牽手
那一年,我剛分配到一個不起眼的集體單位,在城西的一個小小的門市賣單車。爲了不想傷害那個苦追我的男同事,我就叫隔壁的女孩給我介紹一個男朋友,好叫我的同事死心,然後再與這個男孩分手就一舉兩得了。
那時候,我喜歡吹口琴;那時候,我喜歡在精美的筆記本上塗鴉;那時候,我對男孩有一種本能的拒絕;那時候,我對未來充滿了甜蜜而憂傷的幻想。
那一天,我正在門市裡坐着吹口琴,一個穿着咖啡色夾克的男孩走了進來問了我幾句話就走了。那時候,我因爲在母親的逼迫下與神交已久的男孩分手,因此我對任何男孩都不理不睬的,一直迴避着感情的問題。這個男孩的到來,對我來說沒有任何意義,根本就想不到他就是我今後的老公。
不一會兒,隔壁的女孩走過來對我說,她給我介紹一個男朋友讓我去看看。“反正就是一個擋箭牌,看看就看看。”我無所謂地跟着走過去。
那個男孩坐在一個凳子上,面帶微笑,五官端正,濃眉大眼,一臉的正氣。我微微一笑,與那個男孩閒聊了幾句,就告辭過來了。男孩走後,女友問我印象如何,我說無所謂的,反正就是一個擋箭牌,我根本不在意的。女友告訴我,說男孩是當過兵的,家中有四姊妹,他在家中排行老二。
那時候,我的父親因爲出了車禍,正在住院。表面堅強隨意的我,其實內心正在瑟瑟發抖。
“你堅強嗎?”我問男孩。如果他說堅強的話,我就可以放心地放手了,畢竟我不願意傷害一個無辜的男孩,儘管我是出於善心。
“我不堅強。”男孩果斷地說,我呆了。分手的話就這樣硬生生地給堵回去了。
“他好矮喲,”我跟女友說,“帶回去我媽不罵死我纔怪!”
“你別急,”女友安慰我,“他穿上白西裝就帥了!”
“是嗎?”我將信將疑地問。
“我親自看見的還哄你嗎?”女友笑了,我信了,眼前浮現出了一個一身白西裝的白馬王子。
幾年後,我們結婚了,孩子也有幾歲了。我始終沒有看見老公穿白西裝,他也沒有變帥。
“你怎麼不穿白西裝呀?”終於,我忍不住了,問老公。
“我沒有白西裝呀”老公很詫異。
“那董穎就說看見你穿過的呀?”我急了,“她說你穿白西裝很帥的。”
“哈哈……”老公笑了,“你怎麼這麼傻,她騙你你就信了。”
幾年前,老公在我的軟磨硬纏下終於陪我去拍婚紗照,我也終於看見他穿白西裝的樣子。不過,他既沒有變帥,也不是我夢中的白馬王子。他還是他,我現實生活中的伴侶——那個在風雨中陪我走過苦澀走過痛苦走過春秋冬夏的老公。
《詩經》“邶風”裡的《擊鼓》中有言“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相識是一種緣分,相守是一種福分。當初,那無意的相遇竟成了一生的緣分,誰又能說姻緣不是一種緣分呢!
前世五百年的回眸,才換得今生的一次相遇;前世五千年的苦苦守望,才能換來今生的一世情緣。
與你牽手,一生一世;與你牽手,不離不棄。不羨高位,不羨權貴,不追逐金錢的誘惑,不追逐外表的灑脫。
與你牽手,就這樣走過風雨,走向白頭。這就是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