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飛趕上這天的頭班公共汽車,早早地來到了廠裡。
他是廠裡的食品質量檢驗員,每天的工作就是檢驗所生產的食品是否合格。
他和於翰是搭檔。兩人一組,平時做檢驗時配合的很是默契。
不過今天,只有馮飛一個人。
因爲於翰請假了。馮飛幫他請的。
食品檢驗的工作本就單調,今天又沒了搭檔,就顯得更加枯燥。
枯燥中夾雜着忐忑。
這種忐忑不在於工作本身。
在於於翰!
於翰沒來上班,又聯繫不上,這不能不使得馮飛糾結。
糾結源自一個夢。
於翰的夢。
一天的工作很快就過去了,直到下班的時候,馮飛也沒有聯繫上於翰。
晚飯時,也沒有。
睡覺前,也沒有。
這之間,馮飛聯繫到於翰的未婚妻小玲。
小玲在老家,她也不知道於翰的下落。
又到午夜。
馮飛已經入睡。但他始終沒有聯繫上於翰。
於翰也沒有主動聯繫馮飛。
他沒有讓馮飛繼續替他請假。
看來他明天就會來上班。
這是馮飛樂於接受的判斷。
想到這兒,馮飛才安然入睡。
第二天,馮飛仍然早早地來到廠裡。
但他沒有看到於翰。
直到上班鈴聲響起的時候,也沒有。
問其他同事,都說不知。
沒辦法,馮飛敲開了經理的辦公室。
“經理,於翰是不是今天沒有來上班?”
“是的。”
“他向您請假了嗎?”
“沒有,我正想問你呢。”
馮飛當然明白經理的意思。
“經理,於翰前天晚上給我打電話說,要我幫他請假一天。”
“是的,我昨天已經批准了。可今天呢?”
“今天並沒有聽說他也要請假。”
“他沒再給你打電話?”
“沒有,一直都沒有,而且我也一直聯繫不上他。”
在經理面前,馮飛向來都是實話實說。
“哦,我知道了,你先去吧。”
馮飛離開了經理辦公室。
馮飛沒精打采地回到了自己的工作崗位。
忽然,辦公室內傳來了一個清脆的聲音:“報紙,報紙,快看報紙”。
這聲音,一聽就知道是黃鸝。
人如其名。
黃鸝是辦公室文員。
她拿着報紙,走到了馮飛的面前。
馮飛並無讀報的習慣,所以對黃鸝的話視而不見。
他現在只想着於翰的事。
“昨天下午,城北烏山大道西段的路邊發現了一具男屍……”黃鸝的這句話着實叫馮飛爲之一振。
男屍?
馮飛立刻陷入了恐慌的臆想之中。
這或許正是人的本能所在。
“什麼?我看看”,馮飛從黃鸝手中奪走了報紙。
他要先於其他同事一看究竟了。
這則消息的內容很短,標題設計的倒是引人注目。
標題是:“城北突見男屍,路人圍觀指認”。
其內容大體如下:
昨天下有午,有人在烏山大道上發現了一具男屍。屍體瘦高個兒,短髮,皮膚白皙,看上去約摸二十多歲。諸多路人前去指認,卻沒有一個能認出屍體究竟是誰的。現在警方已經介入此事,號召市民前去指認和提供線索。
馮飛簡直看傻了眼,因爲報紙上所形容的那具男屍的摸樣,確實與於翰很像。
於翰就是瘦高個兒,短髮,皮膚白皙,今年二十六歲!
馮飛的心跳顯然加速了。
難道世上真的有這麼巧的事?
難道那屍體就是……
不,世上絕不會有這麼巧的事!
至少馮飛不相信會有。
看完了這則消息,馮飛不動聲色地把報紙傳給了身邊的同事。
他沒有發表任何議論。
更沒有向任何人提起於翰前天午夜的夢。
周圍的同事們倒是七嘴八舌地議論紛紛。有的說或許是突發疾病,有的說可能是自殺,還有的說是被拋屍……
大家都在發揮自己的想象,似乎是在爲這一天的工作找些樂子。
事不關己,高高掛起。
沒有人把這則消息放在心上。
除了馮飛。
警方已經開始調查。
於翰依舊聯繫不上。
一直持續了三天,警方竟一無所獲。
馮飛一直不相信世上真的會有巧事發生。
他不敢相信,也不願相信。
儘管他這幾天一直耿耿於懷。
終於,第四天,一個驚人的消息出來了。
死者名叫於翰,男,二十六歲,祖籍重慶。五年前來到烏城上學,現在本市一家食品廠做食品質量檢驗員。
這是烏城晚報上的內容,應該不會有假。
這的確是一個驚人的消息。
至少在馮飛看來,確實如此。
這在烏城市美味食品廠也引起了一場不小的轟動,畢竟死者於翰是廠裡的一員。
同事們當然也很震驚。但和馮飛比起來,他們震驚的程度就顯得小多了。
因爲馮飛曾接到過於翰的一通電話。
電話裡,於翰已經告訴馮飛他夢見他自己死了!
直到現在,馮飛纔開始確定那天午夜確實接到了於翰的電話。
可是,當時手機一直是關着的,這又該如何解釋呢?
如今,已經不需要解釋了。
因爲,馮飛已經完全相信了他確實接到了電話。
不管實際上馮飛到底有沒有接到於翰的電話,反正馮飛已經相信自己確實接了。
警察當然不是吃乾飯的。
雖說還沒有查明於翰的死因,但總算是已經確定了於翰的身份了。
明天週末,馮飛決定去一趟公安局。
接待馮飛的是一位年輕的警官,姓李。
李警官告訴馮飛,他們之所以能確定於翰的身份,並不是他們調查分析出來的。
這大出馮飛的意料。
其實,說穿了,也沒什麼可奇怪的。警察無從調查的時候,還是可以有人指認的。
認出於翰的人是經理。
當然也是馮飛的經理。
經理的車被盜了,他是去警局報案的時候,偶然看到一張照片後,才認出來的。
照片上的人當然死者於翰!
馮飛突然感覺自己好像忽略了什麼。
對了,報紙上竟沒有刊登死者的照片!
這是多麼不正常的事情!
沒有照片,讓市民如何指認?!
馮飛不相信警察會出現如此低級的失誤。
報社也不會。
可是,爲什麼沒有照片呢?
李警官的解釋是,給死者於翰拍照,根本就不會成像。
換句話說就是,於翰的照片洗出來的都是白紙!
馮飛根本不相信會有這樣的事。
李警官也不信。
整個警局的人都不信。
可是,世上的事情就是如此,發生了就是發生了,不管你信不信。
無論李警官所言是真是假,此時已再無必要去糾纏照片之事。
速速查明於翰的死因纔是當務之急。
可是,要查明一樁離奇死亡案件又談何容易!
一週過去了,案件的調查毫無進展。
就連於翰是怎麼死的還沒弄清楚。
自殺?不像。
他殺?也不像?
天災?最近烏城可太平的很。
突發疾病?法醫的結論很明確,沒有。
可事實就擺在面前:於翰的的確確已經死掉了。
此刻,於翰的屍體仍在醫院的太平間。
韓警官已暗下決心,不把事情查清楚,絕不動於翰的屍首。
韓警官是新調來的警局副局長,名叫韓良。他剛三十出頭兒,便被提拔爲烏城市公安局副局長,足見其能。
韓良是李木的頂頭上司,李木是韓良的助手。
李木就是李警官。
經過韓良帶領着李木及法醫們的詳細勘察和分析,案件終於有眉目了。
有一點已經可以確定,烏山大道絕不是死亡的第一現場!
換句話說就是,於翰是死在了別的地方!
那屍體怎麼出現在了烏山大道上呢?
那就不得而知了。
應該是有人把屍體弄到那裡的吧。
如果是“有人”,那麼這個人十有八九就是兇手。即便不是兇手,也一定與兇手有關聯。
雖然已經確定烏山大道並非死亡的第一現場,但第一現場究竟在哪,卻還有待進一步調查。
另外,法醫通過推算死亡時間,又得出了一個確切的答案:死者於翰死於被發現的當天清晨時分。
調查的範圍再次縮小了。
如果能查清死因,或許便可找出第一現場。如果能找出第一現場,或許便可查清死因。
現在韓良所面臨的,就是這個問題了。
案件仍在調查取證之中。
案件未弄清楚之前,外人是不能接近死者的。
當然,死者的親人可以例外。
於翰的重慶老家,只有一位七十多歲的奶奶。老太太年事已高,又行動不便,已經不起千里迢迢的顛簸。
於翰從小就失去了爹孃,和奶奶相依爲命,是個可憐人。
從老家趕來的是於翰的未婚妻小玲。
馮飛見到了小玲。
小玲答應他可以隨她一起去再看一眼於翰。
警方同意了他們的要求。
在法醫的帶領下,馮飛和小玲來到了太平間。
法醫當然走在前面。
令馮飛震驚的事情出現了:
法醫在太平間的8號位置前停下了!
是的,就是8號位置!而且在牆角最右邊!
馮飛一下就看傻了眼,這怎麼可能!
是巧合嗎?!
這和於翰在電話裡所講述的他的夢境竟是一摸一樣!
馮飛已經不敢再去看於翰的遺容,最終還是沒看。
從太平間出來,馮飛仍然心有餘悸,他又回憶起當時於翰給他打電話的內容:
“我剛纔夢到我明早上班,路過清涼河西橋的時候,在橋北頭兒附近被一輛卡車撞了。而且……而且還把我撞死了,因爲我感覺我好像進了醫院的太平間。我被送進了太平間的8號位置,在牆角最右邊。”
天哪,驚人的相似!
馮飛突然眼前一亮,腦海裡閃現出一個大膽的猜想:
既然警方已經確定烏山大道不是死亡的第一現在,那麼,如果按照於翰的夢境所述,第一現場應該在清涼河西橋橋北附近!而且,死亡原因是被卡車所撞!
猜想,這至多也只能算是猜想。
不過,馮飛立刻排除了對於翰死因的猜想。
因爲,於翰的屍身上根本找不出絲毫傷害,這又怎麼可能是車禍所致?!
那麼,清涼河西橋橋北究竟是不是死亡的第一現場呢?馮飛就不敢妄下結論了。
但是,這個地方確實讓馮飛耿耿於懷。
出了醫院,馮飛拉着小玲,直奔警局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