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醫室。
方書瑜一邊整理屍檢報告一邊和陳益聊天:“要是正常的心理,就不可能撈屍了,包括違法犯罪在內。”
“由屍體延伸而出的利益鏈,不短啊,但現在還不好說,誰知道是怎麼回事,等你查完就知道了。”
“應該好查吧?”
陳益:“好不好查,那就要看撈屍的人有沒有避開監控,以及運走屍體的方式。”
“要是避開了監控且是開車來的,那就難辦了,拋屍現場附近剛好是監控盲區,這也是嫌疑人刻意選擇的,在這一點上,他倒是幫了撈屍者的忙。”
聊了一會後,方書瑜將屍檢報告整理完畢,並打印出來交給了陳益。
陳益接過仔細翻了翻,最終視線放在了死者的傷口上。
位置雖然集中,但相對還是比較雜亂的,基本都是重合傷,兇手使用某樣東西,從正面活活砸死了受害者。
在這些傷口上,陳益彷彿能看到兇手的憤怒。
要麼就是仇怨很深,要麼就是激情殺人,應該跑不了這兩種可能。
“帶有一點弧形……很硬。”陳益盯着屍檢報告低聲自語,“菸灰缸嗎?”
“菸灰缸?”這三個字提醒了方書瑜,“你這麼一說,還真有很大可能。”
現在菸灰缸款式很多,如果是那種硬度很高的玻璃,形狀是圓形的話,確實比較符合頭上的傷口。
“男的?”方書瑜道。
陳益點頭:“男性概率比較大,而且是熟人了,也不一定,等等看吧,不知身份我們什麼都做不了。”
此時敲門聲響起,一警員推門探頭:“陳隊,何隊叫你。”
“哦?”
陳益站起身,看來何時新那邊是有結果了,速度倒是不慢。
“我先過去了。”
方書瑜:“好。”
通信科,陳益走了進來,不等他開口詢問何時新,就看到了大屏幕上的幾個監控暫停畫面。
環境很眼熟,就是老城區護城河附近。
畫面顯示,一名男子正騎着電動三輪車行駛在街道輔路上,後車鬥裡放着一個很大的藍白相間編織袋。
男子看起來年齡不小了,滿頭白髮,估計超過了五十,穿着比較破舊。
“是他對嗎?”陳益走了過來,擡頭望着前方的監控畫面。
何時新靠在椅子上,說道:“我清查了拋屍地點附近所有的監控,找到了這個人。”
“從距離最近監控點的行駛方向看,他就是從拋屍現場那邊過來的,而且車裡的這個編織袋和杜才斌描述的完全一樣。”
“其實騎三輪車的話,是可以走小路避開一些監控的,但他並沒有這麼做,說明不具備反偵察意識,不像是慣犯。”
聽着何時新的話,陳益視線微微轉移,看向監控畫面實時顯示的時間。
三月二十八號,二十三點四十分。
這代表着,杜才斌前腳剛剛把裝有郭佳茵的屍體編織袋扔進護城河,此人後腳就給撈走了。
時間差這麼短,就好像他一直在等着杜才斌拋屍一般。
“三輪車停哪了?”陳益問。
聞言,何時新操作電腦,大屏幕切換,變成了另一個監控畫面。
畫面裡,男子騎着電動三輪車,進了一個小區。
何時新道:“碧水公寓,距離護城河非常近,步行二十分鐘就到了。”
“我查了,這個公寓是單身公寓,小戶型,所針對的就是外地來的租客,以年輕人居多。”
“公寓內的監控沒有和警方聯網,我們需要親自過去一趟。”
陳益微微點頭,看了一眼此刻的時間,開口道:“馬上出發。”
一個小時後,碧水公寓。
陳益等人開車趕到了這裡,剛剛下車,就在門口看到了另一輛警車。
警車還閃爍着警燈,應該是來出任務的。
“派出所的車,什麼情況?”卓雲認了出來,突然有種不好的預感,別出事了吧?!
這麼巧?
這個案子已經夠曲折了,可不能再加難度了啊。
陳益也是皺起眉頭,現在是命案調查期間,免不了往最壞的結果去想。
幾人來到警車旁,發現駕駛室是有人的,一名民警正坐在裡面玩手機。
陳益站在車門前,盯着他看了一會,對方有所察覺,下意識轉頭。
“看啥啊?”他疑惑。
卓雲怒道:“伱什麼眼神啊!新來的?市局刑偵支隊的陳副支隊長不認識?!”
經過了之前的特大酒託詐騙案,現在全陽城派出所的民警幾乎都知道陳益,還有不認識的?
卓雲的話把該民警嚇了一跳,連忙放下手機開門下車。
“陳副支!不好意思!”他立正敬禮。
陳益沒有在意,詢問道:“因爲什麼出警?”
提到這件事,該民警無奈:“一起……比較古怪的糾紛,有個大爺啊,把他租的公寓變成靈房了,搞得左鄰右舍膈應的很,房東要求他退房,他死活不同意。”
“這都一兩個月了,我們每次來交涉處理,大爺都揚言要從樓上跳下去。”
“哎。”說到這裡,他嘆了口氣,“陳副支,您說他也沒違法犯罪,我們實在是不知道該怎麼辦啊。”
靈房?
何時新卓雲等人面面相覷,這可真是稀奇,還有這麼幹的?
這種情況倒也不少見,若有去世的人,按照某些風俗,去世者生前的居住地是要臨時存放遺體的。
但這都一兩個月了,搞什麼鬼?
陳益問:“靈房裡邊是大爺的什麼人?”
民警回答:“兒子。”
陳益眉頭一挑:“兒子?在幾樓?”
民警:“八樓。”
陳益:“好,我知道了。”
說完,他和何時新等人進了公寓。
見對方沒有批評自己,民警鬆了一口氣,閒來無事看看手機,也不算什麼。
進了電梯,何時新道:“陳益,那個大爺該不會……”
陳益點了點頭:“八九不離十,勉強還算好消息吧,只要不是買賣屍體就行。”
之前當判斷出郭佳茵的屍體是被人撈走後,買賣屍體這種可能性是存在,現在看來好像不是。
電梯到了八層。
剛出電梯的門,雜亂的爭吵聲便傳入耳中,聲音最大的,應該就是當事者了。
“你們有完沒完啊!怎麼了怎麼了?我花錢租的房子,我想幹什麼就幹什麼,管得着嗎你們??”
“警察了不起啊?你倒是說說!我犯了什麼法!!”有鄰居怒斥:“你這個人怎麼這樣!把房間變成了靈房,讓我們怎麼住?!嚇不嚇人啊!”
大爺:“你愛怎麼住怎麼住,不樂意搬走啊,誰攔着你們了??”
“誒誒誒你們別動啊,敢進來我就從樓上跳下去!”
民警正在苦口婆心的勸說,雖說房子你有使用權,但你這麼幹,確實嚴重影響了其他租戶的居住體驗。
長久下去,也會對房東造成很大的損失。
以後前來租房的人,要是知道了這個房子曾經是靈房,誰還敢住啊。
“我不管!反正我交錢了!交錢了我想怎麼用就怎麼用!”
聽着這些話,陳益等人走了過來,能看到事發房門上的花圈佈置,還有一個醒目的奠字,這可真是不藏着掖着,怪不得鄰居報警。
“行了!靜一靜!”卓雲喊了一聲,“讓開讓開!”
所有人止住話語回頭看去,調解的民警認出了陳益,驚詫之下連忙上前敬禮。
“陳副支!”
“您……您怎麼來了?”
陳益:“等會再說。”
他上前打量那位大爺,確定對方就是監控裡那個人沒錯後,臉色頓時沉了下來:“三月二十八號晚上十一點,你去護城河裡撈了什麼東西?!”
聽得此話,大爺臉色大變,眼神飄忽起來:“什……什麼護城河,我不知道。”
陳益冷哼:“不知道是吧?把門打開。”
這個要求讓大爺變得激動起來,立即用身體堵住了房門,生氣道:“誰也不能進!裡面是我兒子的遺體!誰也不能進!”
陳益盯着他:“我警告你,你涉嫌偷盜屍體,現在馬上給我讓開!”
偷盜屍體這四個字,把在場其他人嚇了一跳,連連後退,有些驚懼的看着擋在門前的大爺。
不……不是自己兒子嗎?怎麼還偷盜屍體??
這地方是真不能住了啊!!
前來調解的民警也被驚住了,反應過來後,皆是臉色難看的看向該男子。
你這個老傢伙,原來身上真有事啊!
“我不讓!這是我租的房子,你們不能隨便進!!”大爺仍然擋在門口,“你們要是敢闖進去,我就跳樓死給你們看!”
陳益:“提醒一下,我們是市局的刑警。”
大爺:“誰也不行!”
見狀,陳益後退,擡手一招。
身後,秦飛等人迅速上前,在大爺的劇烈掙扎之下,將其死死摁在了地上,並帶上了手銬。
“幹什麼幹什麼!你們隨便抓人是吧?我要告你們!”
臉朝地的大爺嘴巴沒有閒着,憤怒大吼。
陳益瞥了他一眼,淡聲道:“我叫陳益,告去吧,開門!”
警員從大爺身上搜出了鑰匙,隨後打開房門。
看到房門打開,周圍人羣再次遠離,但還有幾個好奇膽子大的,踮腳向裡面張望。
映入眼簾的,是暗紅色燈光,窗簾是拉上的,半透明的窗簾內,隱約可以看到雙喜字。
客廳沒有傢俱,只有一個靈堂,但靈堂的裝飾不是白色的,而是紅色,還有燃燒的喜慶蠟燭。
靠牆的位置,放着一個巨大的冰櫃。
陳益大步上前,冰櫃蓋是透明的,能看到裡面躺着兩個人,一個是郭佳茵,另一個是年輕男子。
這一幕,令卓雲等人頓時心生寒意,覺得非常瘮得慌。
命案倒也罷了,但這種涉及封建迷信的東西,總會讓人有所敬畏。
有句話是這樣說的:可以不信,但要心存敬畏。
“人帶進來,把門關上,疏散圍觀的租戶。”陳益下了命令。
警員:“是!”
他們離開房間,和在場民警一起,開始驅趕人羣。
“別看了別看了!都回去!”
“警察辦案,別看了!”
何時新在房間四處打量,道:“看來是陰婚了,這麼巧的嗎?剛好發現杜才斌在拋屍。”
陳益:“叫法醫。”
說完,他來到該男子面前:“你叫什麼名字?”
男子臉上還有着憤怒之色,很是生氣回答:“潘根柱!”
陳益指着冰櫃道:“這女的你從哪撈的?”
潘根柱不說話。
陳益:“偷盜屍體三年以下,想清楚了啊,不然可沒人給你兒子送終。”
潘根柱嚇了一跳:“啥玩意?我幹什麼了啊三年以下,我不就是帶回來用用嗎?用完了我還回去就是了!”
陳益:“不懂法是吧?行,回市局我給你普普法,帶走。”
警員押着潘根柱離開房間,能聽到對方的聲音老遠都沒有停。
“等會等會!你們不能抓我啊!我兒子怎麼辦啊!”
“你先放開我,我說實話還不行嗎?”
“誒誒誒!別推我啊!”
直到聲音消失,陳益這才轉身,繼續看着冰櫃裡的郭佳茵。
已經死了很多天了,依然還保持着生前的容貌,如同剛剛死亡一般,長得還是很標誌的。
杜才斌將她殺害後,立即放進了冰箱,兩天後選擇拋屍護城河。
然後,潘根柱在短時間內把她撈了起來,又放進了冰櫃裡。
兩次冷凍,都大大減緩了郭佳茵屍體的腐爛速度。
“哎。”何時新嘆了口氣,“被殺之後也不得安寧,不過也算是……保全了容貌吧,能讓家屬見最後一面。”
家屬之後應該會選擇火化,和第二具屍體相比,跳過了腐壞的過程,可完美無缺的推進火化爐。
陳益轉頭看了一眼燭臺,說道:“沒想到現在還能見到這種東西,他也是可憐人,白髮人送黑髮人。”
陰婚本身屬於封建迷信,但不構成違法犯罪。
前提是,不能爲了陰婚去買賣和盜竊屍體,也不能從中牟利以及做出其他危害社會的事。
看潘根柱的反應,他是不知道自己已經涉嫌犯罪的。
現在,需要去問問他到底是怎麼知道護城河有屍體的。
最大的可能,就是巧合了,碰巧看到杜才斌在拋屍,在杜才斌走後立即進行打撈。
如果是這樣的話,他應該還知道水裡有第二具屍體,但卻沒有報警。
這就是義務問題了,看到不相干的屍體不報警,警方雖然無奈,但也沒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