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遏制腐敗蔓延要狠抓國際追逃追贓工作
追逃追贓工作是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重要內容,是遏制腐敗蔓延的重要一環。腐敗分子攜款外逃,嚴重違反黨紀國法,損害黨和政府形象,引發羣衆強烈不滿。能否將腐敗分子繩之以法,關乎反腐敗成效,關乎國家形象。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把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工作擺在重要位置。2014年初,習近平總書記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委第三次全會上,就加強海外追逃追贓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不能讓國外成爲一些腐敗分子的‘避罪天堂’,腐敗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們追回來繩之以法。”10月,習近平總書記又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要求把追逃追贓工作納入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總體部署。2014年全年,通過加強《聯合國反腐敗公約》框架下雙邊、多邊協作,與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建立反腐敗執法合作機制。亞太經合組織領導人非正式會議期間,發表《北京反腐敗宣言》。強化個案處置,共追逃500多人、追贓30多億元。
必須看到,追逃追贓工作涉及政治、經濟、外交等多個領域。一方面,反腐敗國際合作的深入、反對腐敗在國家地區間逐步取得越來越多的共識,爲追逃追贓工作提供了有利條件;另一方面,國際形勢依然複雜多變,國家間綜合國力競爭、全球經濟結構深刻調整、地緣政治博弈和思想意識形態差異等,使得追逃追贓工作仍然面臨很多困難。這要求我們堅持追逃追贓工作的成功經驗,統籌國際大局,深化合作交流,健全體制機制,繼續狠抓個案,統籌推進追逃追贓工作。
第一,必須把追逃追贓工作放在國際交流合作的總體形勢下把握。2014年11月,習近平主席在參加APEC領導人非正式會議、G20峰會期間,在會晤美國總統奧巴馬、加拿大總理哈珀時,在出訪澳大利亞、新西蘭和斐濟期間,先後7次提及國際反腐敗合作、海外追逃追贓等話題,得到了各國的支持。加拿大總理哈珀在與習近平主席會晤時就表示,加方無意收留逃犯,願意在遣返方面同中方開展合作。通過領導人會晤和出訪、多邊雙邊合作、部門對口合作等方式,宣傳我國反腐敗追逃追贓主張,取得了積極成效,也爲加強反腐敗國際合作、開展國際追逃追贓搭建了更爲廣闊的平臺。事實證明,將國際追逃追贓工作提升至構建國家間政治與外交關係的戰略高度,中央領導親力親爲表達我方主張,是2014年的一大亮點,也是今後加強追逃追贓工作必須依靠的強大基礎。
第二,深化反腐敗多邊、雙邊合作是追逃追贓工作的前提。2014年,除繼續加強《聯合國反腐敗公約》、G20等多邊框架下的國際追逃追贓合作外,我國抓住擔任亞太經合組織(APEC)輪值主席國這一有利時機,中國監察部作爲APEC反腐敗工作組主席,經過艱苦努力,促使21個經濟體成員達成反腐敗共識,使《北京反腐敗宣言》草案8月在北京APEC反腐敗系列會議上順利通過。加強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合作則是該宣言的核心內容。11月8日,《亞太經合組織第26屆部長級聯合聲明》以附件形式對外發布了《北京反腐敗宣言》。“積極支持並參與亞太經合組織反腐敗執法合作網絡(ACT-NET)等多邊網絡,強化國際反腐敗合作”,是《北京反腐敗宣言》的重要成果。這意味着ACT-NET
成爲亞太地區最高層次的反腐敗多邊執法平臺,將在打擊貪官外逃和非法資金外流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APEC反腐敗工作組第十九次會議決定,將執法合作網絡成立的初始階段(2014年至2015年)秘書處設在中國,這意味着在ACT-NET的運行中,我國將扮演重要角色。作爲執法合作網絡初始階段的秘書處,中國監察部積極履行職責, 12月17日至19日,在北京舉辦了亞太經合組織反腐敗執法合作網絡追逃追贓專題培訓班。3天裡,圍繞司法協助、引渡和遣返以及資產返還3個專題, 14位來自國內外反腐敗執法合作一線的官員和專家,單獨或聯合開展了11場講座。大家期待在已經正式運行的執法合作網絡下擴大與中方的反腐敗合作。在雙邊合作方面,推動與重點國家簽署司法協助類條約取得積極成效。如推動美國、加拿大等國家與我國商談引渡條約,推進中澳、中法、中意引渡條約批約進程,推動加拿大與我國正式簽署中加資產返還與分享協定。同時,積極建立與重點國家的雙邊反腐敗執法合作機制,如鞏固和提升中美執法合作聯合聯絡小組反腐敗工作組合作機制,在中加執法與司法合作框架下成立了中加追逃與非法移民遣返工作組,推動與澳大利亞聯邦警署簽署合作備忘錄。可以說,充分利用國際合作組織這個大舞臺,大力推動和積極參與反腐敗國際合作,有利於在國家地區間最大程度形成共識,更好體現我國反對腐敗的堅強意志和主導引領作用,從而爲追逃追贓工作奠定製度基礎、創造有力的國際輿論氛圍。
第三,形成部門間強大合力是追逃追贓工作的保障。國際追逃追贓工作由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負責統籌協調。王岐山多次主持召開專題會議和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會議,研究部署工作。他指出:公職人員腐敗外逃,在國外招搖過市,羣衆意見很大。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追逃追贓的重要講話精神,是民心、黨心所向,是對腐敗的震懾和遏制。要抓住追逃追贓這個重要環節,把追逃追贓作爲反腐敗協調小組的重要工作。2014年,在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設立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中央紀委副書記、監察部部長黃樹賢擔任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簡稱“追逃辦”)負責人,中央紀委國際合作局作爲辦事機構,承擔具體工作。辦公室成員由與追逃追贓工作密切相關的中央紀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外交部、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人民銀行等機關單位負責同志組成。各單位按照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的統一部署和職責分工開展工作,組織開展追逃追贓專項行動,多管齊下,綜合施策,形成了追逃追贓工作的整體合力。公安部開展“獵狐2014”專項行動,緝捕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從美國、加拿大、西班牙、阿根廷、韓國、泰國、南非、尼日利亞等60個國家和地區抓獲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9月,最高人民檢察院開展爲期半年的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集中追捕潛逃境外的職務犯罪嫌疑人。10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外交部4部門聯合發佈《關於敦促在逃境外經濟犯罪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12月,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開設國際追逃追贓專欄,對在逃境外的腐敗分子形成強大攻勢。因此,加強國際合作,國內紮實的基礎性工作是支撐。既要立足中央紀委的牽頭單位角色,對現有黨員和國家工作人
員情況進行大起底,摸清外逃人員底數,做到情況明、數字準,又要充分發揮各部門各單位職能作用,組織協調追逃辦相關成員單位開展專項行動、加強部門間協作,合力追逃追贓。
第四,突出工作重點是追逃追贓工作的必經途徑。國內聯手追擊之時,我國向腐敗分子外逃主要目的地——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家提供在逃腐敗分子名單,並敦促其根據名單對外逃人員展開調查。各國對此給予積極迴應,並承諾儘快調查。與此同時,我國派員赴美國、澳大利亞、新加坡、秘魯、哥斯達黎加等國,就追逃追贓展開談判和磋商,並取得突破。一批逃往境外的腐敗犯罪嫌疑人被遣返回國受審或在國外被判刑入獄。外逃新加坡的原江西省鄱陽縣財政局經建股股長李華波就是典型一例。他在新加坡期間,由於三項“不誠實接收贓款”罪名全部成立,被新加坡判處入獄15個月。目前我國已啓動異地追訴,加強與新方合作,爭取早日將其遣返回國。2014年12月22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潛逃美國兩年半的遼寧省鳳城市委原書記王國強,從美回國向紀檢監察機關投案自首。王國強案件是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直接督辦的重點案件,也是中美雙方共同確定的反腐敗追逃追贓重點案件。事實證明,推進追逃追贓工作,必須堅持有逃必追、一追到底,以決不讓腐敗分子逍遙法外的宣言和行動,切實形成對腐敗分子的強大震懾。
進一步推進追逃追贓工作,必須遵循這些成功經驗,用好既有成果。中央和地方反腐敗協調小組要加強統一領導,把國際追逃追贓工作納入反腐敗工作總體部署,健全追逃追贓協調機制。摸清底數、動態更新,及時掌握外逃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情況。開展重大專項行動,突出重點,抓住個案,盯住不放。利用多邊會晤、雙邊談判推動國際協作,建立合作網絡。強化與有關國家、地區司法協助和執法合作,集中力量追捕潛逃境外職務犯罪嫌疑人。加強法規制度建設,推動落實《北京反腐敗宣言》,完善、用好國際合作機制,形成追逃追贓對外合力,做好防逃工作,決不讓腐敗分子逍遙法外,不讓企圖外逃者心存僥倖。在具體工作中,一是要建立動態的外逃人員數據庫,及時掌握外逃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情況。凡發生外逃事件的地方和部門必須及時報告、及時處置,否則就是失職,必須追究責任。同時,在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開闢專欄,廣泛接受海內外的舉報。二是要抓好重點個案。根據追逃追贓的主要方向和重點對象,聚焦重點國家,有計劃、有重點、分層次地推進重點個案追逃追贓工作。三是要努力形成反腐敗國際合作的制度成果。將追逃追贓工作提升至構建國家間政治與外交關係的戰略高度,表達我方主張,做好重點國家工作,推動有關國家拒絕爲腐敗分子提供“避風港”。加快引渡條約、刑事司法協助條約、資產分享協定等的談判、締約、履約進程,建立與有關國家的反腐敗執法合作機制。四是健全國內有關法律法規。加強追逃追贓配套法規建設,着手製定刑事司法協助法律法規,出臺違法所得特別沒收程序司法解釋等,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追逃追贓工作。五是關口前移、防止外逃。加強對黨員幹部的日常監督管理,嚴格執行對配偶子女移居國外的國家工作人員的相關管理規定,加強黨員幹部出入境證照、出入境資金監控等方面的管理,防止腐敗分子外逃。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