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2日,我的這本小說《神級宅男網管》就要發佈完最後的12章。全部完本了。從2014年10月21日上線,到2015年1月12日完成,我經歷了太多的失望----當然也有一些欣喜----讓我不吐不快。
我很喜歡挑戰自己,喜歡嘗試自己認爲了不起的技能。於是,我學會了管理Linux服務器;學會了用PHP編輯程序;弄清楚了jQuery……甚至,還開辦了一家小公司,從2003年經營至今。
寫小說是另一項我認爲是很了不起的技能。於是,過去十多年中,除了看名著之外,我還閱讀了曹文軒的《小說門》、馬原的《小說密碼》,還有卡夫卡等人的小說理論書之後,我決定我也要試一試。
我的想法很簡單。不是說有三種技能就可以寫小說嗎?哪三種技能?第一,要有講不完的故事;第二,要能被自己的故事感動得涕淚橫流;第三,要能寫超過個人經驗的故事。對照一下,我這三點做的都不錯。於是,我開始寫小說了。
我先寫下祖父祖母的故事,是一本名叫《從大別山到修水河》的小書,只有十萬字,由中州古籍出版社出版。中年人的思鄉和懷舊之情,躍然紙上,我的自我感覺不錯。
2014年6月份開始,我又寫了一本小說,名叫《網管》。10月份,完成初稿之後,全文只有30萬字,50章。那時我纔開始思考如何處置這本小說:是找出版社出版呢,還是在網絡上發佈呢?幾經周折,我決定在網上發佈,並與逐浪網簽約。
自10月下旬至今,經歷了三個多月的起伏迭宕,我終於決定就此擱筆,以120章45萬字的規模結束了這個故事。我知道,這樣虎頭蛇尾地結束,很不體面。對幾位鐵桿閱讀者來說,是很不負責的。我錯了。我向幾位一直默默地支持我的朋友鄭重道歉。
小說的原名叫《網管》,後在編輯的建議下改名爲《神級宅男網管》。我承認,有明顯的譁衆取寵的動機。我錯了。
原本只有30萬字的完本小說,因爲要在網絡上發佈,前面20萬字必須免費,所以準備拉長戰線,擴寫到60萬字。可是後來,可能是因爲寫的不好,沒有多少人閱讀。我心情沮喪,沒有了動力,於是以45萬字草草結束。導致“起承轉合”的四部分中,第二部最長,女三號比女一號、女二號的“出鏡率”還要高。我承認,這也是我的錯。
我還錯在,認爲各家網站都以字數爲標準銷售是不對的。我認爲讀者的時間是很寶貴的,不能用質量低劣的文字去浪費他們的時間。作爲一位文科出身的技術男,我一直固執地堅持,寫作的第一要義是高質量的文本。這是技術上的要求。
什麼是高質量?高質量就意味着:錯字率要在可以接受的範圍內;語句要通順;“的”、“地”、“得”三個字要用對;正確使用標號符號;邏輯上要講得通。肯定有人說,玄幻、異能之類就是不符合邏輯,不也很好?其實它們也符合邏輯,即在那一類小說所構建的社會裡是符合邏輯的。
任何要拿出去售賣的文本,首先要過得了這一關。過不了這一關,就不要談什麼情節、劇情之類的東西了。回頭去惡補一下語文再來吧!
有人說,讀者看小說,就是要爽。生活壓力已經很大了,你還要拿壓抑的東西來折磨他,就是不對。可是,要想跳得更遠,是不是要後退幾步,先蹲下一點呢?同樣,爲了“揚”,必先“抑”吧?我承認,有些人閱讀是爲了消遣。但你不能不承認,除了消遣之外,讀者閱讀還有其它的目的。比如開闊眼界,尋找奮鬥的靈感和動力等等。就像我自己,爲了學習英語,堅持閱讀英文原版的計算機書籍;堅持看英語的漫畫;堅持看英語的幽默。就是尋找寫作方法時,還看了一本厚厚的英文書:TheSevenBasicPlots:WhyWeTellStories。我是想,既能學習英文,又能學習寫作,多好啊!
所以,我的這本小說,想讓讀者在“爽”之餘,還學習一些網絡知識、網絡營銷知識、職場奮鬥經驗。在技術上,我還想堅持做到,讓外行看熱鬧,讓內行看門道。可能在這一點上,我又錯了。
我原本要寫一位暖男。他帥氣、陽光、真誠、正直……總之,我們的世界上沒有這種人,或者非常少。聽人說,要搞些曖昧場景,否則就沒有人看。於是,我添加了一些曖昧,不過大多是讓配角們去曖昧。估計曖昧得不對路,結局很慘淡。爲什麼呢?我苦苦思索,爲什麼“帶入感”不強呢?對了,因爲他們是配角,讀者在閱讀的時候,肯定以是主角的視角去看,百分百地成了旁觀者,怎麼會有“感同身受”的感覺呢?
據說,寫作有三種境界:第一種境界是讓讀者能在腦海中重構故事中的情境;第二種境界是讓讀者如同站在故事現場;第三種境界也是最高境界,就是讓讀者“感同身受”,就是“帶入感”要強。
我卻認爲,讀者的立場是多變的:主角“爽”的時候,讀者就願意變成主角,與主角“感同身受”。而當主角受苦受難時,讀者就會跳到一邊,以旁觀者的身份去看主角。所以,在主角受點小挫折的時候,我還會用嘲弄的語氣去描述。比如:“天氣酷熱,並沒有因爲他失戀及時地下一場雨……”云云。
近日,我又重新閱讀Gonewiththewind時,才發現,原來這本小說通篇都是一般過去時(除人物對話外)。如第一句就是:ScarlettO'Harawasnotbeautiful,butmenseldomrealizeditwhencaughtbyhercharmastheTarletontwinswere.
即作者明明白白地告訴你,這故事已經發生過了。要帶入感強烈一點,爲何不使用一般現在時?改成:ScarlettO'Haraisnotbeautiful,butmenseldomrealizeitwhencaughtbyhercharmastheTarletontwinsare.不是更好?難道中外的讀者水平不一樣?不明白。
有前輩給出答案:都市題材小說,不寫異能,就要強調“帶入感”,就得玩曖昧;曖男不能玩曖昧,所以主角必須是痞子男。當然,這也僅限於男頻。女頻裡的女尊是不是也要*蕩一點呢?痞男慾女橫行的時候,讀者們就會欣喜若狂,踊躍買單嗎?我不知道。對照一下,我寫的主角是暖男,不能痞,所以帶入感不強。所以讀者不喜。真的是這樣嗎?天哪!我一直執拗地認爲是編輯們不願意推薦我的作品,導致讀者們沒有發現我的這麼一部優秀的作品呢?!
所以,我又錯了。我應該按照自己原來的方式錯下去。現在這個樣子,搞得兒童不宜,成人不喜。
我還記得,我最初寫作的初衷,就是要與人分享人生的感悟,並不是爲了賺錢。但是當我看到慘淡的收入時,我還是忍不住地要難過,甚至想要放棄。這是我錯得最離譜的地方。我對不起大家,也對不起自己。
2014年12月31日上午8點30分左右,發現女兒養的兩隻蒼鼠死了一隻。我心裡很難過。兩隻小東西,自出生以來,它們世界的全部就是在那個亞克力製作的透明盒子裡。我拿來核桃仁喂僅剩存那隻小蒼鼠。它情緒很激動。它肯定知道樓下的那隻蒼鼠已經死了。它幾乎是從我的手裡把核桃仁搶過去的。
它一直是最堅強的。每天晚上,它都會跳進那個掛在它“屋子”牆壁上的輪盤裡,不停地奔跑,不停地奔跑。它要鍛鍊?它要活下去?爲了什麼呢?它的小夥伴死了!它沒有朋友,沒有愛情,沒有家“人”,甚至連一點希望都沒有。可是,日復一日地,它堅持每天晚上都要跳進輪盤裡奔跑,奔跑,奔跑!
一隻老鼠尚能如此,我作爲一個人怎能輸給它?因此,我並不打算就此罷手。我決心用一年的時間,認真地修改這本算不上小說的小說。我的計劃裡,有十本小說。如果真的是三個月寫一本,不跟現在的這些文學網站一樣,只求數量,不求質量嗎?
上個月,看到印度一位26歲的女子,爲亞馬遜的Kindle寫網絡小說,一月銷售10萬份,30萬美元。Kindle平臺上的定價是自己定價,不是按字數。他們還建議,如果故事講完了,不要畫蛇添足地湊規模……他們的現在,或許就是我們不遠的未來。也是因爲字數,所以逐浪網是唯一一個可以正確發佈英文句子的網站。英文詞之間都是用空格間隔的。空格是不能算錢的,於是,你懂得……文學站的編輯們,你們看到了嗎?
我決定,不忘初心,堅持自己的風格,寫出高質量的文本。
謹以此文,向廣大奮鬥在網文界的成功成神和未成功也未成神的朋友們致敬!
《網管》作者大別阿郎2015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