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實在太累了,簡直要了半條命。
可結婚又是最幸福的事,是這輩子最值得高興的一件事。
古語有言:人生有四大幸事——久旱逢雨露;他鄉遇故知;洞房花燭夜;金榜題名時。
現在他們可不就是在洞房花燭麼?
沈浩平抱着她走進了院子,推開了房門。
這間四合院她之前來過,而且還住過幾天。
想想那時,她和小叔還處在相敬如賓的階段呢,那時候她對他好像沒什麼感覺。住在這間房間的時候,睡的炕中間還要用被子作爲三八線分開。
想起當時的種種,她的嘴角便輕輕揚起,有些想笑。
誰說過去的種種,在未來不會成爲甜蜜的回憶呢。
“小叔,我聽南希姐說,你親自佈置的婚房?”
“當然,周幽王爲博褒姒一笑,烽火戲諸侯。我自然不是那種昏君,但爲了博你一笑,也費勁了心思。”他嘴角一揚,眼裡藏着神秘。
直到結婚的前一天,他和葉南希還在做最後的加工。
林恩然聽到他這番話,心裡別提多甜了。
“閉眼,我開門。”
“好……”
她輕輕地應着,乖乖地閉上了眼。
門吱呀一聲被推開,她感覺到了迎面撲來的暖氣,吹在身上暖洋洋的。
“睜眼。”
耳邊響起了他幽幽的聲音。
她猛地睜眼,頓時被眼前的景象給驚住。
滿室的紅蠟燭,在地上擺了一個碩大的心形,心內,鋪滿了大紅色的玫瑰花瓣。
不僅僅是地上用紅玫瑰鋪了一層,厚如地毯,就連熱炕上,也鋪滿了一層火熱的紅玫瑰。
繡花錦緞的厚棉被墊在底下,和紅玫瑰融爲一體。
一室的紛香撲鼻而來,沁人心脾。
室內紅光溢滿,沈浩平脫了鞋子踩在地板上,順道輕輕地把她的繡花鞋脫去,抱着她踩在那厚厚的紅玫瑰花瓣上,發出‘撲哧撲哧’的響聲。
她這才發現,地面重新鋪設了木板,就連牆壁,也重新粉刷了一遍。
她喜歡粉色,整個牆壁便粉了一層光粉色,在燭光地照耀下,bulingbuling地散發着幽幽的柔光。
一個大男人,鐵血錚錚的軍人房間,居然被搞得這麼娘。
一時間,她哭笑不得,心裡雖然是滿滿地感動,可更多地是覺得歉疚。
“小叔,你該不會爲了我,要一直住在這樣的房間裡吧?”
“你喜歡就好,怎麼樣?”
“好是好,就是太粉……我怕別人看到,會笑話你。”要是他的兵看到這間房間,會怎麼想他?以後他還怎麼在他的兵面前樹立威信吶。
沈浩平卻不以爲意,寵溺地笑道:“你喜歡就好,其他不管。”
“嗚嗚,小叔你真的對我太好了!”她趕緊摟上他的脖子,用自己的小臉貼了上去。
他摟着她,將她抱上熱炕頭,她這纔看清,炕頭的裡牆,粉色牆面上還畫了幾個hellokitty。
這簡直就是少女心爆棚啊,就連她住了22年的房間都沒敢這麼整過。
“怕你冷,屋裡重新添置了地暖。你愛打赤腳,以後就算光腳在屋裡走來走去,也不會着涼。”
“恩。”她抿嘴點頭,心裡暖融融一片。
小叔縱容她的毛病,並且還特地爲她的毛病做各種精心佈局。
此時此刻,除了撲向他懷裡,她真不知道該怎麼報答。
“小叔,今晚咱們造一個小小平吧?我等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