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毅話已經說的很明白了,再糾纏下去就是不懂事了,弗拉基子爵着急離開,無奈接受了一百金幣,他和楊毅是相看兩厭,也沒虛僞的客氣幾句,拿了金幣,帶着十個騎兵策馬而去,弗拉基子爵一走,楊毅就急忙把列夫騎士的管家叫了進來。
列夫騎士的管家是昨天到的,被安排在老賽羅的房間裡,早就急不可耐的要見楊毅了,楊毅也着急,生怕列夫騎士頂不住讓霍格給幹掉了,四個2還在列夫騎士那呢,送走了弗拉基子爵這尊瘟神,急忙接見列夫騎士的管家。
列夫騎士的管家跟楊毅是老熟人了,曾在一起鬥過三天地主,還被楊毅給俘虜過,放列夫騎士走的時候,把他也放回去了,算起來是第三次打交道了,不同於第一次的傲慢,第二次的恐懼,這一次列夫騎士的管家見到楊毅分外恭敬。
“我尊敬的騎士老爺,跟上次見你您的時候相比,您是越來越英俊了。”見到楊毅,列夫騎士的管家先送上一個新鮮出爐的馬屁。
要是往常,楊毅還能跟他逗上幾句殼子,現在卻實在沒心情,揮揮手道:“列夫騎士現在情況怎麼樣?他想讓我怎麼幫他?”
“列夫老爺現在的情況很不好,該死的霍格騎士帶着他的侍從兵,俘虜了我們的士兵,每天都在城堡外面耀武揚威,要不是城堡高大結實,恐怕現在列夫老爺已經成了他的俘虜了,列夫老爺讓我來請求您幫助他,您的士兵是最英勇的,只要幫助了列夫老爺,列夫老爺將用五百個金幣來報答您的恩情。”
戰爭財果然是最好發的,楊毅當然不會錯過這個機會,既能掙錢,還能練兵,對他來說,沒見過血的士兵都是新兵蛋子,一支無敵的軍隊必須是百戰的,何況還是列夫騎士出錢,楊毅沉思了下,對列夫騎士的管家道:“不,我要一千個金幣,而且士兵們出戰的糧草,需要你們供應。”
一千個金幣不是瞎要,楊毅輸給了列夫騎士五百個金幣,加上最近幾個月列夫騎士四處找人鬥地主,以他貪婪的性格,不知道贏了多少,一千個金幣委實不多,列夫騎士的管家聽到楊毅的要求,立刻就答應了下來,顯然對於楊毅要高價早有準備。
楊毅有一種感覺,他要少了,答應了楊毅的條件,列夫騎士的管家就催促楊毅快出兵,問題是,光催促楊毅出兵,至於達到什麼效果,卻沒有說,也就是說只要楊毅出兵,能趕走城堡外圍霍格騎士的士兵就行了。
作戰目標是有了,至於作戰目的,效果,顯然列夫騎士都沒有考慮,他都不考慮,楊毅就更不會考慮了,跟列夫管家商量了一下該怎麼收錢,列夫騎士管家告訴楊毅,只要趕走了城堡外面的士兵,列夫騎士就會付出一千金幣。
楊毅把瓊斯叫來,讓他帶領一百五十個騎兵,帶上最先進的手弩,跟列夫管家去趕走霍格騎士的士兵,看似兒戲,其實一點也不,因爲圍困整個城堡的只有一百個士兵,而且騎兵很少,只有四十騎。
一百多個士兵,圍困那麼大個城堡,連管家都能跑出來找楊毅幫忙,列夫騎士還能坐困愁城,實在是太特媽有才了,之前楊毅僅憑三十個騎兵就收拾了列夫騎士,現在有一百五十個了,加上瓊斯這個猛將,沒理由趕不走霍格騎士的士兵。
瓊斯是天生的戰士,沒有仗打,很是難受,聽到楊毅的吩咐,二話沒說就要去整肅部隊,楊毅讓列夫騎士的管家先出去,然後囑咐瓊斯,只負責把霍格騎士的士兵趕走,拿錢,要是列夫騎士有什麼別的要求,一定要通知他。
瓊斯興奮的眼睛直冒光,讓楊毅放心,他不是傻瓜,告別了楊毅,瓊斯回到了軍營,此時的軍營,建設的一半一半,一半是木石的房子,一半還是帳篷,連軍旗都沒有,軍營裡面小夥子們正在鍛鍊,有的在跑步,有的在練習劍術,有的在舉着原木鍛鍊體能,生機勃勃,瓊斯以前是王子,帶過軍隊沒少征戰,但他從來沒有想過只要給予士兵們足夠的薪酬,足夠的尊敬,足夠的榮譽,竟然能煥發出如此強大的戰鬥力。
跟別的貴族軍隊裡的士兵們,麻木,無奈,厭戰,混日子不同,楊毅的軍隊裡的士兵,永遠是昂揚的,期盼戰爭的,因爲只有戰爭,小夥子們才能成爲軍官,才能獲得屬於他們的榮耀,成爲英雄,這些楊毅都能給他們。
對於勇敢作戰的士兵,楊毅是從來不吝嗇的,一年四季,有不同的軍服,鎧甲雖然還沒有多少,但也在緊張的製作中,每天的肉類,蔬菜,牛奶,敞開了量的吃喝,養的這些軍人,一個個油光滿面,精力無限。
瓊斯毫不懷疑,他帶着這樣的一百五十個騎兵,能夠橫掃薩克森王國所有騎士領地,楊毅還答應過瓊斯,暫時軍隊還只是他的私人軍隊,但只要時機到了,他一定會給他們一面軍旗,讓他們成爲一支真正的軍隊,當有一千人的時候,軍隊就會成立。
爲此小夥子們也是被刺激的嗷嗷叫,不用催促的每天玩命訓練,等着成爲新的十夫長,百夫長,甚至是千夫長,所以當瓊斯讓跟隨他的侍衛吹響號角的時候,軍營裡的小夥子們先是楞了下,隨後發出了一聲激動的呼喊。
歡呼過後,就是跑回自己的營房裡,穿好衣服,戴好裝備,牽上自己的馬匹,到瓊斯的面前列隊,整個過程不超過十分鐘,瓊斯感到很滿意,才幾個月的訓練,能達到這樣的效果,已經是很不錯了。
一百五十個騎兵,分成五列,馬是好馬,兵是好兵,馬背上的手弩是前陣子配發下來的,長劍也是,鋒利冷酷,準備完畢,瓊斯上了戰馬,對面前的騎兵大聲道:“勇士們,我們終於有仗可以打了。”
“踏平一切敢於阻擋我們的敵人,哪怕是高山,哪怕是大海……”楊毅曾經的一句話,成了這支軍隊的口號,每個士兵的眼睛都在冒光,他們等待戰爭已經很久了,瓊斯覺得沒有必要再說廢話,策馬對跟着來的列夫騎士管家道:“出發吧。”
列夫騎士的管家從來沒有見過如此嚴整的軍容,所有的士兵穿的衣服,鞋子,甚至帽子都是一樣的,不像是其它領地的士兵,衣服,鞋子,穿的亂七八糟,雖然只有一百五十個騎兵,可是一樣的着裝和肅整,帶給人的感覺卻像是千軍萬馬。
一百五十個騎兵裡面起碼有八九十個騎兵是之前列夫騎士領地的士兵,才幾個月,曾經麻木的士兵們就像是變了個人,實在是太匪夷所思了,列夫騎士的管家騎着馬,並沒有跟上瓊斯,而是跟在了軍隊後面,因爲他太好奇了,同樣的人,同樣的士兵,在不同騎士的手下,變化也太大了吧。
“威爾斯,還記得我嗎,我們曾經在一起喝過酒,你來到了洛克郡,有沒有想回去過?畢竟你是從列夫騎士領地裡出來的啊。”
“管家,請不要在說這樣的話,我現在是洛克郡光榮的士兵,騎士老爺把我的家人都接到了洛克郡,給我們蓋了房子,還給了我妻子一份工作,幫助士兵們縫製衣服,工錢卻是一個銅幣都不少,甚至比我在列夫騎士手下當兵給的工錢都高。”
“騎士老爺給了我的足夠養家的薪酬,給了我們尊重,體面和榮譽,甚至不收士兵的稅,至今我們的騎士老爺都沒有一副像樣的鎧甲,可是他把錢都用在了我們身上,在這裡沒有壓迫,也沒有呼來喝去,所以,我效忠楊毅騎士老爺,直至死亡……”
“哦哦,難道你們真的一點也不懷念列夫騎士嗎?”列夫騎士的管家很沮喪。
“不,不,我們感謝他,要不是他輸了戰爭,把我們送給了楊毅騎士老爺,我們是不可能過上有榮耀和尊嚴的好日子的,感謝列夫騎士老爺把我們送給了洛克郡,我們才懂得了一個士兵的榮譽是什麼……”
對話也就到這裡,前面的瓊斯突然回頭,大聲喊道:“隊伍裡面是不許說話的,威爾斯,難道你忘記了嗎?戰爭過後,到軍營領十記板子,這是軍規!”
“遵命,我是統帥大人!”士兵威爾斯大聲回答,卻沒有一點不滿意和憤恨的心思,反而閉緊了嘴,再也不說話,一百五十多個騎兵沉默着策馬而行,隊伍之中除了馬蹄的聲音再也沒有了雜音。
如此沉默的軍隊,卻偏偏給人一種肅殺的冷酷,一種壓迫人心頭的殺氣,列夫騎士的管家不敢在說話,暗自嘆息了一聲,忍不住朝着前方看了看,暗道:我的列夫騎士老爺啊,洛克郡的變化一日千里,可咱們還是稀裡糊塗的過日子,差距實在是太大了。
帶着這樣的一支虎狼之師回去,真的是件好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