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又重新回到了那片岩石羣中。
這時候晨光已經大亮,我不得不讓殭屍小弟在一棵桃樹下停住,避免它受到陽光的直照。
“唉,出不去了。”吳大膽抹了下額頭的汗珠,跟我和吳芳解釋:“外面村子裡,許秀才也不知從哪兒調來了官兵,正守着村子口的各條路,一段一段的搜尋過來呢。”
“他想要來個甕中捉鱉?”我看了看身後那高聳如雲的懸崖,以及面前的那邊桃花林,很快就產生了這個想法。
“不錯,就是甕中捉鱉!張二張三跟着他,看來是背叛我了。”吳大膽帶着無比沮喪的表情,無奈的說:“也不知道許秀才到底許了他倆什麼好處,這十多年的兄弟,就這麼斷了。”
我和吳芳安慰了他一陣,好在吳大膽是水賊出身,本來就見慣了生死離別的人物,很快也就恢復過來,跟我們說了一下外面的情況。
桃花村其實是一個類似於漏斗的模樣,外面沿湖的地方大,越往裡面,則越窄。
可以說,這個桃花林,就是桃花村最裡面的地段了,再往後,就是一座鬼斧神工的如雲山峰,將後面的景物給隔絕了起來,非人力能夠攀爬的。
怪不得在昨天下午的時候,張三就莫名其妙的消失不見,難說就是在見到吳大膽不見以後,得了許秀才的指示,去找幫手的。
看來,他們是算定了吳大膽沒有離開桃花村,所以故意用吳芳爲誘餌,又讓神婆在我和吳芳身上釋放了某種追蹤的秘術,想要引出吳大膽。
結果直到今早凌晨的時候,神婆的劫掠手段失敗,想必這時候許秀才找來的幫手也正好趕到,就直接搜尋了起來。
想必他們也已經料想到,我們可能會拼死一搏,強行衝出去的。
這些人,對吳大膽貌似很看重啊。
難道說,吳大膽的身上還有着什麼秘密沒有說出來?
不過這種時候,太大的秘密也沒用了,我們既然是同一根繩子上的螞蚱,就沒有別的退路,只能並肩作戰。
“他們逐步逐步搜索過來,慢慢的縮小包圍圈,可能在一個時辰後,就會趕到桃花林裡。到時候,我們就真的沒有退路了。”吳大膽說着,在石板上躺了下來:“你倆也休息一下吧,折騰一個晚上了,等下能拉幾個墊背的,就多拉幾個。”
他這話說的有點悲壯,頗有“狼牙山五壯士”的氣勢。
令我吃驚的是,吳芳居然也點點頭,表示明白,渾然沒有半點驚訝的意味。
這……這兩父女,果然是怪胎。
見我奇怪的望着她,吳芳也不算榆木腦袋,知道我在吃驚什麼,就給我解釋:“爹爹說過,戰火總有一天會燒到桃花村的,像我這樣的女孩,要麼反抗,要麼屈辱的活下來。所以,從小我就決定,我要反抗的!
哪怕是死,我也應該由我自己來決定!”
吳芳這話說的擲地有聲,讓我一時反應不過來:這還是那個纏着我講故事的黃毛丫頭小片子麼?
原來,每個人都有自己不爲人知的一面。
正如我,還有吳芳,以及吳大膽。
“你們休息,我去找幾個‘幫手’。”我說着,站了起來。
吳大膽睜開眼睛看了看我,稍微有那麼一瞬間的猶豫,可隨後,他就釋然,然後點頭表示知道了。
我很清楚的知道他在擔憂什麼,他害怕我跟張二張三一樣,把他給賣了。
可後來,他很快就不再懷疑,我不知道他是因爲什麼,反正對我來說不是壞事。
吳芳看了看我,張了張嘴,稍作遲疑,就很快開了口:“其實……張大哥,他們的目標,是我和爹爹,你如果拿着你的劍給他們看,應該可以置身事外的。”
她這是在勸我離開。
我搖頭,拒絕了她的好意。
她的想法沒錯,在這種冷兵器的年代,這把神兵利刃確實可以證明我的身份,可是他們不知道,我卻很清楚的明白,蠱師的報復性。
神婆養下的兩隻鷹怪,一隻被我一劍劃傷,一隻被我給一掌拍死,不論如何,神婆也不會輕易與我善罷甘休的。
再說了,不論吳大膽還是吳芳,其實對我都還算不錯,做人要講良心,我是萬萬做不出那種出賣朋友的事情的。
一個時辰的話,也就是兩個小時。
應該夠了。
我隨後開始帶着那隻殭屍在桃花林裡晃盪,儘量去尋找那些只是草草掩埋、已經開始露出土外的屍體,而不去動那些埋葬好的棺木。
雖說把死人驅趕起來幫忙是有傷天和的一件事,可其實在發現這亂葬崗裡有食屍鬼以後,這事情就已經算是一件互贏的事了。
它們成爲殭屍幫助我,而我則在事後幫它們重新換個地方埋葬,避免屍身受到食屍鬼的破壞。
不得不說,這年頭裡死人比活人好找。
我只用了短短的一個小時,就在這桃花林裡找到了九具屍體,成功趕起五隻殭屍,算上先前的那隻,一共有六隻殭屍,六隻白僵。
這時候,屍油也已經用個精光,沒有留下半點。
我找了點乾燥的樹皮把手搓了搓,把上面的油污全部褪掉,可因爲心裡作用,依舊還覺得手裡有些黏糊糊的感覺。
其實屍油就跟豬油一樣,如果不添加其他東西的話,根本不臭,只不過大凡常人,心裡都有那麼一個坎罷了。
就好像在我處身的那個時代裡,那些涼菜店裡賣泡椒雞爪的,那些看似白白嫩嫩肥脹肉多的雞爪,其實都是經過了福爾馬林的侵泡,纔有那麼驚心動魄的效果。
單純的說福爾馬林,也許有人未必能夠知道是什麼東西,可是我們當醫生的卻是再清楚不過了,那本來就是製作屍體標本的東西,拿來泡屍體的藥品!
福爾馬林能夠有效的殺死細菌繁殖體,並且價格便宜,所以很受那些黑心商販的喜愛,雖然被嚴禁拿來製作食品,可沒有親眼見過,誰又知道呢。
最起碼,我當初在附近的幾個菜市場轉悠一圈後,憑着我那過人的嗅覺,至少能夠察覺到一半左右的雞爪都是使用過福爾馬林的。
我不算正真的殭屍,沒有吃過人肉喝過人血,所以我也會犯惡心。
從那以後,我就再也不吃泡椒雞爪了。
我這時候揮動桃木劍,將六隻殭屍一股腦的往外面趕着,一隻跟着一隻的跳動,場面很壯觀。
可惜因爲是養屍之術,沒有用到正統的符咒,所以這些殭屍就跟真正屍變的殭屍一樣,如果得不到血肉和煞氣的供應,就會很快消耗完體內的屍力,從而失去行動的能力。
這些殭屍的戰鬥力比較弱,如果用我的眼光來看,紛紛都是不堪一擊的料。如果我還在旱魃狀態的時候,只需要一個掃堂腿,就能夠跟當初在新南醫科大學打敗那些學生一樣,如同拉朽摧枯一般的把他們擊倒。
就算是現在,我如果用青霜劍一個一個的對付他們,也基本是穩穩勝利的局面。
收拾好這些殭屍,我也返回到吳芳他們所在的地方,簡單的休息了一下。
沒有食物,也沒有清水,體力只能通過休息來恢復,只希望能夠早點衝出去,不然的話,不被許秀才他們抓住,也會被活活餓死在這桃花林裡。
休息的時候,我又聽到了那個奇怪的震動聲,從石塊裡面傳來,這次,甚至震得連我背上的青霜劍都開始共鳴!
我能夠清晰的聽到青霜劍上傳來的龍吟之聲!
一個小時的恢復,再加上內勁的自動運轉,我的體力已經恢復大半。
我們三人稍微準備一下,吳大膽借了我的青霜劍斬斷兩根桃樹,削出兩根木棍來,與吳芳一人一根,握在了手中當作兵器。
我本想把青霜劍給他使用的,可後來想想,其實我纔是這三人裡面最弱的,真要有個人近身,我未必能夠招架,還是揹着青霜劍把穩一點,最起碼我還會點劍術防身。
而且,青霜劍可能與我前來這個世界的原因有最本質的關係,不到萬不得已,我絕對不能讓它離開我的身邊。
說不定回去還要靠它呢。
出到桃花林邊,仔細聽去,已經隱隱約約的響起了許秀才的聲音:“吳大哥,我知道你和小芳在裡面,你們出來,如果你能夠束手就擒的話,我保證不傷小芳一根汗毛。而且我倆的約定算數,我依舊娶小芳爲妻!”
“放~你~娘~的~屁!”吳大膽正好聽到這句話,一時氣不住,猛地破口大罵:“枉費老子瞎了眼,看錯了你這個白眼狼,如果我家芳兒跟了你,誰知道誰不會跟你上一個妻子一樣,不明不白的死去!
而且連死,都死得不得安穩!”
他這句話一出口,外面很快就沒了聲息。
想來是許秀才聽到了他的罵聲,有些心虛的不敢迴應。
就在這時候,“嗖”的一聲,一隻羽箭從外面斜斜飛了進來,透過幾棵桃樹的間隙,“嗤”的一下扎入了一隻殭屍的胸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