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瑨朝着等着遠處的兩個保鏢揮揮手,一個人立刻趕過來:“總裁,有事?”
“到我車上的黑皮夾子裡面,把那個日記本給我拿來!”程瑨說。
“好的,總裁!”黑衣保鏢立刻大步朝着車子走去。
很快,黑衣人帶着一個厚厚的筆記本過來了,低頭彎腰,雙手遞給程瑨。
“下去吧!”程瑨小心接過筆記本,揮手讓保鏢離開。
保鏢迅速退回了原位。
程瑨慢慢打開筆記本,轉頭對着許文晴的墓碑說:“文晴,你看看,這是我的日記本,你從來不會想到我會有寫日記的習慣吧?其實這麼多年,我一直在堅持些日子,當然,我的日記的主要內容,都是你,可惜在你生前沒有讓你看過,今天我就給你看看,以了我的心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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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想要記日記,因爲我發現有許多話,無法說出來,可是憋在心裡又很難受,因此我只好在這裡發泄一下。
我和許文晴從小一起長大,她這個人怎麼說呢?雖說是個女孩子吧,可是身上卻有一些男孩子的特點,也許是因爲她爸爸從小就把她當做兒子去養而形成的這樣獨特的性格。
她這個人沒心沒肺,大大咧咧,還多少有那麼一點點缺心眼,或者說有點二,可是我和這個“二”在一起覺得很開心,很快樂,漸漸發現,我有些離不開這個二。
可是我的媽媽,她對許文晴很有偏見,每當我提起許文晴,老媽總是一副厭惡的神情,然後叮囑我:少和那個瘋丫頭來往。
因爲老媽的緣故,我只能和許文晴成了形影不離的哥們,就是當下最流行的閨蜜,我是她的男閨蜜。
不知道是前世我欠下她的,還是什麼其他的原因,反正從小到大她就是我的剋星。什麼事情我都要聽她的,什麼事都要順着她的意願,否則她就會難爲我,就會無理取鬧,她若是發起脾氣來,從不講理。可是我似乎就有這個癖好,順着她,寵着她,心甘情願,死心塌地,一天不讓她折騰都覺得難受。
她這個女孩子怎麼評價一下呢?用時下流行的詞語來形容,她屬於那種很獨立,很強勢的女孩子,多少有些自私,無論走到哪裡,無論和什麼人在一起,她都以自我爲中心,從來不顧及別人的感受,我行我素,用我媽媽的話來說就叫做缺心少肺,不像女孩子,沒有女人味。
因此我老媽常常告誡我:“你少和那個許文晴在一起混,她男不男,女不女的,整日不是和人打架被老師找家長,就是穿着一雙運動鞋翻牆頭,跳柵欄的,風風火火的,瘋瘋癲癲的樣子,咱們家可是不能有那樣的兒媳婦,就是你媽媽我的心臟病也受不了!”
老媽的意思很明確,唯恐許文晴和我在一起日子久了會產生感情,會戀
愛。
老媽也忒不靠譜了,我就是喜歡什麼樣的女孩子,也不會喜歡許文晴,她在我眼裡就是一哥們,很鐵的哥們。
她這個人別看是女孩子,可是做起事情來很仗義,很值得一交,儘管她有這樣那樣的毛病,有的時候會把我氣死,可是我還是覺得她是一個很好的朋友。
我和她從小學玩到中學,從中學玩到高中,到大學我們去了不同的城市分道揚鑣了,可是大學畢業以後,我們倆都回到了本市,在本市找到了工作,她在一個外企搞設計,她聰明能幹,是業務骨幹。
我則分配在一個事業單位,在辦公室裡面過着朝九晚五的,有些枯燥的,按部就班,循規蹈矩的生活。
到了戀愛季節,我和許文晴都是單身,當然我們的友誼一直在繼續。
許文晴她這個人有些不靠譜,有些幻想主義,整日夢想着找到一個高大威猛瀟灑帥氣的男人做老公。
她的眼睛總是盯着高個子的男人瞧來瞧去,對於我這樣的海拔不到一米七的男人,根本入不了她的眼。甚至於還被她說成是二等殘廢。
這個該死的丫頭說話總是這麼損,可是我並不討厭她,而且我習慣和她在一起,喜歡聽她說話的神態和表情。
和許文晴在一起一晃也到了二十五歲。
我比許文晴大十三天,我是五月出生,她是六月,我們倆都是巨蟹座。
老爸老媽常常在我耳邊嘀咕:“程瑨啊,你的工作既然已經穩定下來了,就該考慮個人問題了,咱們家就你這樣一個獨子,我們可是等着抱孫子呢!”
“哎呦,老爸,老媽,現在都流行晚婚晚育,我纔多大啊,我自己還是個孩子呢,我怎麼懂得給你們抱孫子啊!”
聽到老爸老媽催促我戀愛結婚,我很不情願,這樣的事情是要靠機遇,靠緣分的,怎麼能急呢。
“我們家可不學習什麼流行的和時尚的東西,我們家就是傳統的本分人家,你媽媽和我結婚的時候才二十二歲,你現在二十五歲了,已經很大了,在我們那個時候都算得上晚婚晚育了,趁着我們年輕,身體好,正好給你們看孩子,等我們老了,看不動了,你們還得僱保姆,保姆看孩子我們可是不放心,早點把女朋友帶回來讓我們瞧瞧!”老爸首先反對我的觀點。
“程瑨,我要囑咐你一點啊,給我們找兒媳婦的時候,高點矮的,醜點,俊點都無所謂,只有健康,性格好就行,但是千萬不能給我們找一個像許文晴那樣的瘋瘋癲癲的女孩啊,我們家可受不了那樣的兒媳婦,你要是不停我的話,把我氣得犯了高血壓,你可是後悔莫及啊!”
老媽接着老爸的話,叮囑我。
唉!不知道爲啥老媽就那麼不喜歡許文晴。
其實他們不瞭解
許文晴這個人,她看上去風風火火,大大咧咧的,其實她有很心細的一面,也許這一點只有我能夠發現,但是我絕對不向任何人說,這個秘密只有我自己知道,誰叫我是她的男閨蜜呢!
說來也怪了,從我上大學到現在竟然沒有一個讓我特別喜歡的女孩子,當然有些很漂亮的女孩子早已經名花有主的時候,我望塵莫及也就沒有動過心思,至於那些平平庸庸的女孩,還有那些俗不可耐的女孩,就更無法引起我的興趣。
因此我身邊除了許文晴整天和我一起嘻嘻哈哈,打打鬧鬧,再沒有別的女孩。
既然老爸老媽下了死命令,許文晴這個人是別想進我們家門了!
當然這件事要是讓她知道,會把她氣瘋,儘管她不願意嫁給我這樣的人,儘管她根本看不上我,不把我放在眼裡,我對她也是沒有什麼感覺,她似乎很缺少我喜歡的那種理想女人的溫柔的天性。
我也該認認真真考慮一下我的個人問題了。
終於有一天,單位新分配來了一個剛畢業的女大學生,比我小一歲。人長得那叫一個水靈,一雙水靈靈的大眼睛忽閃忽閃,勾得我的心都跟着一跳一跳的,而且這個女孩有一個好聽的名字叫林琳。
這個女孩子是不是爲我準備的呢?我決定向這個叫林琳的女孩展開攻勢。
我經過一段時間的觀察,發現這個女孩還真的是單身一人,還沒有男朋友。
太好了,我決定該出手時就出手。
可是沒有想到的事情發生了,當我要出手的時候,竟然有人捷足先登了,他是我的同事,他的名字叫魏鮑柱! 他提前一步把玫瑰花送到了林琳的手上,林琳含羞接受了。
唉!我僅僅是晚了一步!
我很懊惱,找到許文晴傾訴一下心中的不悅。
許文晴習慣把我當做她的垃圾桶,什麼不高興的事情都向我傾訴,而我呢,也很懊惱地把這件事像倒垃圾一樣,說給了許文晴。
“你等着,我幫你把她搶過來!吃了豹子膽了,竟然敢和我許文晴的閨蜜搶女朋友!”
結果沒有想到的事情發生了,她聽了我的敘述,竟然比我還氣憤,她沒有經過我的同意,自作主張要幫我把水靈妹子林琳從魏鮑柱手中搶過來!
她這個人有一個特點,就是太仗義,太重義氣,但是有些衝動,這一點有些像男孩子的脾氣!
我開始以爲她僅僅是開個玩笑算了,沒有想到她真的採取了行動,她導演了一場不可收拾的沒有什麼藝術成分的戲。結果弄得不可收拾,一團糟,最後還是我出面幫她收拾了殘局,當然我付出的代價就是徹底和這個水靈妹子林琳擦肩而過。
她就是這樣一個不靠譜的人,什麼事情她若是插手,總是越幫越忙。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