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爲不大熟悉路徑,李志豪將車停在了酒店,然後打的去。
剛到桃花山下的時候,他們遇到了一件事情,恰好看見那件事情的發生。一個挑着水果擔子的商販。好幾個形象張揚的混混,嬉笑着。突然,一混混不知道爲什麼追起另一混混來。
結果一個不小心,跑在前面的混混撞到了挑水果的商販,不但將人撞倒,整個筐子裡的水果都翻倒了,滾得滿地都是。
那流氓也被撞了個趔趄,他看着商販就怒罵:“他媽的你眼睛瞎了,看不見人啊,老子這衣服名牌,弄髒了夠你賠傾家蕩產!”
商販辯解:“明明是你撞的我,你這年輕人怎麼不講道理?”
混混盛氣凌人的用手指指着他:“你他媽的農民,是想欠扁吧。道理?老子就不講道理又怎麼了!”
商販沒說什麼。
另一混混就拉着那混混喊他走。
但是,商販卻拉住了他說:“你得賠償我。”
許多的水果,被過往的車輛碾壞了,還有些掉到了水溝裡。
那混混一下子暴怒起來,“啪”的就給了他一巴掌,然後又是腳踢,還罵:“媽個傻BI,你是有眼無珠,不知道天高地厚了。”
那商販倒也執著,雖然不擅打架,但是,他還是知道反抗,伸手亂抓那混混,於是,其他的混混也出手了。
李志豪清楚的看到了這個過程,要換成他坐牢之前,他一定早忍不住出手了,但是,現在,他知道這社會就是這樣,恃強凌弱,哪裡都是.政府尚且管不過來那麼多違法犯紀的事情,又何況個人,又怎管得了那許多的路見不平?
周圍有許多的圍觀者,交頭接耳議論紛紛,聽不清楚他們議論的什麼。或許有些不平的話,或許在當看戲的評頭論足。
這就是個各人自掃門前雪的社會,誰管他人瓦上霜?
但是,令人大跌眼鏡的是,有人站出來打抱不平了,而且還是個很不起眼的人,四十多歲近五十歲了吧,兩鬢已有些斑白,臉很滄桑,穿得極爲普通,李志豪很熟悉,農村人的通常衣着,腳上,還是一雙千層底的布鞋。一個十足的莊稼人,老人。
他拉住了那混混,勸說:“本來你撞翻了別人的東西就是你不對,你還要打人就更不對。”
混混惱罵聲:“你媽個老東西,還充好漢管閒事是不,老子不收拾你不知道老子的厲害。”
說罷,就對這位半路殺出的“程咬金”一頓拳打腳踢。
你說一個老人家有什麼力氣與一青壯年打架呢?而且這位老人家似乎更奇怪,既不還手也不躲讓,就那裡象案板上的肉任對方宰割。你說不敢還手還好知道原因,可能沒膽,爲何不躲呢?
管閒事的老人家很可憐的如狂風暴雨中的小船。
周圍的人們仍然只是圍觀與議論。
李志豪也終於有些看不下去了,一位農民樣的老人都有這個勇氣站出來,他堂堂七尺男兒,爲何沒有這樣的勇氣呢?汗顏啊。而且,這幾個混混太他媽的過分,過分了,是可忍孰不可忍。
他看了眼若詩,徵求她的意見:“你站遠一點,我去管管。”
若詩沒有反對,點
頭關切的叮囑他:“你要小心點。”
他點頭,然後走到場中,威嚴的喊了聲住手,驚動全場,那時候,他竟然發覺自己底氣很足。
幾流氓用非常難以理解的目光看着他,彷彿要把他讀懂,這世界有不怕死的,找死的?
他扶起那半路殺出的“程咬金”老農,讓他站遠一點,他知道,很有可能有一場惡戰。其實,他不知道,這位他眼裡的老農,和他父親一樣看上去老實巴交的人,不是一般的普通人,其實大有來頭,比他的來頭大多了,甚至可以說是一個近乎神話般的人物。
從他出手的這一刻開始,他的命運與這位神話般的人物緊密的聯繫到了一起。這位其貌不揚農民一樣的人物,他的本來身份,就是“求利”殺手組織的創建人,山城最神秘莫測的殺手頭子:馬七天,很傳神的一個人。
混混已經針對他,逼近他了,一混混罵:“你他媽的又想出風頭是吧,老子的職業就是專打出頭鳥的。兄弟們,上,弄死他龜兒子的。”
這幾人,哪裡會是他的對手,三拳兩腳,已經被打倒在地上哼着喊娘了。他責令他們陪了商販的錢,然後又簡單的教育了幾句,放他們走。
就在他也準備走的時候,馬七天喊住了他問:“多謝你幫忙,你叫什麼名字?”
他笑:“怎麼,您還想着報答我啊,不用了,我又不是本地人。”
馬七天說:“沒關係,無論你是哪裡的,我都要知道,記得你。”
那商販也說:“是啊,象你這樣的年強輕人真是太少了,我們報答不了你什麼,應該記得你,講給我們的後人。”
馬七天說:“說不準,哪天還會在哪裡碰到啊。”
他覺得有點盛情難卻似的,只好說了:“我叫李豪。”,因爲,他告訴若詩的,自己的名字是這個名字。
馬七天又問:“你說不是本地的,是哪裡人呢?”
他自然還是不能說那個遙遠的山村,於是說:“山城。”
馬七天有些意外:“怎麼,你是山城的?”
他點頭:“是啊,怎麼了?”
馬七天說:“哦,沒什麼,我也到山城去過,有印象。”
他笑了笑,準備告辭,但是,馬七天又喊住了他:“能留個聯繫方式嗎?譬如電話號碼,以後到山城來,找你玩。”
他心想,他一個老人家,找自己有什麼好玩的。但是,出於禮貌,已及對他路見不平那一腔正義的尊重,他還是把號碼給了他,他料想他也不會來找自己玩吧。而馬七天還把自己的號碼也給了他說:“把我的號碼存着,有什麼鬱悶的事情,看得起我,打電話我,陪你嘮嗑。不用說我年齡比你大,你叫我七哥吧。”
他只是心想,這老人家是古道熱腸,心地善良,不知道,事實上,馬七天是有心人。
在別人敬佩的目光裡,他英雄一樣的離開,很多人自己不敢做英雄,所以充滿了對英雄的崇拜,就連他到路邊的小攤上給若詩買零食,店主竟然不收他的錢,還說:“你這年輕人真了不起,這些個混混平常在這一帶張牙舞爪慣了,盡是欺負老實人。”
他執意給錢,但是店主執意不收,那時候,
他突然覺得很慚愧,其實,在英雄的背後,自己又是什麼樣的真面目呢?殺手!一個駭人聽聞的名詞。
他知道,自己不可能一直去做這樣的英雄,生活,已經給他安排了屬於他的角色。
英雄,很多時候都只能以悲劇的方式存在,這是一個缺少英雄的社會,這是一個需要英雄的社會,但這也是一個不適合英雄生存的社會。
人心,已經被浮躁了,利益改變了人們的信仰,英雄是孤獨的,所以,也是悲哀的。
若詩還在誇獎他:“想不到你這麼有正義感。”
他笑了笑:“我要是沒有正義感也就不會和你現在走在一起了。”
她說:“那也是,記得最初我是很討厭你這人的,爲了點小事,居然和女人計較,我鄙視你,沒想到你讓我大跌眼鏡,竟然回出手幫了我。”
他說:“這一輩子,讓你大跌眼鏡的事情還多着呢?昨天晚上,是不也讓你大跌眼鏡了?”
他壞笑着。
他心知肚明,幸福卻又帶着些嬌嗔的打他說:“你敢亂說,以後不理你了。”
他笑:“只要你捨得。”
她“哼”了聲:“你看我舍不捨得。”突然又想起什麼問:“我想問你一件事。”
他問:“什麼事?”
她說:“你這一生是否有被人教訓過,而且被教訓得很狼狽?”
他看着她問:“爲什麼這麼問?”
她說:“沒什麼,就是好奇,想知道。我覺得你了不起,就想知道你這麼了不起,有沒人也把你怎樣過,可不準爲了面子說謊啊。”
有,當然有,他從入黑道以來,被“蠍子”王雄追殺,被“不認人”張太偷襲,被馬南風伏擊,被“草上風”陳鋒圍殺,每一次,都差點給廢了,驚心動魄,無比狼狽,但是,這些他能說嗎?
所以,他只能說謊,搖頭說沒有。
她似乎對這話質疑:“真的沒有?確信?對天發誓。”
他奇怪了:“有這麼嚴重嗎?”
他不知道她是在證實一件事情,她的兩名保鏢曾說他們把李志豪教訓得很狼狽,讓他求饒了,她對這事很懷疑,今天又想了起來,爲此求證,卻又不能明言,倒不是怕他責怪她喊了人教訓他,而是因爲她的身份,被隱瞞了,不方便暴露。如果是那兩保鏢說謊,她得立即辭退,那樣的人,不但沒大本事,還說謊,那麼不可靠,怎麼能做最貼心的保鏢呢?
她只有個很勉強的藉口:“你別管嚴不嚴重,我就是想知道。對天發誓不能說謊。”
他只好對天發誓自己說的是真話了,本來他說的謊也不只一個,要被天打雷劈的話早可以劈得灰飛煙滅了。”
她沒有懷疑他的態度,因爲她本來就懷疑是那倆保鏢說了謊,從她對他的瞭解,他的正義與勇敢,以及本事,他不會象那倆保鏢說的狼狽得貪生怕死。
兩人興致勃勃的,往桃花掩映中漫步而去。
兩人牽着手,同時她還把身體傾斜的依靠着他,重心落在他的身上,那份依戀,那種纏綿,浪漫,甜蜜,幸福。
中午的時候在一個小吃攤吃東西的時候又出事了,還是大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