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在超市裡購買了商品,在小沈書這裡出示購物小票,便能花一百元購買一瓶價值一百六十八元的紅酒。
大多數人都喝紅酒嗎?
實際上大部分人都不喝、也喝不慣。
但有時候,便宜你不太需要,卻又‘很有檔次’的東西,絕大多數人看了真會買!
會想‘說不定哪天我就用上了呢?’‘說不定我什麼時候招待客人呢?’拿‘高檔’的東西,總是有面子不是?
於是小沈書失策了,還是低估了人們的瘋狂。
一百瓶紅酒,本以爲要兩三個小時方纔能賣完,但實際上一個小時就賣乾淨了。
拋出成本二十元,給予男女兩人二十,那位大超市經理十元,小沈書一瓶酒淨賺五十元。
一百瓶便是五千。
第二天,小沈書準備了兩百瓶,同樣很快賣完。第三天、第四天.......一直持續到第五天,市場看起來有些飽和了。
但是沒有關係,換一個地方就是了。
於是小沈書就換了另外一個地方。而且他忽然覺得,這門生意自己能做的時間似乎不短。
“但也不能太貪,若是惹得人舉報.......”他畢竟沒有售賣資格,哪怕酒是真的,是正品也沒用。
想到這裡,小沈書忍不住嘆息一聲。
“算了,不能太貪心,做兩個月就收手吧。”
此時,那青年一男一女實際上也有些想法了,畢竟他們拿得錢不少,可和小沈書比,還是有不小的察覺。
對此,小沈書頗爲遺憾,他覺得這兩位有很大可能會離開他單幹,這樣他就失去了兩個可信可用的人。
但同時他也清楚,自己不可能擋着別人發財。
不過最終結果卻有些出乎預料。
這兩位這幾天確實在琢磨一些事兒,但卻並未有着想過離開小沈書的打算,反而.......
“你們想跟着我混?另外要投錢進來,想讓自己收益更多一些,是這個意思吧?”小沈書頗爲詫異。
“對!”
兩人點頭,表情敬佩而羞愧:“我們清楚自己的本事,要是自己去做生意準是不行,沒兄弟你腦子好使,所以我們決定跟着你混!”
原本兩人是在酒店打工的,但如今一月下來,收入超過過去一年,自然不肯在回去幹了,思來想去,直接辭職。
“但我這手頭,不是什麼時候都有路子,有生意的。”爲了防止兩人變卦,小沈書醜話說在前頭,正色道:“而且如今這個生意最多做兩個月,而且三天就要換一個地方,以防槍打出頭鳥,懂我的意思吧?”
“明白明白,我們也不是真貪得無厭的人,知道見好就收,都聽你的。”兩人連連點頭。
見兩人似乎下定了決心,沈書也不再開口推諉。三人正式的達成合作夥伴,找了個酒店慶祝。
酒過三巡,菜過五味,小沈書略有醉意,開玩笑般道:“古往今來,多少大人物在草創初期都是名不見穿的小人物,也希望我們有朝一日,也能從小人物變成大人物,登高望遠,高處不勝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