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連半個月,周南時不時的就在熱搜上晃悠一番,這不可抑制的對他的工作生活產生了某些影響。
貧居鬧市無人問,富在深山有遠親。
好吧不太貼切,反正大約那麼個意思。
不是說他之前不出名,但就是很莫名其妙,一時間各種電話都找上了門來,都帶着不知從何處來的親切熱絡。
心裡門清兒的周南,自然不會當真,放下又一波應酬電話後,考慮是不是該換個手機號了。
玩笑。
再怎麼換,他的電話也不會是什麼秘密,起碼系統內部的人都可以輕鬆查到,更別提一些“有心人”了。
“還在想着天王簽名?”
他伸手朝門口招了招。
沒記錯的話,這是小張這一小時內第四次從門口走過了。而他這辦公室,可位於走廊盡頭,總不可能是路過。
小張見狀,腆着肚子走進門,嘿嘿一笑,“那不能夠,我現在更想要您老的簽名。”
說着丫還真遞出一個小本子和簽字筆。
小夏不知何時也在門邊探出了腦袋,“老大,也幫我籤個唄,還有老左,他去帶新人了,不過臨走的時候,委託我幫他也要個!”
“.......”,周南將手機往桌子上一扔,“都少貧!新人?我前幾天去開會時候分來的?”
對,他最近接連參加了幾次會議,有幾天沒在支隊了,所以這會兒才突然感受到節目播出過後的蛋疼變化。
見老大不接,小張失望收回,不過說到新人這貨神情又興奮起來,“分來一個,是個妹子,叫萬茜茜,長得忒漂亮!”
咦?
居然是那“翻牆小姐姐”?
沒想到最後“成功”打入刑偵支隊的,居然是她。倒是挺有“活力”的,與刑警隊整個氣場非常搭。
“裴遠航和竇弘呢?”周南隨口問了句。
小張一臉懵。
說起這個,小夏可就來勁了,她從門後轉出,不無抱怨道,“還不是因爲老大你不在,分新人的時候,那些‘苦力’都被其他支隊搶走了!”
無關性別歧視哈,不過很多單位,尤其是警察這種隊伍,從不掩飾對男性的“偏愛”,最起碼的一點,抗造。
可惜?
有點吧。
畢竟那倆小朋友也是警校優秀畢業生來着。
不過,在哪不是爲人民服務嘞?
好吧實誠點,主要咱也沒那麼多編制空缺。
而且...見小張還沉浸於美麗幻想,周南眼神意味深長,哥們兒,到底還是年輕了啊,確定這小姐姐不如那些“苦力”抗造?
年輕的小張很快就漲了見識。
“啪!”
訊問室的桌面差點被一拳砸出裂紋來。
“說,到底藏哪了!”
萬茜茜漂亮的小臉蛋緊緊板着,問向椅中的嫌犯,看着氣場十足。
一旁壓陣的,正是老左,他不由慶幸着自己心臟沒毛病,這啪啪震天響的,一般人還真受不住。
事情還要回到一天前。
小姑娘一來,他就“看”上了。
別誤會,這個“看”上,純粹是覺得姑娘伶俐,閤眼緣,他手癢起了帶徒弟的心思,於是立馬帶着辦了個案子。
不是什麼複雜的案子,就是城郊小鎮街上的一家金店,被盜了價值六十餘萬的金飾,而且還是在老闆眼皮子底下被盜走的。
涉案金額說大不大,說小也不小,老左覺着這起案件用來帶新人正合適。
這不,在調取了監控後,很快就有了發現。
原來,該金店老闆每天下班時,都會將貴重的金飾收拾起來裝箱隨身帶回家。
當日,他收拾好將裝有金飾的箱子放到車上轉身關店門時,被人“抄了後路”。
前後不到五秒鐘的時間,嫌犯麻溜的開了汽車後門,拎起箱子就消失於人羣...
街角的監控清晰拍下了這一過程,但嫌犯全程帶着頭盔,完全看不清長什麼樣子。
第一重考驗來臨,老左帶着考校問向萬茜茜,如何找到這個“頭盔男”?
沒辜負老左的期望,萬茜茜馬上交出了答卷。
“簡單,以嫌疑人這熟練度,明顯是蹲點蹲了不少時間,非常清楚金店老闆的習慣,所以只要調取近段時間的監控,查查有哪個人頻繁出現就好了。”
老左點頭,暗道自己果然沒看錯。
題目不難,但能在第一時間想到這點,對於小新人來說,很不容易了。
記得當初趙樂成,辦理的第一起案件也是個盜竊案,卻無從入手來着,還是老大親自出馬帶領才破了案,雖然最後還牽扯出一起碎屍案吧...算了這不重要。
在翻看監控後,很快一個四五十歲的中年男子進入視線,這人叫陳杉,別看名字挺文雅,卻是個數度進宮的慣偷。都沒用查,支隊就有人直接將其一眼認出。
無論是金店門口的數度踩點,還是身材體形,都與視頻中從汽車後座拿走箱子的嫌犯符合。
這還有啥好說?直接帶人回來問話。
早已過了“練手期”,周南對盜竊案什麼的,不像當初那麼感興趣,這起案件他沒有半分插手的意思。
倒是倆小夥,小張和小趙,忙完手頭活兒後,忙裡偷閒的擠在了訊問室外觀望着。
“漂亮吧?咱支隊可算是有拿得出手的隊花了!”
一開始,爲那張明豔的小臉所迷惑,小張樂呵的暗抹口水,小趙也贊同的大點其頭。
直到那聲巨響傳來。
“......”
“......”
倆小夥不約而同的縮了縮脖子。
對視一眼。
這妹子,好像和他們想象的有所出入吶...
幻想破滅。
果然,就不能指望在刑警隊,找出個軟糯的萌妹子!
悲傷辣麼大。
小張小趙捂着兩顆少男心,敗退。
有閒工夫帶徒弟看美女,也說明了大家都沒把這起案件放在心上,因爲實在太過簡單明瞭。
但萬萬沒想到,就是這麼起簡單盜竊案,讓老左遭遇職業生涯滑鐵盧,因爲從陳杉的住處,並沒能找到贓物。
當時的抓捕行動非常迅速,離盜竊只過了數個小時,陳杉就已到案,這麼短的時間內,他不太可能成功銷贓。
而且根據調查,陳杉一直獨來獨往,價值六十多萬的金飾,按照常理來論,應該也不會放心交於他人保管。
所以到底藏哪了?
慣偷了,陳杉對抗警察的套路十分熟練,他自始至終微笑着,從頭到尾只一句話。
“捉賊捉髒,有證據再說話。”
眼瞅着羈押期限就要到了,不但小萌新萬茜茜,連老左親自上陣,都沒能從嫌犯口中問出什麼。
這特麼的咋整?放人?
丟不起這人吶。
辦法肯定是有的。
但就爲一慣偷,驚動他們支隊長,是不是有點“不值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