等待,絕對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
比如程處默就受不了了,在久等未果之下再也顧不得張毅勸解還沒入味,大手就揭開了鍋蓋,然後筷子就伸了進去。
一塊兩斤多重,熱騰騰的牛肉立馬就被他撈了出來。
“先別吃,還有最後一道工序呢!”實在是看不得這貨一副沒見過肉的樣子,看着牛肉也差不多了,張毅就幫忙將牛肉都撈了起來。
一來是先前就已經煮過,所以國裡邊都是熟肉,二來在滷鍋裡也有了段時間,雖然在張毅看來如果再悶兩三個時辰會更好,不過既然程處默等不及了,那麼他自然就不再堅持了。
對於張毅來說,反正這肉是程處默他們家吃,滷過的牛肉怎麼着它也比水煮強吧?至於自己,他還是覺得等自己回家的時候帶點兒生牛肉重新做比較好,當然如果程家以後還有病死、凍死之類的牛,他也不介意幫忙銷贓滅罪。
這滷牛肉有一個講究,想要肉質乾燥、易保存,吃起來有嚼勁就需要在油鍋裡跑一遍。這道工序有個敲門,首先用油必須是植物油,然後油下鍋以後必須是先用大火對其加熱,直到冒濃煙之後然後改爲小火。
這時候的油的溫度就小了很多,下鍋的牛肉就不會因爲溫度過高而變得焦糊。
胖廚子正聞着濃郁的香味跟着程處默一起流口水,‘啪!’的一聲,一個不注意,程處默的巴掌就落在了腦門上。
只聽到程處默罵道:“就直到吃,瞧瞧你口水都流成什麼樣兒了?肥成個熊樣了也不動動腦子,把他這一手絕活給學過來,以後還怕沒的吃?”
胖廚子只是摸了摸腦袋,就哈哈大笑起來,而且還朝着程處默豎起了根大拇指,笑道:“大公子果然高明,俺怎麼沒想到呢?”
看到胖廚子兩隻眼睛聚精會神的盯着手裡的每一個動作,就連屁股癢了撓一下這貨都不放過,張毅就覺得這家人有些不正常。
誰見過主子和下人這麼說話的?要是這種廚子放在張家,老太太估計會讓老鍾把他吊在樹上打。
不過想想也就是了,早就聽說程家的下人都是軍伍出身,就衝着廚子和程處默那股子不見外而且還膽敢對滷牛肉打主意的份上,張毅就估計這貨肯定不簡單。至少也應該是給程咬金做過好多年飯的火頭軍,否則的話國公府也輪不到這麼個貨色當主廚。
鍋裡的油隨着幾塊木材退出火塘立刻就下降了不少溫度,張毅立刻就將旁邊筲箕裡去過水的滷牛肉一塊一塊的放了進去,放的不多,僅僅只是鋪滿了油鍋表面。隨着肉塊入了油鍋,一道道刺耳的滋滋聲就想了起來,並且伴隨着滾滾的水汽。
“看好了,這油必須多放一點兒,溫度也不要太熱,這一道工序就是把肉裡面的絕大多數水分,所以時間有點兒長。”張毅一邊拿着鍋鏟翻動着肉塊,一邊給胖廚子解釋道:“你看,如果火太大油的溫度就高,還沒等肉裡的水分出來就炸糊了。可是如果要是火小了溫度不夠,炸的時間過於太長,這牛肉就失了那份牛肉本該有的味道。所以,這油溫必須適中,多做幾次就熟悉了!”
方法必須教出來,哪怕是爲了以後讓程處默少來家裡蹭幾次飯,張毅也覺得非常值得。不是捨不得一點兒吃食,而是跟這貨一桌子吃飯跟和豬一起吃飯根本就沒有任何區別。往往你才夾一筷子,剩下的菜就全到人家碗裡了,這叫人怎麼吃?
只過了幾塊肉,兩兄弟就不打算待在廚房了,看着胖廚子很想試一試手的樣子張毅就立刻將過牛肉的權力交還了過去,然後就在程處默的帶領下來到了一間屋子準備品嚐美味。
屋子很隱蔽,與其說是屋子還不如說是一個酒窖,一進門一大股子濃郁的酒香就撲了過來,讓人爲之精神一振!
“默子,這就是你家的酒窖?”張毅看着屋子裡十來口貼着封條的大缸對程處默問道。
程處默沒有立刻回張毅的話,他先是狠狠的咬了一口手裡的牛肉,用力的咀嚼了幾下一口吞掉,然後又咬了以後,才吐詞不清的道:“這可不是酒窖,就那裡面的玩意兒怎麼配得上栗子你的手藝?”
說話間就見他順手抱起一隻酒缸,用剛纔從廚房裡拿過來的海碗,將裡面的清水含了一口在嘴裡,然後朝着上面的封條就一噴!
“噗!”
一道細細的水霧就從他那張大嘴裡噴了出來,頃刻間封條就被噴灑出來的水霧噴了個正着。
“這可是我老爹的珍藏,劍南燒春!可金貴着吶!”程處默得意的看了看張毅,解釋道:“別看這屋子裡的酒不少,其實真正的好酒就那麼幾壇,你喝過之後保準以後見了其他的酒都不願意碰!”
對於程處默的話張毅有些不信,劍南燒春他自然也聽說過,在後世的時候那句有名的廣告‘唐時宮廷酒,盛世劍南春’說的就是這東種酒。不過那時候的劍南春已經是60多度的高度酒,顯然已經是經過了無數代人改良之後的成果。而現在的唐酒張毅可不信能夠達到這麼高的純度。
等酒缸上面的封條變得溼潤,程處默就小心翼翼的用手將封條輕輕的啓了下來,然後放在一邊。看的出來,這種事他絕對沒有少幹,那熟練的程度絕對是數年不停練習的結果。
酒缸被打開,果然一股子特別醇的酒香就撲鼻而來。
“栗子,你算是有福了,這缸酒可是當年陛下送給我爹的,一直捨不得喝才留到現在!”朝碗裡滿滿的倒了一碗酒,程處默才道:“不過就是少了點兒,而且也不敢多喝,待會兒還得把封條給貼上去,要是被我爹發現了可就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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