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法院前廳通往法庭一個入口外,在走上大概十米的腳程以後就是就是通往樓上樓層的樓梯,火光在昏暗的房間之中炸響,編輯所在的位置就離那法院的大門也不過十米而已,要是此時的法院有人的話,應該他面前的市長也就不會開槍了,剛剛那一聲槍響後他馬上調整姿勢,算是準備也開槍吧。
唉,這要是被什麼人拍到,或者說有人恰好從這裡路過的話,一定能上幾天報紙的頭條,本來在法院中開槍,在法院縱火就已經算得上是大新聞了,何況這開槍的還是當地市長和國家第一製藥公司的老闆。
寇安東臉上帶着兇光,第一槍算是示威,而這好像要下來的第二槍好像就不那麼“友善”了,編輯舉着一把手槍歪着身子,打算等到這位市長開槍的預備姿勢開始後就躲開然後再往這位大人物的手腕上,這樣也就可以輕易地控制到這個人,可是那人好像並不是這麼想的,那手槍此時在寇安東的手上打顫起來,市長得算是英俊,可這會那嘴角呲出一顆虎牙,眉間也緊皺出了一條線,白西裝上也像是粘上了火一樣,那昂貴的絲質表面上閃着光。
輕笑了一聲,他心中低語道:“這人還是不敢開槍啊~”編輯索性將那把手槍放了下來,寇安東那把手槍發出古舊的氣息,好像槍身上是鍍金的一樣,這時已經有黑煙從身後放了出來,他邁開腳步往那人走去,既然這人不會殺了自己,近身格鬥編輯也有把握將市長活活打死,那麼何不就此給這市長一點顏色看看?
“咯噔咯噔——”那人的牙關緊咬着發出了這樣的聲音,像是老鼠鑽進沙發裡等到夜晚一降臨周圍再無人煙的時候發出的聲音一樣,編輯抖抖身上的衣服,“市長先生怎麼在這裡啊?”編輯走地算是大搖大擺的,好像是在炫耀眼下這位紅義會的大人物明明看自己不爽可也不能置自己於死地一樣。
“張翰啊,張翰?”
“嗯?”
“你爸是我哥哥殺的,當時還留下了照片,”這如狼一般的人物怎耐得忍下這麼一句話,編輯猛地將手一甩,那把鍍金的手槍跌在了地上,寇安東往身後一跳好像真是和一個練家子一樣擺出了格鬥式,可張翰迅速地將左腳一擡像是一個假動作一樣,可市長並沒有看出來,當編輯亮出邁在身後的右腳時一個側踢,將這穿着高貴的市長踢在了地上,“啪啦”的一聲,市長仰坐在了地上可剛要一挺身子起身來,面前已經對住了槍口。
“嘿嘿,你以爲你這點小心思我不懂嗎?”
市長頂着那槍口不時還往那槍口上一撞,可編輯此時的確僵硬住了,眼下的情況,不用多思索都可以看得出來,“哈哈哈——”,市長坐在地上而自己站在原地提着槍扳機好像摁不下去一樣,那槍口好像就是吐不出火舌來,市長將自己的身體往後一揚好像比起剛剛的張翰來說更得意了。
“轟——”這會大概是什麼東西爆炸了,那走廊裡傳來一陣又一陣的黑煙,那味道吸進張翰的鼻腔中沁入眼眸裡都讓人感覺想迅速離開此地,“張翰啊,咳咳咳~你這狗崽子要是沒有殺掉季慕風的秘書,那麼就算是小玉也救不了你了!”
這人好像正好喜歡這樣的氣味一樣,兩手張開大口地吸入這有毒氣體,本來也只是打算撞開這位市長的肩膀在說幾句有傷害性的話,可眼下這些話語也全都困在了自己的喉頭中,可這時的他好像也提不出那股囂張來了,他往門外走去,這時的玻璃門一打開聞見來自外界的氣體肺部的壓力舒緩多了。
遙看面前,這時的法院唯獨小門開着,周圍沒有什麼人往這裡看來,張翰的腳踩進水窪之中,也許是被市長兩次提醒的緣故,自己這會真就糾結起來,殺其他人沒有大問題,就算是爲了吳玉如殺季慕風的秘書其實也不是什麼大事就當還個人情也沒有關係,可要是現在張翰殺了秘書也就像是在詔告天下:我張翰,現任張家族長從今天開始也就是紅義會的一員了。
雨比較大,馬上頭頂上的落雨降在自己身上,這時要是給律師打一個電話的話大概要過上許久的時間纔會回覆,這個女人在當時或許真就在某個角落裡看着他,在法院裡縱火大概給她帶來了不少的困惑吧,張翰的身體往前靠了一番,這時已經走到了一個帶有天棚的梯形公路上,此時他的頭頂那鋼製的天棚發出一陣陣的“啪啦啪啦”聲,這聲音就像是金屬快速的打擊聲似得。
雨水從自己的頭髮上緩緩地滑下,他身上也沒有帶現金,取出手機,屏幕發亮他髮際上落下的水滴直直地降在那屏幕上,屏幕變得有些斑斕,四下無人除了雨水的聲音以外就沒有聽見多餘的聲音,“就算是打給你又有什麼用呢?”他自言自語念起的人是吳玉如,打電話找律師要那個秘書現在的所在位置嗎?如果真是那樣的話秘書應該會很樂意效勞。
忽地一陣大風颳起,從道路的另外一頭長長地揚來,他不由地打了一個冷顫,這風穿過道路往他身體裸露出的地方往皮膚上衝刷進來,“嘀嘀”身後有一陣喇叭聲響起極爲急促,這時他正貼着鋼鐵的廊道邊上,難道說自己擋住車的路了嗎?
想到此,他手下意識地往自己的手槍上摸去,猛地轉過頭來,一輛出租車已經留在了自己的面前,車輪帶起的一片污水刮到了他的褲腿上,編輯的表情不是很好,眼看着就要將手槍奪出打算先把這出租車的車輪打爆,可是他不能這麼做啊,此時就他一人面對這麼一個局外人要是事情鬧大……
“小弟,你去哪啊算你便宜一點吧!”出租車裡的人一臉憨笑好像也不太好意思弄髒了張翰的褲腿一樣,編輯看了看這人的大概輪廓,不是什麼“人物”,平平常常穿着有些邋遢的夾克頭上還帶着針織的紅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