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Chapter 45

好在, 適時地,小唯抱在懷裡的小東西忽然嗚嗚叫了起來,時不時地用前爪蹭着小唯, 甚至, 還用可愛的小鼻子, 在小唯的衣服上, 胡亂地嗅着什麼。

“它怎麼了?”低頭看着懷裡不安分的小東西, 小唯不由得有些疑惑。

“呵!大概是想吃宵夜了吧!”忍足捏了捏小傢伙的耳朵。這幾天,爲了趕論文,他幾乎每天都要熬到凌晨才入睡, 而小傢伙許是因爲纔剛剛離開親生母親的緣故,一到晚上, 發現身邊沒人, 就會發出很可憐的嗚嗚聲, 他聽着不忍,就一直把它帶在身邊, 當他挑燈夜戰,小傢伙就安靜地趴在他的腿上,有時候,他肚子餓了,起身去廚房煮泡麪的時候, 小傢伙也會亦步亦趨地跟在他的身後, 搖着尾巴, 蹲在他的腳邊, 吐着舌頭, 巴巴地仰頭望着他。

被那樣無辜的眼神看着,他沒有辦法心安理得地舉筷吃麪, 於是,摸摸鼻子,心軟的他,便替腳邊的小傢伙也熱上一碗牛奶,讓小傢伙也有宵夜可以吃。

一連幾天,每到一個固定的時間點,忍足都會準備一小碗牛奶給小傢伙當宵夜,今天,那個時間點已經過去這麼久,牛奶還沒有在眼前出現,貪嘴的小傢伙會不習慣,開始發急,也算情理之中。

“我去廚房替它熱一碗牛奶,你在這裡陪它一下,我很快就好了。”忍足這樣對小唯交代,話落,得到小唯遲疑地頷首,他便舉步去了廚房。

小唯抱着小傢伙,在原地站了一會兒後,輕輕地,她將小傢伙放在了柔軟的沙發上。

離開小唯的懷抱,小傢伙立刻便低下頭,不停地用小小的鼻子,在沙發上東聞聞西聞聞,偶爾,還伸出小舌頭,試探性地舔了舔,感覺好像是在熟悉着新的環境,不過,又有點像是在尋找什麼可以吃的東西。

小唯在沙發旁跪坐下來,兩肘撐在沙發的邊緣,雙手托腮,愣愣地平視着沙發上的小東西。

真的……要接受它嗎?

如果接受,那她豈不是又欠了忍足一筆?

無功不受祿,就算是再親密的朋友,也不該心安理得地接受對方的饋贈,而不迴應分毫。

忍足說,這個小傢伙,是他送給她的聖誕禮物,剛剛在翻到那幾袋狗糧的時候,起先,她還覺得奇怪,不懂忍足爲什麼會把這種食物帶到她的家裡,直到跑進客廳,看到忍足腿上的小傢伙,她才恍然大悟。

不得不說,爲了送她這份聖誕禮物,忍足一定花費了不少心思。

在東京,養狗雖稱不上一件很奢侈的事,但,要花的時間,花的錢,也不少。

而且,如果只是作爲聖誕禮物的話,他送給她的這隻狗,也算得上貴重了。

收下這份禮物,她會欠下忍足這一筆;拒絕這份禮物,她欠下他的,也許,會更多。

她的感覺並不遲鈍,只是一直以來,都鴕鳥地不敢去細想。

自她從昏迷中清醒,直到看到忍足侑士,並在他或有意或無意地幫助下,一點一點想起一些曾經的事後,她便有一點清楚,也許在她出車禍前,忍足對她是有一點好感的,原以爲,那是當時年紀小,分不清好感和喜歡的區別在哪裡,何況,她想不起自己是如何發生的車禍,也不記得,高三那年,她和忍足發生過什麼事,不過,她唯一有點模糊印象地是,忍足曾經逃避過她。

也許,是當時想通了自己對她的感覺不是愛情,也許,是在她斷層的那段記憶裡,她曾明言拒絕過他,所以,高三那一年,他們形同陌路,一直到她出了車禍的一年後,他纔想起自己曾有她這麼一個朋友。

因爲他們是朋友,所以,他纔會常常來醫院看她;因爲同情她的遭遇,知道她的失憶,所以體貼的他,纔會經常出現在她的面前,和她聊天,陪她做復健,從不嫌累。

他沒有和她聯絡的這一星期,一個人無聊時,她也曾猜測過他不出現的原因——也許是因爲她的身體恢復得差不多了,也許是因爲知道她有“爸爸”陪了,所以,忍足便放心地“功成身退”了。畢竟,作爲朋友來說,忍足侑士爲她做的,已經太多太多。

不過,卻從未跨越過一個朋友的界限。

原以爲,他們真的只是朋友,畢竟,他沒有開口對她說過喜歡,也沒有明確地表示他在追求她,唯一讓她對自己的認知開始產生動搖的,是剛剛他對小狗自稱的那句“爸爸”。

他是小狗的“爸爸”,而他,希望她是小狗的“媽咪”。

很多事,不需要過多言語,便能有所察覺。

只是,現在的她,連記憶都是不完整的,又該怎樣有所迴應?

這些日子的相處,她知道自己並不討厭忍足,甚至,是有點依賴的,可是,若要說男女之間的喜歡,未免太過牽強。

恍惚中,忍足已經熱好了牛奶,端着小碗,從廚房裡走了出來。

他手裡的碗,是他從自己的公寓裡帶來,這幾天一直給小狗喝牛奶時用的碗。

那隻碗,他買回家後,一次都沒有用過,沒想到,倒是先讓小狗撿了便宜。

端着牛奶,回到客廳,一眼,他就看到跪坐在沙發旁,雙手托腮,不知在想些什麼的女孩。

可能是在外面吹多了冷風的緣故,她的臉色有點蒼白,嘴脣也沒有血色,七天不見,她似乎又瘦了。

這幾天……她在醫院都沒有好好吃飯麼?

他不由得微微蹙了蹙眉,不動聲色地走近她。

他把手裡的碗,擱在地上,伸手,將沙發上,還在不停亂嗅的小狗,抱了下來。

他的動作,驚回了小唯的思緒,小唯放下托腮的手,下意識地偏頭看他。

她看着他將小狗抱到裝着牛奶的小碗旁邊,看着小傢伙搖着尾巴,歡快地舔着碗裡的牛奶。

小傢伙喝牛奶喝得很開心,看着小傢伙的樣子,她不自覺地露出微笑,接着,她轉首看向不知何時,已然在她身邊,席地而坐的忍足,像想起了什麼,笑着問他,“對了,你有給這個小傢伙起過名字嗎?”

“呵呵,它還沒有名字,你想叫它什麼,它就可以叫什麼。”他們“家”是女權主義,“媽咪”最大。

“沒有名字?”小唯蹙了蹙眉,“那這幾天你都是怎麼叫它吃飯,出去散步的?”難不成直接省略稱呼,用命令式語句吧?

“呵,我都是直接把裝着食物的碗放在它面前,它聞到味道後,就自己開始吃了。”忍足看向小唯,很自然地道,“至於散步,只要用一條繩索牽着它,抱着它去外面,找到適合遛狗的地方,再把它放下來,它就會一個人在那邊自顧自地玩起來了。”他看小唯的表情很無辜,好像是不懂,爲什麼她會問那麼理所當然的事。

吃飯、睡覺、出門散步,狗的本能,不是?只要給小狗聞到食物的香味,帶它去相應的地方,它就會自己主動去吃、去玩,根本不需要他在旁邊,指示分毫。

狗也算是通人性的動物,它又不是沒有思想的機器人,需要主人一個口令纔能有一個動作。

“所以……這些天你都是這麼和它相處的?”聞言,小唯嘴角微微抽搐。難怪他會說小狗沒有名字……按照他這種“放羊吃草”似的飼養方法,名字對那隻小傢伙來說,貌似真的是多餘的。

不過,讓她感覺意外的是,像忍足對小狗這般“冷淡”、連名字都吝嗇給一個的態度,照理來說,小狗和他應該不會太過親近纔是,可剛剛看小狗在她懷裡,急着要找忍足的模樣,卻不難知道,這隻小狗對忍足是非常依賴的。

好像有些匪夷所思,然而,隨即想想,又覺得是情理之中。

畢竟,小狗剛離開狗媽媽,那幾天,身邊又只有忍足一個人,就算忍足沒有給它取名字,或是閒來無事時,和它培養感情,基於活下去的本能,小狗能依賴、可以依賴的,也唯有忍足一個人。

只是……爲什麼忍足沒有想過要給小狗一個名字呢?就算帶它吃飯、散步的時候,也許用不到名字,但……一般人,把狗接回家,偶爾想起要逗狗狗玩時,應該也會隨便想個名字,叫狗狗過來吧?

“呵,這也是沒有辦法中的辦法,畢竟它是屬於你的聖誕禮物,名字應該由你來定纔有意義。”知道小唯心裡在奇怪些什麼,忍足莞爾,淡淡地解釋。

聞言,小唯沉默,垂下頭,又一次避開他的眼睛。

鏡片後的眸光,閃了閃,似是不想讓氣氛變得尷尬,忍足有體貼地換了一個話題。

他問小唯,有想好要給小狗取什麼樣的名字了嗎?

“唔……”小唯轉了轉眼珠,將視線移到小狗身上,定定地瞅了那個小傢伙半晌,她還是想不到可以叫那個小傢伙什麼。

小白?雪球?雪人?聖誕?幼稚!太幼稚了!一點特點也沒有!

絞盡腦汁地思考了半天,都得不出結論,無奈,小唯再次看向忍足,嘆口氣道:“我想不出什麼好聽點的名字,你呢?你有什麼建議嗎?”

他?那不是又把球拋回來了嗎?

他有些哭笑不得,只是,看着她滿含期待的眼睛,他頓了頓,好一會兒,才猶豫着,試探性地吐出一個名字:“小狼?”

“小狼?”小唯雙眼一亮,下一秒,卻又有些奇怪,直覺地,小唯再看向那隻還在自顧自地舔着牛奶,對周邊發生的事充耳不聞的小狗,左看右看,上看下看,卻真的一點都看不出,在那隻狗的身上,有半分“狼”的影子?

小狼這個名字雖說還算威風,但,對那個小傢伙來說,並不形象。

要是叫蝴蝶、小貓,或許還比較貼近現實一點。

“你不覺得叫它小狼,會讓它看上去更有氣勢一點嗎?”他笑,順着她的視線,也看向那隻小狗。

“氣勢?”小唯撲哧一聲笑了出來,這個名字,很特別,小狼小狼……她輕聲念着這個名字,再看着那隻已經把牛奶喝完,正意猶未盡地舔着碗的小狗,忽然又覺得,不去計較外形的話,“小狼”這名字還是和那個小傢伙挺相配的。

“吶!就這樣決定了,以後你就叫小狼了哦!”她心情愉悅地揚聲對小狗那樣說。

小狗搖了搖尾巴,還在那邊舔着碗,不知有沒有聽到小唯的話。

小唯淺笑着看着那隻狗,而忍足,則默默地望着她,嘴角邊,有一絲淡淡的弧度,若有似無。

其實,他並沒有對她說實話。

那個小傢伙,在來到這裡之前,是有名字的。這七天,閒來無事時,他都會叫小傢伙“小狼”,培養小傢伙,慢慢熟悉“小狼”這個名字。

小狼、小狼……

記得以前在上高中的時候,偶爾他會上網去他們學校的論壇灌水,一次無意中,他有點進一個有關解讀他們冰帝網球部衆正選姓名字母的帖子。

他不知道發那帖子的人是誰,但是,他記得,那個人對他們每個人姓名字母的解讀,倒還算客觀,有很多值得推敲的東西在裡面。

那人是怎麼解讀他的姓名字母的,他已經記不太全了,不過,讓他印象深刻的是,那人用“wolf(狼)”這個單詞來形容過他。

他在球場上被人稱過天才,也在背地裡被人叫過老狐狸。

他有不少綽號,但,唯一讓他覺得和自己比較貼近的,卻是那個發帖人給他定義的“狼”。

狼是屬於生物鏈上層的掠奪者,一旦鎖定目標,即便不擇手段,即便和敵人不講公平地羣起而攻之,它也絕不允許自己看上的獵物自它眼皮子底下逃走——骨子裡,他和狼,極其相似,爲達目的,可以不擇手段。

所以,除非他自願,否則,夜久唯,是逃不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