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飯,他搶着買了單。
然後,落落找個藉口說要先走了,還故意給了他一個壞笑說:“若詩就拜託你幫我安全送回去了。”
他笑了笑,回過頭看着她,她還故意的把臉板着。
他很溫柔的說:“去公園散散步吧。”
她說:“你想去就去吧,問我幹什麼?”
他說:“難道你還生我的氣啊。”
她說:“生你的氣?給你臉上貼金了,你這樣的人根本就不值得生氣。”
他嘆口氣:“若真是我昨天死了還好了,雖然再也見不到你,至少不會讓你認爲我是個沒有人格的人。”
她看着他,發覺他的心情似乎真的有點傷到了,發覺似乎自己真的有點過分了,於是說了聲走吧,先擡腳走了,站到了路邊攔的士。
兩人都坐在了車的後排,本來後面坐兩個人會有相當大的空間,但是他捱得她很近,在某個不經意的時候,他的手碰到了她的手一下,他的心顫抖了一下,那時候,他突然那麼強烈的想握着她的手。
他想過,也許她會反抗,會認爲他這樣顯得太隨便,是不尊重她。
但是,也有可能她會願意這樣讓彼此的距離走得更近。對於他來說,這是一個機會,更重要的,是他想握着她的手,這願望不知爲什麼,在那時候特別強烈。
他感覺自己象個賊,悄悄的挨近了她的手,然後,突然那麼一下,把她的手握住了。她象被刺激了一下,觸電般神經強烈的反應了下,試着想把手抽出去的,畢竟,她與他並不是很熟,那層窗戶紙也並未捅破,她必須得裝着矜持,哪怕她喜歡他。其實,她只是那
麼下意識的做了下,沒有真的一定得抽出去的意思;而且他的力太大,握得太緊,她的些許的反抗也徒勞。
終於她的手就一直那麼被他緊緊的抓着。
在大約三秒鐘之後,她的手還沒有動靜,他的心就塌實了,知道她是答應了。於是他心裡也就有底了些,行爲更大膽,在將她的手握了一會後,竟然把手伸到她的腰間,攬着,把她的身體攬向自己的懷裡。
他想抱着她,沒有什麼理由,只是想抱,一定要一個理由的話,就是因爲他喜歡她。喜歡一個人,就特別想和她把距離拉到最近,近到沒有距離最好。
她仍然沒有反抗或者掙扎,或許她覺得他的手心很溫暖,讓她感到幸福,因而也堅信他的懷抱會溫暖,讓她感到幸福。
她安靜的靠在他的懷裡,覺得心裡有一種涌動的幸福,等這一刻,等過了多少個日夜啊,二十年的相思啊。
從小到大,她的生活裡沒有真正的出現過一個男人,出現的成羣結隊的那些男人,她都沒看上眼,她一直活在自己的夢裡,在自己的夢裡等着自己的白馬王子。
其實,她見到他的第一眼,她知道自己心動過,他很有男人味道,但是她卻覺得一個男人是不能只去看這些表面的,所以儘量的裝出不在乎,甚至於後來還與他發生了爭吵,讓她更有理由瞧不起他,不對他心動。但是,在他路見不平那一刻以後,她被完全的征服,她開始覺得自己無條件的愛上他了。
內在,外在,都是她理想的。
是的,等了將近二十年,等這樣一個人。可昨天發生了那樣的事,她在山城橋上等他很久,後來打他的電話還關機,她
覺得自己被耍了,有種強烈的憤怒,同時失落,難過。
哪知道卻是山重水複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幸福來得太突然了。
她在他的懷裡,閉着眼睛享受幸福的感覺,眼裡忍不住有了淚花,幸福,來得很不容易啊。
他那時也在想,自己一定要好好的珍惜這來之不易的幸福。
後來到公園了,下車,他一直牽着她的手,兩人在公園裡散步,然後坐在長凳上,儘管夜有點冷,但是,兩人依偎着,內心卻無比的溫暖。
他們聊了許多的往事,但是,他們所聊的多數都是自己編造的謊言。現在,他們所知道對方的身份,他出生在有錢人家,而她是普通女孩兒;而事實上,她出生富豪家庭,而他來自農村。
他們隱瞞身份,都有着自己的苦衷。
她說她沒談過戀愛,是真的。但是他似乎還不信,這麼好一女生,會沒有談過戀愛,她說因爲家裡管教很嚴,後來,他也相信了。
她問及他的感情生活,他說談過一次,後來因爲自己去當兵,女友就變心了,在部隊裡就更沒有談戀愛的機會,回來以後雖然別人介紹過不少的女孩子,但是似乎多數都衝着錢來的,而且,他相信緣分,不大喜歡別人介紹的。
他們都相信了彼此的話,是的,愛一個人,本來就是因爲信任。
後來,夜比較晚了,他送她回去,只送到一個路口她就下了車,再見之前她只對他說了一句話:“以後你可不準和其他女生有什麼了,不然我可饒不了你。”
這個晚上,註定是個無眠的晚上,幸福若春暖花開在心裡,心情久久的澎湃無法平息。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