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問到她了。
真就這麼邪門?她都逃得比兔子還快了,還是撞他槍口上了?可是,他爲什麼要問自己?難道,他認出自己了?
“嗯,不過也就隨口一問,然後就走了。”
“噢!”那就好!可能,他真的只是看到一個摔了一跤的女人,所以,隨口一問。
說者無心,聽者有意,只這麼三兩句話,路晶晶已聽出了門道,立馬睜着賊亮的大眼湊過來,嘖嘖嘖地笑:“哎!有情況喔,你幹嘛這麼在意那個人問沒問你?”
“我當然會在意啦!那麼優秀的男人,居然會問到我。哎!你說,他會不會看上我了?”撞了一下路晶晶的手,慕千雪故意誇張地說着,只惹得路晶晶猛翻白眼:“去去去,別學着我犯花癡行不行?”
學着路晶晶的口吻,慕千雪打趣道:“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啊?你能犯花癡,我爲啥不能?”
“因爲,你是律師,大律師好不好,多麼嚴肅的職業啊!你有見過一本正經的律師犯花癡的麼?”
雖然同在一間事務所上班,但路晶晶只是個普通的前臺,可慕千雪纔剛剛出道兩年,卻已成爲業界新星,是她們事務所內最有潛力的新人股,她們老大甚至對內誇口,不出三年,慕千雪一定會成爲她們事務所的第一狀王。
對於這個誇張的說法,慕千雪是不太敢接受的,可因爲領導的器重,她確實接了不少的活,也學了不少東西,雖然因爲經濟條件,當年沒有本碩連讀,但,漸漸的,她卻發現,實踐比之課本更能讓人成長。雖然她沒有高學歷,但,卻已有了名狀之風,等到她賺到足夠的錢,再把碩博拿下,未來的路,也就可以走得更順了。
微微一笑,慕千雪逗趣道:“沒有,所以,我要當第一個吃螃蟹的人。”
“還出來搶我的男人,不想混了吧。”
“呸!要臉不要臉?還你的男人?”
其實,應該說是她的男人才對吧!
六年前,他找到自己,要求解除婚約,她也痛痛快快地答應了他,但,事後的兩個月,他卻有如蒸氣消失了一般。再後來,她賭那一口氣,高考時超常發揮,沒有就讀本地的學校,卻選擇了遙遠的京市,也就再沒有聯絡過。
這些年,她偶爾也能看到關於他的新聞,他確實有過女朋友,而且不止一個,是很多很多個。但,最受人矚目的似乎還是六年前那個讓他不惜跑來找自己鬧退婚的女人。不過,就算是那個女人也聽說好些年前就分了手,至於分手的原因,竟是宋父當着媒體宣佈他是有未婚妻的人。
所以,雖然她不太願意承認,但,時隔六年,他的未婚妻如不出錯的話,貌似還是她慕千雪。
想一想,還真替他覺得挺諷刺!早知道如此,也不知道他還會不會那麼囂張地找到自己,還那麼勢利地要跟她退婚。
見她不說話,路晶晶卻也掐着下巴,學她做起了沉思狀。許久,終似又想到了什麼,又笑米米地湊向她:“話說,要萬一他真看不上我的話,能看上你也不錯啦!咱倆是好姐妹,到時候,你讓他多介紹幾個好男人給我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