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哈特是流浪漢、小偷和乞丐最多的城市,多到什麼地步呢?
多到他們形成組織,有制度的在特哈特中乞討和偷竊,並且發展到了其它城市。
這類組織隱藏在城市中,誰也不知道它的首領是誰。
這樣一聽,似乎感覺特哈特十分貧窮,但事實上特哈特是狄克曼最富裕的城市之一。
它的富裕就發生在最近幾年,精靈王國不再阻攔海上的通道,開始和人類進行貿易,特哈特所在的地理位置是風暴海少見的平靜地帶,因此它成爲了狄克曼和精靈王國之間最重要的貿易通道。
擁有財富之後,海盜也隨之而來。
這羣長期在風暴海上劫掠船隻的海盜每隔幾個月就會對特哈特發動一次襲擊,然後上岸掠走它所積累的財富。
不過最近他們的強盜活動進行的並不像以前那麼順利,一年前新上任的戈寧市長用貿易所帶來的財富武裝了軍隊,購買了強大的船隻。
用金錢對付因爲金錢而來的強盜,戈寧做的很好,他也因此成爲了狄克曼王國最炙手可熱的新星。
有人說戈寧的軍隊是正義之師,會給特哈特帶來和平,也有人說戈寧的軍隊是披着羊皮的狼,擊敗海盜之後他們就會掀去羊皮,更加大口的將特哈特這塊肥肉吃入嘴中。
特哈特是一座矛盾的城市,富裕和貧窮互相啃咬,和平與戰爭輪流拜訪,它就像風暴海,誰都不知道它的底下藏了多少暗流。
這樣一座充滿機遇的城市,玩家的數量卻是不多。
因爲這座城市裡的npc陰險又狡詐。
他們掌握了使喚玩家的巧門,會用花言巧語描述一個平平無奇的任務,讓玩家幫他們打白工,城市裡邊的小偷也會專門挑玩家下手,因爲玩家的投訴城裡的警衛不管,商人也會拉高商品的價格販賣給玩家。
這是一座對玩家充滿惡意的城市,在特哈特人看來,玩家只是一羣小丑而已。
很少有玩家能夠忍受這樣一座城市,很多人都走了,在論壇上邊,特哈特的風評也不好。
但是留下來的玩家,無一不是強者,他們和npc鬥智鬥勇,扮演着自己在遊戲中的角色,享受着另外一種樂趣。
高難度遊戲的樂趣。
在這樣的難度中,他們所得到的獎勵也比其它地區的更加優秀,技巧也磨練的更好,因爲在特哈特,與人戰鬥的時間永遠要比和怪物戰鬥的時間要多。
雖然這裡的玩家和npc互相坑來坑去,但是玩家和玩家之間還是比較友善的。
這不,陳小明抓住一位玩家問了旅店在哪裡,這位玩家告知了陳小明旅店的位置之後就和陳小明聊了起來。
“兄弟,新來的?常駐還是短期啊?”
這是一位潛行者,他裹着黑袍,頭髮上的雨水還未乾,正在向下邊滴水。
他一雙灰色眼睛打量着陳小明,又說道:“裝備不錯啊,記得小心點,這城裡賊多,不是我這種賊,是真正的賊,偷東西的那種。”
“他們應該不能把我裝備偷了吧?”
要是能直接扒玩家的裝備那也太變態了。
潛行者笑道:“這到不會,不過能把你的金幣偷個精光。”
“金幣不是在揹包裡嗎?他們怎麼偷?”
“這問題我還真不知道,不過是真的,總之,你要是常駐的話做事就多留個心眼,那些npc給的任務能不接就別接,短期的話就隨便你了,隨便玩玩吧,特哈特可比其它城市好玩多了。”
“謝謝提醒,我短期的,要去精靈王國。”
“精靈王國不錯,蠻多人去的。我要走了,走之前再給你一個忠告,離那些穿的髒兮兮的小孩子遠一些,他們的手藝高超的很。”
說完之後,這人就走了,陳小明連他的名字都不知道。
陳小明搖搖頭,覺的這個傢伙說的誇張了,他騎着招財往旅店趕去。
街上已經有好幾對眼睛盯住了陳小明。
一個小巷裡,三個髒兮兮的小孩在聊天。
“新來的神選者。”這是一個黑色長卷發的男孩,鼻子上有着雀斑。
“看上去是條大魚。”這是一個胖男孩,臉上的肉胖的有點下垂。
“財富女神保佑,我已經好幾天沒得手了。”這是個短髮男孩,髮型和現實裡的陳小明差不多,他瘦的皮包骨頭。
“剛纔的老油條發現我們了,還提醒他了,我們能成功嗎?”雀斑男孩問。
短髮男孩摸了摸下巴,讓另外兩個男孩靠過來。
三個男孩湊在一起,聽短髮男孩嘀咕了一陣。
“好主意,就按你說的辦。”胖男孩說道。
巷子外邊,一個賣報的男孩跑過,然後被這三個男孩捂着嘴巴拉進了巷子裡。
“老實點,不想捱揍就不要喊,知道嗎?”胖男孩勒着賣報男孩的脖子說道。
賣報男孩拼命點頭。
然後胖男孩鬆開了他。
“你們想要幹什麼?”
“沒其它事,就是想借你身上的衣服一用。”短髮男孩從垃圾桶上跳下來,一把短匕首不知道什麼時候出現在他的手中,匕首貼到賣報男孩的臉上:“你自己來還是讓我們替你動手。”
感受着冰冷的匕首,賣報男孩趕緊說道:“我自己來我自己來。”然後他就脫起了衣服。
不一會兒之後,短髮男孩穿上了賣報男孩的衣服,賣報男孩穿個褲衩在寒風中瑟瑟發抖。
“先生,我的報紙……”賣報男孩說道,這羣人不是隻要我的衣服嗎,怎麼連報紙都拿走了。
“等一會就還你,你先穿我的衣服吧。”短髮男孩扯了扯剛換上的揹帶褲,“有點太短了。”
“開始行動吧。”
“你們就在這裡看着他。”
“好。”
短髮男孩從小巷中走出,不一會兒之後他又退了回來。
“這麼快?”雀斑男孩問。
“沒,我就問一下這報紙多少錢一份啊?”
“8銀幣一份先生,您可千萬別弄丟太多,不然我要賠的。”賣報男孩說。
“知道了。”
————
陳小明來到了旅店,交了住宿費,然後將招財送到馬廄,他摸摸招財說道:
“招財啊招財,剛纔那個玩家的話你都聽到了嗎?你可千萬別被偷了。”
招財輕輕叫了一聲,讓陳小明放心。
然後陳小明就回到了旅店,他敲了敲前臺的桌子,吸引了老闆的注意力。
“老闆,有筆和紙嗎?我想要寫封信。”
信自然是寫給茉莉的。
老闆瞥了陳小明一眼,從櫃檯中拿出紙和筆,“一個金幣。”
“這麼貴嗎?”
“愛要不要。”
“算了,你拿來吧。”
陳小明不想要在這些事情上邊浪費時間,反正以後和這個npc也不會有其它交集了,於是他就交了一個金幣,取走了紙筆,坐到一邊寫了起來。
老闆意識到了陳小明是一隻肥羊,他有點懊悔,剛纔陳小明來住店的時候怎麼就沒有多宰一點呢!
真是失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