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人?”一名剛從樓梯間出來的警察,看見了藉着夜色疾奔的幾名拜神教徒,大聲喝問。
一名跑在前面的拜神教徒不由分說,當即從身後抽出長刀,撲向那名警察。
另外三名拜神教徒相信同夥有能力解決麻煩,毫不停留的繼續前行,去刺殺那名關在臨時拘留室的叛教之徒。
這邊的一名拜神教徒則對警察施展出殺手。
身爲警察,而且是刑警,畢竟有些本事。
拜神教徒一連劈出三刀,都被其驚險避開。
警察邊慌忙閃躲着那寒厲的刀鋒,邊扯開嗓子喊:“來人啊,有情況!”
但這話才喊完,生命便進入了又一個輪迴。
本來拜神教徒的武功就更厲害,何況手裡有用着得心應手的長刀,警察又分神提醒情況,沒得兩下便倒在拜神教徒的刀下。
前面的三個拜神教徒很快就衝到了C單元。
從樓裡衝出來兩個準備幫忙的警察,與拜神教徒狹路相逢,早已拔刀在手的拜神教徒立馬揮刀劈出,警察手中的槍還來不及揚起,趕緊閃躲。
兩名拜神教徒纏住兩名警察,另外一名拜神教徒則迅速的往二樓去擊殺目標。
這個時候,整個刑警大隊裡一片警鈴大作。
最後的一名拜神教徒擊殺了那名喊叫的警察跟過來,一名警察正閃躲到他面前,他毫不猶豫的一刀,直接從警察的背部穿過。
然後,三個拜神教徒聯手擊殺那一名警察,其結果可想而知。
三兩下就解決掉。
然後衝到二樓的臨時拘留室。
那個拜神教徒正將刀從目標的心臟位置抽出來,再將刀麻利的一揮,那一顆人頭就滾落在地。
四名拜神教徒站在二樓走廊上。
看見前面二十多米的地方衝過來好幾名警察,嘴裡都在吆喝着:“快點,別讓罪犯跑了!”
“怎麼辦?”一名拜神教徒問。
那個會說漢語的拜神教徒眼珠一轉,說:“走樓上。”
四人當即就往樓上跑去。
奔近的一名警察,居然槍法神奇,在樓下開了槍,一槍打中了其中一名正轉彎,要往三樓去的拜神教徒的肩膀。
那名拜神教徒
叫喚得一聲,栽倒在地。
跑在前面的一名拜神教徒聽見叫聲,回頭看了眼,便看見倒在地上的同夥,肩膀被子彈洞穿,鮮血汩汩流出。
居然想也沒想,一刀揮出。
中彈的拜神教徒頓時被劈中頸部動脈,一命嗚呼。
隨後,那名拜神教徒跟着上了樓去。
樓下的警察越來越多,都一起往樓上追去,各種喧鬧叫嚷,如臨大敵的節奏。
司馬長空正在大雁塔,研究那些塔裡的白骨,結果就接到了手下人的電話,說是有蒙面人闖進了公安局,有警察被殺。
“看住C區2樓七號房的罪犯,不惜一切的攔住他們!”司馬長空當即下令,“我馬上趕回來。”
掛斷電話,什麼案子也顧不得了,對秦天宇說了聲:“拜神教的人闖進公安局了,我得趕緊回去。”
邊說着,匆匆的就往樓下跑。
秦天宇說:“我跟你一起去。”
出了塔,就上了司馬長空的車。
司馬長空把車子開得飛快,跟開跑車一樣,車子的尾部發出了怒吼式的聲音,把一起辦案的手下甩了一大截。
兩人一路上一句話都沒說。
秦天宇沒問,因爲司馬長空接電話就花了幾秒鐘的時間,只說了一句話,也沒有問具體情況,他問什麼,司馬長空也不知道。
唯一的只能是到公安局看了現場纔會瞭然。
將近二十分鐘,纔回到刑警大隊。
此時的大院內雖然還有來來往往的警察,但打鬥已經完全結束。
司馬長空攔下了一名警察問:“情況怎麼樣,七號房的犯人呢?”
警察回答:“死了。”
“死了?”司馬長空愣了下,“怎麼死的?”
警察說:“被刀刺穿心臟,肯定是那些襲擊警察局的罪犯乾的。”
“他們不是來救他的嗎,怎麼會殺了他?”司馬長空很意外。
秦天宇在旁邊說了一句:“他們根本就不是來救人,而是來殺人滅口的。”
司馬長空問:“他們明明可以救得走,無需滅口,幹嘛要殺他呢?”
秦天宇說:“應該是大雁塔那裡死了三個,他們肯定知道是被抓的這個泄露了消息,
所以,這應該是清理門戶。”
司馬長空說:“大雁塔晚上纔出事,他們這麼快就知道消息了?”
秦天宇說:“說明他們對任何一個行動組都有暗中監視,他們的監視系統很周全。”
司馬長空說:“看來,比我們想象的可怕。”
秦天宇說:“也許吧。”
而他心裡在想的是,這個拜神教跟藥人到底有沒有關係?
其實他希望是有關係的。
這樣的話兩個案子就可以合併爲一個。
若不然,真夠頭疼的。
司馬長空大步流星的趕往七號房。
在走廊上看見了那個死亡的拜神教徒,扯下了被鮮血染紅的頭罩,問身後的警員:“我們的傷亡如何?”
一警察馬上答:“我們死亡了四人。”
司馬長空問:“歹徒呢?”
警察答:“就這一個,還有就是關押着的目標被殺。”
司馬長空沒說什麼,直接往七號房走去。
秦天宇則蹲下身子,仔細的看了一下那個拜神教徒的死因,發現他身上的傷有兩處。
一處是頸部動脈,傷型爲刀刃切割式;一處則是肩肱肌,傷型是槍傷。
他仔細的看了那處槍傷,從傷口的形狀可見子彈的射入方向。他的腦子裡馬上就重現了當時的那個場景。
應該是拜神教徒進入七號房,滅口之後逃出來,結果樓下有警察追過來,從樓下面比較遠一點的地方開槍,斜着打中了肩膀。
拜神教徒中槍之後,再無逃掉的可能。
子彈不但能打斷手臂骨,而且能從肩膀位置射進胸頸位置。
擔心其被抓泄密,所以他的同夥乾脆揮刀殺了他。
顯然,頸部的刀傷不可能是警察乾的。
因爲這兩處傷說明,必須是槍傷在先,刀傷在後。若是刀傷在先,可一刀斃命,犯不着在肩頭補上一槍。
而警察在肩頭開了一槍,已經足夠抓住罪犯,就絕不可能再於頸部補上這極爲殘忍的一刀。
所以,這一刀肯定是拜神教徒自己人乾的。
秦天宇的面色有些凝重,看來,這個組織真的已經不是一般的犯罪組織,而屬於恐怖組織範疇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