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一個孤兒,三歲時,父母在某非洲國家一次種族衝突中被宗教極端分子在面前活生生的殺死,當父母的血濺了我一身,心中便有了一顆仇恨的種子,在發芽,生長,是支撐我繼續呼吸的動力。
此後,我成了一名被遺留在非洲部族中的亞裔黃種人,黑人長老在我六歲時用皺皺巴巴的英語告訴我一個單詞—China,說我來自那裡。
第一次上戰場,我六歲,綽號是黑人口中的黃皮小猴子,這是加在所有亞裔種族身上的蔑稱,酋長髮給了我一支老舊的56衝鋒步槍,和幾百枚子彈,他的眼神裡充滿了憂愁和決絕,我想,也許這是一次極爲慘烈的戰爭。
當我靠一壺水,幾塊壓縮餅乾,在充滿危險的熱帶雨林潛伏了一個半月,將每一顆子彈都射中了敵人的身體時,我就喜歡了這種感覺。
依然記得射殺第一人時的情景,子彈頭旋轉着呼嘯而過,擊中了目標的顱骨,顱骨脆弱得像一枚雞蛋立即碎裂,啪的一聲,腦髓和血水像蛋黃蛋清一樣飛濺,我扣動扳機的手不由自主的顫抖起來,渾身好像被極強的電流擊打着,強烈的興奮讓我整個身體輕飄飄起來,大腦甚至停止了運轉。
很多年後,當我第一次在一名漂亮的金髮女郎身上發出高昂的喘息,在腔體深處發射出子彈後,才找到類似第一次開槍射殺敵人時那種激動人心的顫慄。
那場衝突中,收留我的部族在戰爭開始的前三天全軍覆沒,一個半月後,當我射出最後一顆子彈後,我的槍下死了一百三十二人,沒有浪費一顆子彈。
最後,在直升飛機上的機槍壓制下,我被十幾支黑黝黝的槍口抵住了頭部,清一色的美製裝備。
“給我們製造了無數噩夢的狙擊手,竟然是握着破舊的56式衝鋒槍,一名六歲的黃皮小猴子?”一名軍官咧開了嘴,說出一連串的英語,藍灰色的眼裡滿是不可置信。
我用毒蛇一樣的仇恨目光狠狠盯着他,槍雖然被他們打掉,腳底的枯葉下卻埋了一枚地雷,引信就踩在我的腳下,不然我不會潛伏在這裡一個半月,這一個半月內,就算是最爲毒辣的巴勒斯坦毒蠍在面前爬過,我也會活生生的吞下肚,我對生存充滿了渴望,但並不缺乏與人同歸於盡的勇氣。
可惜,那是一枚啞雷,我依然記得得知我腳下踩的是地雷後,圍困我的人眼中是如何恐懼,但我沒有被原地格殺,而是被帶回了他們的基地,一個僱傭兵的後備基地,那裡有成千名和我年歲差不多多少的童子軍。
受訓的第一天,一名教官豎起一根粗壯的手指,看着在訓的1238名童子軍,用含糊不清的英語告訴所有人,“小鬼們,記住,你們的全部事情都是爲了活下去,十年後,這裡所有的人只會有一個人活下去,他的代號將是——king,傭兵中的王者。”
十年後,訓練結束,在一次全世界的地下傭兵組織的比賽中,我幹掉了最後一個競爭者,銘刻着king的戒指帶在我的中指上,成了傭兵中當之無愧的王者。
三天後,訓練我的所有基地教官,包括那個全球排名第一的傭兵團在內的三百多人,在我的槍口下全部倒下,那個海中的無名小島在一朵灰白色的蘑菇雲緩緩升空中沉沒。
King消失了。
第一章
……
“講完了?”坐在金易面前的女孩兒挑了下眉頭,盈盈大眼裡滿是古靈精怪的笑意,一口氣灌下大杯啤酒,小臉上因此多了幾絲酡紅,卻是搖搖晃晃的站了起來,伸出白嫩的手在金易肩上狠命一拍,故作豪爽地笑道:“大叔,你講的軍事故事可真好聽,不過我還有些問題?”
金易微微一笑,潔白修長的手把玩着手中的杯子,動作輕靈而幽雅,好像他現在不是在一個街頭的夜宵攤上,而是坐在高檔酒店中,喝着彰顯身份的上好紅酒,嘴角淡淡的笑容無不是顯示他有良好的紳士修養,語調有禮而從容,對着這個從廣場上撿到的女孩兒道:“你說,我解答!”言簡意賅得沒有半個字廢話。
“那些錢呢?”女孩兒睜大了眼,“排名第一的傭兵組織不可能沒點存款吧?”
“被king隨手捐了許多,只剩下很小一部分了!”金易微微豎起一根小指,道:“即使是微不足道的一點,足夠他生活幾百年了!”
“king不是自殺死了麼?爲什麼不全將錢捐出去?”女孩正是好奇心最盛的年齡,大有打破砂鍋問到底架勢。
“king沒死!”金易的眼神閃爍了下,微微有些猶豫,灌下一口啤酒後,對着眼前這個喜歡聽故事的女孩兒笑道:“他回到了中國,走過了很多城市後,遇見了一個至關緊要的老人,改變了他的命運,讓他從滿心仇恨中解脫過來,教了他一些傳說中的功夫,最後,他在這個沿海城市停了下來,因爲他喜歡上了這裡的寧靜,後來玩了一款遊戲,但不怎麼會玩,所以玩了半年後,仍然級別很低,所以在那個無人的新手村遇見了一個同樣笨的菜鳥,兩個人……就在這個夜宵攤上喝酒了!”
“咯咯咯……”女孩兒忍不住笑了起來,前俯後仰的,嘴裡的酒水都差點噴出來,急急忙忙從小包裡拿出紙巾擦拭了一下後,女孩兒捂着肚子笑得直喘氣,“大叔,你還將自己當成故事裡的主人公了?king?傭兵中的王者?這叫YY!”
在女孩兒放肆的嘲笑中,金易仰頭喝下金黃色的酒液,半公升裝的杯中傾瀉一道酒泉,緩緩注入口中,他喝酒的姿勢很奇怪,看似溫和,卻帶着狂野,眉頭也不皺的喝下一瓶,竟讓女孩兒的眼中多了一絲莫名味道,但仍未放棄繼續打擊他的心思,從小包裡掏出化妝用的小鏡子,放到他眼前,咯咯笑道:“偉大的king大叔,說大話前先看看你自己長得是一副什麼尊容!”
金易打了個酒嗝,半醉的眼中有些朦朧,看着鏡子中的自己,滿不在乎的笑了笑,是的,自己長相很平常,頭髮幾個月都沒理了,比搖滾歌手的頭髮還要長,更要凌亂,下巴上鬍子拉渣的,隨便套了件皺皺巴巴的T恤,下身的牛仔褲洗得發白,二十二歲的人竟可以看做三十多歲,難怪眼前這個十六七歲的丫頭片子一口一個大叔了。
女孩兒收回了鏡子,其實,眼前這個大叔雖然有些落魄,但這份不經意的頹廢似乎有些吸引自己,花季少女總是經不住胡思亂想的,古靈精怪的眼中便多了幾分特屬她這個年齡的清純媚意,咳嗽了聲,端正身子後板着臉道:“還未正式介紹,本小姐姓雲,名雀,看在你帶我殺了幾天新手怪物的份上,你可以稱呼我的小名,雲雀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