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後記

到這裡, 不打算再寫其他番外了。如果有在等左天的番外的朋友,抱歉了。

這篇算是我第一篇完成的文吧,所以, 從開始寫到今天, 還是有很多感受的。

來到晉江並不算早。05年的暑假吧, 那時候, 已經厭倦了用bt不斷的下載韓劇, 而超女也完結,不再能追着看了。所以感覺每天打開電腦,不知道乾點什麼, 偶爾去天涯八卦和美容網站晃晃,也是潛水, 沒有味道。所以, 寢室的一個mm介紹, 來到了這裡。

真是驚喜啊,相信剛來晉江的mm都會有這個感受。這裡的小說完全比那些臺灣小言好看嗎。於是便開始了昏天黑地的看文生涯, 尤記得,當時三部最紅的清宮穿越文都還未完,我連着看了兩天把它們全解決了,然後我室友問我都有些什麼情節,我腦子裡便一片混亂, 完全記不住某個女主到底是哪個文裡的。呵呵, 糟蹋了好文。

反正, 在我那樣的看文速度下, 不到兩個月, 基本好看的,都被我看了。這還是隻限於言情。我於是開始看前面都不看的耽美。不看不知道, 一看嚇一跳,怎麼,兩個男人,也可以有那樣催人淚下、感人肺腑的――愛情!終於,加入了同人女的行列。從此一發不可收拾。

大約是到05年10月份,便很難找到我沒有看過的好看的文了,因爲都被我看了唄,追文又追得好辛苦,開始鬧書荒。就到其他原創網晃盪,發現,要麼就是完全的男性yy文佔據大部分空間,便是,純粹的幼稚臺灣言情佔主導,或者,太冷清,書少水也少――總之不喜歡,便又轉回晉江。

某天,突然想到――我是否也可以自己寫故事?當時心裡也是打鼓的。因爲,我是學物理的,最近一次拿筆寫文還要算高考語文作文。可是,還是怯怯的想,寫寫試試吧。於是,就寫了《珍珠》,完全沒有什麼構思,就那樣寫了,結果,寫到後來,寫不下去了,造就了一個坑。現在都不忍再去看。

臨近寒假,又喜歡上了靈異類,想寫一個吸血鬼血統的捉鬼女子的故事。很勤懇的填了五萬字,便又寫不下去了,也讓我認清了自己想象力匱乏,不適合玄幻類。關鍵還是點擊率狂低,比《珍珠》更甚。這大概便是所有新近寫文的作者必經之路吧,總是掙扎是否繼續寫下去。

寒假回家,沒想再寫什麼。可是,06年初,回到學校,突然又想寫點什麼了。這時就有了《雙生花》的想法。列了個大綱,大概是一個女主在兩個男主之間難以選擇的故事。於是有信心,不管怎樣,絕對不能是坑了。就這樣,一天天的寫。情節也不斷的調整。與當初想的,也有了很大差別。也認識了這麼多看文的朋友。每天早上,我都興沖沖的來看,大家給我留了什麼話。鼓勵的,會讓我開心一天,提意見的,我真的作爲了後面寫東西的參考。在晉江連載,讓我感到,寫文不再是一個人的事,是與大家互動的事情。是一種與看文完全不同的快樂的事情。

寫一個故事,一定要先把自己感動,才能每日不停的寫下去。我想,寫這個故事的時候,我確實是每天都站在文中的角色角度思考,用不太豐富的文筆,寫下他們。寫文是快樂的,特別是寫出來的文有人喜歡,更是幸福的。

這兩天,一直在想下面一個文的內容。換來換去,似乎,很多片段都叫囂着要寫出來,可是,真的細想,卻有難以成爲一個完整的故事。或者,這個故事的感覺,我沒有信心能充分表達出來。

修文是痛苦的,因爲,看別人的文是享受,看自己的文卻像吃已經嚼過的甘蔗,沒有味道。特別,因爲過於參與了文,就會有身在此山中的感覺,得不到一個文的大體感覺。比如,看完別人一篇文,我會說,文筆如何,情節如何,優點在哪,缺點在哪。可是,看自己的文,雲裡霧裡,我至今不知道這篇文,具體感覺是什麼。-_-但是,修改還是要做的,不能保證寫出來的一定是好文,但最起碼要保證寫東西的態度認真啊。

羅嗦了半天,都不知道說什麼。最近也在逛論壇。發現很多人在抱怨,晉江日漸低齡化,小白文和穿越耽美太多。可是,我倒不覺得什麼,發文自由,看文也自由,這纔是晉江的特色。我對晉江,並沒有那麼悲觀。所以,還是會在這裡努力寫下我心中的故事的。也算是在快到本命年的時候,圓自己一個寫作的夢吧。

再次感謝陪這篇文那麼久的看文的大大。我會繼續努力寫文的!能讓大家看文時,有一點點的感動,就是我所追求的。

本書完結,看看其他書:
48.(四十八)已修改33.(三十三)已修改49.(四十九)13.(十三)已修改57.(五十七)52.(五十二)72.番外之Larren16.(十六)已修改70.番外之家明(上)33.(三十三)已修改43.(四十三)已修改52.(五十二)69.番外之廖楓6.(六)已修改9.(九)已修改55.(五十五)45.(四十五)50.(五十)53.(五十三)47.(四十七)16.(十六)已修改53.(五十三)23.(二十三)已修改41.(四十一)已修改48.(四十八)已修改31.(三十一)已修改19.(十九)已修改13.(十三)已修改4.(四)已修改25.(二十五)已修改62.(六十二)67.(六十七)3.(三)已修改45.(四十五)56.(五十六)45.(四十五)21.(二十一)已修改21.(二十一)已修改9.(九)已修改20.(二十)已修改56.(五十六)40.(四十)已修改52.(五十二)32.(三十二)已修改48.(四十八)已修改42.(四十二)已修改50.(五十)34.(三十四)已修改22.(二十二)已修改44.(四十四)52.(五十二)33.(三十三)已修改36.(三十六)已修改72.番外之Larren54.(五十四)52.(五十二)3.(三)已修改23.(二十三)已修改48.(四十八)已修改38.(三十八)已修改71.番外之家明(下)45.(四十五)69.番外之廖楓40.(四十)已修改44.(四十四)12.(十二)已修改8.(八)已修改3.(三)已修改42.(四十二)已修改1.(一)已修改43.(四十三)已修改3.(三)已修改31.(三十一)已修改32.(三十二)已修改34.(三十四)已修改2.(二)已修改25.(二十五)已修改66.(六十六)67.(六十七)4.(四)已修改39.(三十九)已修改51.(五十一)27.(二十七)已修改42.(四十二)已修改67.(六十七)69.番外之廖楓48.(四十八)已修改45.(四十五)51.(五十一)21.(二十一)已修改34.(三十四)已修改68.(六十八)4.(四)已修改4.(四)已修改63.(六十三)10.(十)已修改19.(十九)已修改47.(四十七)48.(四十八)已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