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後。
胡巴里。
萬里無雲。
火辣辣的陽光,將乾燥光禿的地面照射得滾燙。
就算是穿着鞋,在一處駐足稍久,都會感覺腳底快要燒起來。
至於陽光直接灼燙在身上的感覺,那就更是別提了。
就算是楊天,爲了不被曬成本土人,也是不得不去買了條披風披在身上。
這裡是胡巴里的城區。
算不上繁華,但至少也有些店鋪,有些街區,算有點人氣兒。
但,由於也是動亂地帶,這裡和莫佳迪一樣,總有種人心惶惶的感覺。
走在路上的人,臉上都或多或少帶着些警惕。生怕一不小心,就從哪個角落竄出來一個拿着機槍的大漢,開始屠殺無辜的人。
走在街上,都時常可以看到拿着槍防身的人。店鋪裡,也往往可以看到掛在牆上的獵槍。
活在這樣的地方,大概是一件很不輕鬆的事情吧。
任務的目的地,也就是那個金礦,在離這裡大概十幾公里的城外。
但楊天並沒有馬上啓程過去。
因爲這次任務的描述太過簡單,沒有什麼詳細的情報。
如果貿然前往目標地點,那就是毫無防備地要去面對一個武裝部隊了。這顯然不太明智。
所以,楊天準備先在城裡蒐集一下信息。
他在街上走着走着,看着看着,忽然看到了一家有些西部風格的酒館。
酒館這種地方,向來是魚龍混雜之地,但同樣也是信息十分豐富的地方。
楊天立馬就打定了主意,走了進去。
一進酒館的門,一陣非常渾濁而複雜的氣息便撲面而來。
最濃郁的當然還是啤酒的味道。
但其次,便是難聞的汗臭味,甚至是臭腳丫子的味道。
再混雜着一些雜七雜八的食物味道……綜合起來,就有些難以言喻了。
就算是一般人,聞到這樣的味道,肯定都會覺得很難受。
而像楊天這樣,五感敏銳的人,聞到這味道,那滋味真是別提了。
還好楊天的忍耐力也是超乎尋常的。
苦笑了一下,還是忍耐住了,走了進去。
一眼掃過去……人倒是不少。
幾乎全都是男的,大部分都是黑種人,還有少部分黃種人。
長得,基本上都挺壯的,說話也都是扯着嗓子喊,聲音賊大,氣勢洶洶。
楊天觀察了一下,卻是沒發現什麼比較好攙和進去的地方,便直接走到了吧檯,對着吧檯酒保道:“一杯啤酒。”
酒保是個光着膀子、滿胸口都是胸毛的黑人大漢,聽到楊天的話,倒是挺爽朗的笑了一下,道:“好嘞!”
很快,他便倒了一大杯啤酒,放到楊天面前,順便搭話道:“外地人?”
楊天微微一笑,道:“是啊。是從我的口音裡判斷出來的?”
“這倒不是,”酒保大漢笑着搖了搖頭,“我們這地方,什麼人都有,什麼樣的口音都有,你這口音也不算奇怪。但,在我們這兒,像你這樣瘦瘦弱弱的,還敢到酒館來的,倒是很少見。”
“原來是這樣麼,”楊天笑着道,“因爲這裡太亂了,是吧?”
“那是當然啊,”酒保大漢道,“這仗打起來,就沒停過。黑派黃派的人,隔三差五都喜歡來這立個威,彷彿在這兒殺幾個人,就能宣告這裡是他們的地盤一樣。”
“黑派?黃派?那是什麼?”楊天問道。
“就是這裡的兩夥武裝團體唄。一夥黑人比較多,一夥黃種人比較多。然後我們就用黑派黃派來稱呼他們了,說起來簡單點。”酒保大漢道。
“哦?這我倒是長見識了,”楊天道,“那老哥你給我介紹下這兩派的人唄?有什麼特點?怎麼分辨?”
這酒保大漢顯然也是個話癆,此刻又沒其他人叫他倒酒,他倒也樂得跟楊天多講一些話。“這個簡單。分辨什麼的,我剛剛已經說了,就看膚色就行了。當然,膚色也不絕對,黑派也有黃人和白人。這種情況下,就看衣服。黑派的人,不只是皮膚黑,穿衣服也喜歡船黑色的。”酒保大漢道,“另
外……黑派和黃派,都喜歡殺人。但黑派更兇殘。他們不但殺人,還喜歡先虐待再殺。殺完人之後,也經常虐屍,很可惡。”
楊天點了點頭,道:“那這黑派可夠可惡的。那……你們這酒館,開在這兒,不怕嗎?”酒保哈哈一笑,道:“怕?當然怕啊!動不動就死人,子彈動不動就亂飛,誰能不怕?但怕還不是得活着,還不是得賺錢?總不能餓死吧。而且……其實在這酒館裡工作,還算挺安全的。無論黑派還是白派
的人,來了之後,我們都會主動送上錢,再送幾大杯啤酒。把他們伺候好了,他們就不會爲難我們了。畢竟我們只是個酒館而已。”
楊天看着酒保那爽朗的笑容,忽然有些佩服,道:“老哥,你也是蠻樂觀的。敬你一杯。”
酒保倒也爽快,笑了一下,自己也倒了杯啤酒,和楊天干了一杯。
幹完這杯酒,楊天正打算繼續和這位老哥聊一聊、瞭解更多的信息,卻忽然聽到酒館門外傳來了孩童的聲音:“先生,您……您要買子彈嗎?我這有兩顆,您只要給我一胡比就可以了。”
楊天聽到這聲音,倒是感覺有點好奇。
聽說過賣火柴的小女孩,還沒聽說過賣子彈的小男孩呢。
他轉過頭一看,便看到敞開着的酒館門外,一個黑人小男孩正拿着兩顆子彈,給一個剛要進酒館的客人推銷。
小男孩明顯營養不良,瘦不拉嘰的,手臂就像蘆葦杆子一樣細,完全就是皮包骨。面部肌膚也是有些凹陷,兩目帶着些迷糊,看上去像是下一秒就要餓昏過去似的。
胡比是這裡的本土貨幣,一胡比大概可以買幾個麪包吃。
這小男孩大概就是想賣出這兩顆子彈,用換來的錢去買點吃的吧?
可……
誰會沒事買兩顆子彈呢?被他推銷的那名客人,只看了他一眼,便不耐煩地將他踹到一邊,然後走進酒館,喝酒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