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錯誤,點此舉報』 “嗚嗚嗚…”捱了罵的邱陳氏突然哭了起來:“誰說不讓你幫,又有誰說不給二叔成親,爹不是說了讓他換個閨女娶麼?這農村裡有幾家的姑娘得五十兩銀子的聘禮?就是有十兩銀子不一樣能娶個大姑娘進來?就他還非得選(神醫俏農女:將軍請下田263章)!”
見大兒子與大兒媳婦鬧了起來,邱李氏臉色越來越陰鷙。
等孩子成了親分了家,自己兩口子老了以後可是得跟大兒子過日子的。
要是大兒子幫二兒子還債,那還不是她在還債?
邱李氏跳了起來:“老大,你是不是腦子塞了屎?這承諾可以亂說?我不管,老二你要是一定要娶那陳家姑娘,銀子你自己搞定,別想着讓家裡人幫你還一分的債。”
千萬不能讓自己的男人爲了狗屁的兄弟深情,輕易就欠上了外債。
聽了這話,邱陳氏也不哭了:“對,娘說得對。相公,我知道你兄弟情深,可是那也得你有能力對不?再說二弟又不是非得娶那陳菊玲,用得着自己家給自己找苦吃。
要是他真想成親,那我託孃家人尋尋,尋個長得難看點身體強壯的姑娘娶進來,有十兩銀子包他媳婦娶進門。女人麼,好看難看有什麼關係?只要能生孩子能幹活,一吹燈不都一樣?”
聽到自己大嫂這話,邱喬氏差點笑了:難看點的?這世上男人有誰會喜歡難看的姑娘?
不過,這個時候她是不會多嘴的!
邱喬氏的嘴微微翹起,她拼命的拉着自己男人的手,生怕他也跟那笨蛋大哥一樣,隨口就惹來一身的外債。
邱明春聽了這話非常不舒服,明明是二弟自己看中的姑娘,可媳婦偏偏說什麼女人都一樣。
這世上的女人都一樣,那有錢的人家,爲何納了一個又一個?
再說,自己弟弟看中的陳家那姑娘,可是水靈靈的女子。
爲什麼他會捨得出一百兩銀子娶別人,那就是因爲他上了心了。
而自己媳婦卻說,讓他放棄這個水靈靈的女子,換個難看的姑娘?
頓時邱明春臉一沉:“你這個臭婆娘,在這裡胡咧咧什麼?這裡沒你的事,滾一邊帶孩子去。”
邱陳氏又哭了:“娘,你看孩他爹,他這是打着臉皮充胖子…”
邱李氏恨恨的看着邱明遠:“老二,你大嫂的話有沒有聽到?想成親我會再給你找過,這陳家的就算了!”
邱明遠看看恨不得吃了他的親孃,一臉漠然的親爹,還有那一幫心氣不甘的兄弟,他在心中笑了。
定了定表情,他擡起冷冰的眸子看了看衆人說:“別的女人不管她是朵花還是一隻屎殼郎,那都不是我邱明遠要娶之人,陳家姑娘既然我許了親,那我就娶定了。”
頓時邱李氏跳了過去:“你,我打死你這個不聽話的東西!”
見娘動不動就打這麼大的弟弟,邱明春心裡實在是有點難過了,他衝過去攔在了邱明遠身前:“娘!不要再打二弟,他長這麼大也沒要求過什麼,這一回就由了他的心意了吧!”
邱李氏一巴掌過去差點落在大兒子身上,她怒了:“老大,你是不是也要忤逆老孃?”
邱明春一臉哀求:“娘,你就由了二弟吧,這些年他爲家裡做得夠多了!”
對着大兒子,頓時邱李氏有點恨鐵不成鋼的感覺,覺得自己怎麼就生了個這麼沒用的東西!
她陰狠的雙眼盯着邱明遠:“行,你要娶,你有本事就自己去娶!別想老孃給你一分銀子,也別想讓你大哥幫你出一分一毫,你要能答應,我就由你了!”
其實在邱明遠的心中,他早就知道邱李氏不會給他掏一個大子,而且他也沒準備讓她出銀子。
他之所以不早說不讓邱家出銀子,他是想看看他在邱家的人心中,到底還算不算是個親人。
這一試,他真的非常的失望。
雖然大哥說要幫他還債,可有這大嫂在、有親孃在,他這話只是句空話。
果然親情就如那笨丫頭所說,在沒有親情的人心中,親情連根毛都不算!
邱明遠心中自嘲的笑了兩聲,雙眸凝視着邱李氏:“娘是說只要我自己出銀子,這親事你不會反對了?”
不是邱李氏瞧不起這個兒子,實在是這個兒子除了打點獵外,他什麼也不會。
邱李氏臉一拉:“你有本事,你自己去掏弄,這事不必與我們說。”
他的親事,不必與她這個當親孃的人說?
邱明遠越來越確實,他肯定不是這邱家的親生孩子,否則都是邱家兒子,他得到的待遇會是這樣?
“好,那就依了娘吧,這銀子我會自己出,也會自己還。不過我成親後,就不再與大家一起吃飯了,我賺的銀子也不會再給大家花了,從今以後請你們自己想辦法養家餬口。”
邱明遠話一落,幾兄弟同時臉黑了。
邱老四最不高興了:“二哥,你的意思是平常我們養家餬口都是你在做?我的媳婦我的孩子都是你在養?我可是讀書之餘天天跟着爹幹活的。”
看了自己這四弟一眼,家中最懶惰的就是他們夫妻,最好吃的卻少不了他們的份。
他嘴角一挑眼含諷刺:“算二哥我說錯了,我知道四弟是個勤快人,以後也能把日子過得更好,沒有人反對我的親事了吧?要是沒有人再反對,我出門去借聘禮了。”
這話讓衆人一聽立即臉黑了,可是他都這麼說了,他們當兄弟的難道能阻攔他,不讓他成親?
這要鬧到族裡去,怕是族譜上除名都可能,邱家可是高石鎮的最大姓氏,這規矩自然也大了。
見二兒子要走,邱李氏制止他:“慢着,既然今天把話說了,就說開好了!”
邱明遠轉過身問:“娘還有何指教?”
邱李氏恨眼看他:“我把話說在前頭,你如果一意孤行要娶陳家女,以後你不僅不能分邱家的一分地,更不能分邱家的一間屋。以後每年你交二十兩銀子上來,當作恩養費。否則,你就給我打光棍到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