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公開審判(5)
其實,法庭上的較量至此遠未結束,下邊審判長還在專心進行未了的程序,其中有:
wωw⊕ тt kan⊕ ¢O 辯護人是否需要補充問?
公訴人是否需要補充訊問?
進行法庭舉證質證。
公訴人進行舉證……
被告人慄致炟對出示的證據有無意見?
辯護人有無意見?
……
被告人慄致炟有無證據向法庭提供?
辯護人有無證據向法庭提供?
公訴人有無新的證據向法庭提供?
被告人慄致炟是否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物證,申請重新鑑定或者勘驗?
聽到審判長的這句話時,陸雯突然看到一絲希望的亮光,欲站起來,她想作爲慄致炟的證人,證明他爲什麼不叫受害人羅虹上樓,爲什麼在樓道里與受害人打鬥,並非是想謀殺羅虹,而是怕羅虹上了樓現自己。她想,若能證明這些,慄致炟的故意殺人罪就可以改爲故意傷害了。她的衝動被身邊的陸霖緊緊壓住了,陸霖知道她想幹什麼,而且知道這種衝動之舉救不了慄致炟,妹妹還要賠進去自己的自由,落得個知不報的罪名遭受法律懲處。他硬是按下了她的衝動,對她耳語:“哥哥會想辦法救他的……”
……
經過四個多鐘頭的法庭調查,審判長黎明宣佈,法庭調查結束,下面進行法庭辯論。
先由被告人慄致炟自行辯護。之後是慄致炟指定辯護人表辯護意見。接下來由公訴人表出庭意見。
經過一番法庭辯論,審判長黎明特別提示:
下面的辯論請各方注意,通過第一輪的辯論,本法庭將爭議焦點總結如下:一、被害人羅虹在前因上是否有過錯?二、被告人慄致炟是故意殺人罪還是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並依次問被告人、辯護人、公訴人是否同意本法庭對爭議焦點的總結?
三方人員各自表示,同意法庭對爭議焦點的總結。
接着,審判長黎明依次指令被告人、辯護人與公訴人圍繞焦點問題表意見,展開辯論。先由被告人慄致炟進行自行辯護,接着由慄致炟的指定辯護人表意見,最後是公訴人表意見。
……
經過反覆的充分的法庭辯論之後,黎明宣佈:各方意見均已記錄在案,宣佈法庭辯論結束。下面由被告人慄致炟作最後陳述。
這是慄致炟向法庭提出意見和要求的最後機會了。
可以說,法庭中進行的每道程序中,對慄致炟,都包含着風險和希望,都需要認真又策略地對待。然而,進行法庭舉證質證時,陸雯的心又一次被刺傷了,也許是公訴人的一番話語太沉重、太刺激、太無了,使她的心痛得難以承受,以至於進行到後邊的程序時,陸雯就再也聽不進去了……
當審判長敲擊法槌,宣佈休庭,說“合議庭進行評議,宣判日期另行公告,將被告人慄致炟帶出法庭”的話語時,陸雯與陸霖早已離開了審判大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