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位,近日來憲兵司的成果,本將就不多說了吧!爾等皆是帶兵之人,軍紀敗壞如斯,可有言論?”
三日之後,高誠將軍中大半將領,都叫到了府上,來商量制定常時法令一事。
一番話,委實說的一應宿將頷首不語。
憲兵直接歸屬將軍幕府管轄,他們這些帶兵將領,也只能看着憲兵一個個懲罰麾下將士。
自己也壓根幫不上忙,說不上話。不許的話,那些憲兵更是敢跟你對着剛,大不了鬧到君侯面前,一點都不虛這些帶兵將校。
到君侯面前打官司?
許多人都不敢,說白了還是自己理虧。
眼下,亦是如此。
手底下這麼多兵,哪能不出一兩個渣子。就連閻行也是憋紅了臉,滿是羞愧。
其餘各部曲的士兵也就算了,犯點事,懲戒一番就過去了。大戰在即,君侯也不可能大規模殺手底下的兵啊。
可親衛隊居然也有人鬧了個大簍子!
幾個人喝了點酒,把人家酒肆給砸了,還硬生生打死了店家。
這等事情,影響力可以說太大了。
高誠昨天氣的,差點沒拿劍戳閻行兩下子。
現在好了,君侯名聲敗了,自己原本的軍爵也削個一乾二淨。那幾個混蛋小子,如今正披麻戴孝,跪在人店家靈堂上。待那店家入土之後,還要編入輕兵營。
“怎麼,一個個先前不都挺厲害的嘛!本將才多久沒在營內,就成了如此烏煙瘴氣之所?打仗的時候怎麼沒見爾等這般厲害,欺負老百姓倒是威風大作,啊?說話啊!”
高誠狠狠的拍了幾下桌案,斥責聲更是直接傳到外面。
守在屋門外的親衛,都不禁哆嗦了一下。
見衆人不說話,高誠更是怒火中燒,大聲吼道:“看看爾等是如何管教的,吃拿卡扣,這也就算了。本將看在弟兄們辛苦的份上,也不作計較。但是,奸**女,肆意殺人,汝等就這樣給老子帶兵的?”
“要不是眼下大戰在即,老子全他媽砍了!如此作爲,與那些殺入涼州、關中的羌狗有什麼區別!”
“以爲自己打了些勝仗,立了些功勞,就應該在百姓頭上作威作福嗎?”
堂下衆將愈加不敢吭聲,誰都能看出來君侯正在氣頭上,這會說話只會火上澆油。
不過,郭嘉可是敢說啊!
“君侯,消消氣,消消氣!咱們剛剛打贏了洛陽之戰,又不費吹灰之力平定關中,都是大家的功勞。”
“近來,稍有鬆懈,出了許多問題,日後吾等嚴加防範即可!”
高誠冷哼一聲,瞄了郭嘉一眼,順着話說道:“哼,今日,喚汝等前來,有幾件事安排一下!”
“其一,每部軍中成立特編憲兵隊,糾察軍紀。憲兵隊人員,從各部抽取銳士,交換相替。將軍府憲兵司隨時抽調人員,下到各部督察。一旦發現有違犯軍紀者,先當部憲兵隊隊官,而後各級直屬官長也一律嚴懲不貸。調查司隨時監督憲兵隊,有徇私枉法者,報備本將。”
“其二,將軍府成立軍務司,軍中各部建立軍務隊。軍務隊負責處理軍中日常事務,負責軍中日常生活作風。日後士卒外出,必須經過軍務隊隊官批示。將校出行,必須報備軍務司!”
“眼下憲兵制度,已經施行一月,下面就是加強軍中憲兵素質,嚴格督察軍中軍紀。軍務司目前尚未成立,李肅,這件事就交由汝與尹奉來辦,可能做到?”
高誠目光盯向李肅。
李肅不慌不忙,皺着眉頭,思考了一下說道:“君侯,成立軍務司簡單,將軍府內幕僚衆多,隨時都可以。只是,要在軍中建立軍務隊的話,末將希望君侯能夠調派更多文吏。”
“軍中事務,雖然比不上政務複雜,可也並非不識字者,所能行之。還有各種報備、文書等,都需要文吏來辦!”
高誠點了下頭,皺着眉說道:“此事難易,本將心中明瞭。不過如今,本將沒有那麼多文吏調派與汝。先自軍中挑選識字者,再尋些先生,邊做邊學!”
“諾!”
李肅苦笑着應了一聲,就知道君侯手下沒文吏。如今,將軍府內鬥缺乏大量文吏,來處理日益漸多的事務。
只是,那些大頭兵就算是認識字,也根本沒有任何處理軍務的經驗啊!
“憲兵隊及軍務隊的組建,各部將校軍官、士卒,務必全面配合,不得有誤!”
“諾!”
堂下諸將,齊聲應諾。
稍後,段煨站了出來,言道:“君侯,軍中成立憲兵隊、軍務隊,恐怕會對部隊主官造成掣肘啊!”
“段公放心,這種情況本將亦是考慮過。稍後,段公自是知曉。”
高誠回了段煨一句,繼續環視着諸將,說道:“接下來,就是軍法的事了!”
“如今吾軍之中,以十七禁令五十四斬爲軍法。此法用於戰時,倒是不錯。可常時,再行此軍法,難免會讓士兵壓力倍增。”
“因此,本將與郭祭酒及諸位幕僚,商量數日後,決定下發戰時法令及常時法令。”
“戰時法令,便是戰爭其間所行軍法,十七禁令五十四斬依舊不便,但本將要加上幾條。”
“一,臨戰之時,唯軍中主官令,抗命不從,不服官長者,殺!”
“二,臨戰之時,軍務隊、憲兵隊等轄屬權歸當部主將。任何事務,皆需向當部主將彙報,不再上報軍務司。”
“三,臨戰之時,軍令如山!即便軍令有誤,依舊不得改之!”
“諸位可有疑惑?”
三條增加的法令,說不上很好,但無不強調了軍中主將這一條。
尤其是第二條法令,高誠委實擔心憲兵隊在戰時不顧戰場行事,依舊嚴格執法,而主將不能爲之。
這種情況無疑會大大降低主將在軍中的威望,於戰事不利,于軍心更不利。
“諾!”
段煨聽到第二條的時候,心中的擔憂也已消去不見。憲兵隊的權利,更多是表現在平常時期了。
至於最後一條,誰都沒有疑慮。在這個時代,軍令的強調,比之後世要強太多了。軍令一下,哪怕是死也得去。因爲,不去依舊是死!
“常時法令,用於非作戰時期軍法。詳細條例本將就不一一講訴了,稍後會將諸多條例製成佈告,宣佈三軍。在這裡,本將只說幾點最主要的。”
“一,違抗軍令,不服管教者,一律削軍爵,編入輕兵營。”
“二,欺凌百姓,壞吾軍名者,一律削軍爵。”
“三,肆意殺人、殺良冒功者,一律削軍爵,斬首示衆。”
“四,營中酗酒,聚衆鬥毆者,削軍爵一級,杖責五十。”
“五,流崗竄哨,不司其職者,杖責三十。”
“六,擅自外出,帶刃出行者,杖責三十。”
“七,無令調動軍士者,以謀逆論處!”
這是主要針對最近士兵頻繁外出,惹是生非,而着重強調的七條法令。其餘的法令,高誠是不想說了,太多了。
常時法令大多數根據戰時法令,而相對的降低懲罰度修改而來,又有些專門針對的特加條例,足足一百餘條。
想要一條條敘述,高誠感覺自個能累死在。更何況,有些也沒背下來啊。
昨天剛剛修訂好,難不成還指望自己今個就全都背的滾瓜爛熟?
萬一哪條說錯了,跟稍後發的佈告不同,那就難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