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於翰他們轉身要離開的時候,店裡突然間傳來了一陣碗落地的清脆的聲音,接下來是一個男人的喧譁聲。
“叫你們老闆過來,我不當衆抽他兩個耳光,我就不姓朱!”一個男人說道。他說話間就用力推了一把旁邊的女服務員,可憐的服務員因爲男人剛剛掀翻了桌子、湯汁倒了一地,她踩在了湯汁上整個人因爲地面光滑不由摔倒了,這一摔倒不要緊,整個人剛剛好摔在了碗片上,她的雙手被碗片割破了,流了一地的鮮血。
旁邊的另外的幾個服務員見狀,趕緊將這個女服務員扶起來了。
店主和其他員工聽到這裡的打鬧聲,還有店裡的其他客人,大家都圍了過來了。於翰他們也忍不住圍了過來。
這個鬧事的男人看起來大約四十上下,穿着皮革上衣,黑色牛仔加厚的長褲,肩膀上還背了一個斜跨的男士皮包,戴着一副黑色的眼鏡,只是他的臉上泛出的紅色,還有身上的酒味都告訴別人,他應該喝了不少了。
“老闆,這個傢伙喝多了,就發酒瘋。”旁邊的一個服務員看到店主來了之後,他馬上走過去說道。
店主看向那個女服務員問道:“你沒事吧?”
“痛!”女服務員說道,“你看我的雙手都出血了。”
店主聽到這話不由皺眉頭了,他對旁邊的人說道:“去那急救箱來,給她清理包紮一下,然後打電話叫警察過來一下。”
這個鬧事的男人看到店主來了之後,他自己坐在椅子上哼哼着,然後說道:“老子在你這裡吃飯,那是給你面子,老子想要記賬,你們竟然不給我記賬,你們還想不想做生意的?!恩?知道老子的老爸是誰嗎?”
店主走了過去說道:“先生,我們店裡在你消費之前,就曾經告訴過你,我們店裡不記賬不賒賬的。我們店裡不接待公款消費的。因此,不管你爸是誰,這和你結賬與否沒有關係。”店主說完這話看向了櫃檯上方掛着的那個紅底白字的那塊牌子,牌子上果然寫着:“不接待公款消費,不接待記賬賒賬消費。”
這幾個字很大、很清晰。只要進門的人,一眼就能夠看到上面的字了。
還真的有個性的老闆,不過這個老闆竟然能夠將公款消費拒之門外,就可以看得出來這個老闆是什麼樣的人了。
“老子,就在你這裡吃了,你怎麼樣?老子不僅吃了,老子還推翻了你的桌子,還打碎你的碗,還弄傷了你的人,你能怎麼樣?警察來了,又怎麼樣?告訴你,派出所那些人聽說老子的父親是誰,肯定會乖乖地將老子送走,老子不怕他們!”那個男子說道。
在場的人不少人都是來旅遊的,來旅遊的人,手裡哪能沒有相機,沒有錄像機呢?就算沒有,就以現在手機強大的功能,已經將這個男子的話、男子的樣子都錄了下來了。有不少錄下這段視頻的人感覺到了興奮了。
他們彷彿想象得出,自己這次肯定曝光了一個天大的新聞了。
於翰握住了拳頭,他這個人雖然膽小怕事,可是卻也是嫉惡如仇的一個人。他對林晨說道:“這個傢伙,簡直是太過分了,我真的恨不得上去給他兩個耳光。”
林晨低聲對於翰說道:“大哥,你放心好了,他坑爹的說話,還有那拽得不成人樣的樣子,很快就會在網絡上曝光了,到時候他和他的老爸都有麻煩了。”
店主也被這個男的氣得不得了,他此刻真的很想揍這個傢伙一頓。
很快的,派出所的警察就來了,警察來了之後,就將這個男子拖上車了,那個男子被被拖上車,邊轉過頭對那個店主說道:“你竟敢讓警察來抓我,你知道你攤上事了,攤上大事了,我是不會放過你的,你等着吧,你店在這裡是開不下去的了。”
“上車,少廢話!”拉着這個男人的兩個警察當中的一個忍不住罵道。
警察將這個男子帶上警車了之後,其中一個警察的負責人對店主說道:“你是這裡的店主嗎?麻煩你和我們去一趟,告訴我們這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
店主看向那個受傷的女服務員,然後對警察說道:“她被那個傢伙弄傷了手,她是不是也要和我們一起去?”
“一起去吧!”
警察帶着那個男人和店主他們走了之後,看熱鬧的人也散了,服務員們走過來開始打掃衛生了。
於翰他們也轉身離開了。
上了車之後,周瑜負責駕車,於翰和林晨坐在了車的後座上。
“於翰,你說那個喝酒的傢伙的父親到底是什麼官?”周瑜問道,“比李剛還要大嗎?”
“估計比李剛還要大。”於翰說道,“他今天坑爹的言行比李剛的兒子還要厲害,我看很快的網絡上就將他人肉出來了。”
林晨說道:“這樣的傢伙平日裡欺負人欺負慣了,他的老子肯定沒少給他撐腰。我覺得抓到這樣的傢伙,不能夠只是罰錢就放出來,得好好地調查一下他的老爸,看看他老爸到底是什麼人。”
“有些時候,就算你知道他老爸是什麼人了,那也沒有用。你看李剛家的孩子,最後判了幾年?最終不都是花錢了事?”周瑜說道,“有權有勢的人,一般不是我等屁民可以想象得出來的。他們就算有錯,那也是可以權利或者是錢來解決的。”
林晨說道:“也有一些是錢解決不了的。”
“好了,不說這些不愉快的事情了。”於翰說道,“對了,小毓,你沒有告訴我,今天那個胖子和那個姑娘的事情呢?你英雄救美這件事情,我到現在還想不明白呢?”
林晨問道:“你覺得那個女孩是賊嗎?”
於翰說道:“看她的樣子不像是賊。”
周瑜說道:“這我就不知道了。現在的人看起來一副忠厚老實的樣子,轉眼間也能夠變成殺人不眨眼的劊子手。那個女孩是長得很可愛,看起來也很誠實的樣子,但是不能夠排除她不是小偷。”
“我個人覺得,無論她是不是小偷,她一個十來歲的孩子,而且還是一個女孩子,她天寒地凍地跑出來,肯定也是有不得已的苦衷的。而且你看,她一開始並不是想當小偷的,而且是想找事情做的,可是別人都因爲她年紀小,還是未成年,一個個都不肯僱傭她,結果她呢,只能夠去當偷了。”於翰說道,“在菲律賓,也有很多孩子和她一樣的。我還是很同情她的。”
“她不是偷。”林晨說道,“那個女孩的眼睛告訴我,她不是偷。錢包所以在她的揹包裡,估計是那個小偷偷了東西之後,剛好看到這個女孩可憐,心裡處於憐憫,就將錢包放在了那個女孩的揹包裡了。”
“女孩是不知情的。”林晨總結性地說道,“這就是爲什麼女孩看到錢包那一刻,一臉的驚訝和不解。”
於翰有些明白過來了,他馬上問道:“等等,你是說小偷將錢包放在了女孩的揹包裡了?也就是說,那個女孩揹包裡的錢包,其實是那個胖子的?”
林晨說道:“是的。”
“那爲什麼……”
“大哥,你肯定要問,爲什麼這錢包到我的手裡,又變成了另外的樣子?”林晨笑着代替哥哥問道。
“對。你是怎麼做到的?”
“這個嘛,你還記得你給我買的錢包嗎?表面上看起來和那個胖子的錢包很相似。可是內部卻不一樣的。我是用你賣給我的錢包和那個錢包掉了包了。”林晨說道,“當時我從胖子的手裡奪過了錢包之後,以極快的速度、也是十分巧妙的手法當衆調包了這兩個錢包。這就是爲什麼這個胖子拿過錢包之後,臉色變得那麼奇怪了。”
聽到林晨這麼說了之後,於翰和周瑜兩個人思考了一下,表示可以理解。不過後面他們又發現問題了。
於翰問道:“胖子的錢包掉包的事情可以說得清。可是爲什麼胖子的錢包到最後又自己跑回車裡去了?”
周瑜也說道:“是啊,你當時是沒有機會將錢包放到了胖子的車裡的。”
林晨心裡笑着說道:“我當然是沒有機會,可是我的敏敏有的是機會。”林晨將錢包偷偷給了趙敏敏,讓趙敏敏拿着錢包跟着那個胖子的手下到車裡的,等胖子手下開車的時候,她就將錢包放回到車裡去了。這樣一來的話,就神不知鬼不覺了。
不過,林晨是不會告訴他們這個事實的。
“你說呢?”林晨故意神秘一笑地問道。
“我哪裡知道。”周瑜馬上說到。他從後視鏡裡看到林晨欠扁的笑容,他真的很無語,這個小鬼竟然讓他猜,他要能夠猜得出的話,那他就不叫周瑜了,改名叫做福爾摩斯了。
於翰也忍不住說道:“你快說!”
林晨說道:“這個是秘密,等以後有機會,我肯定會告訴你們的,現在我先保留這個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