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到晚上的時候,從幸福梅林搬運物質人,陸續回到了陽山聚居地,幾百輛汽車載滿了物質浩浩蕩蕩停在陽山聚居地外面,丁武一行人在聚居地門口對袁崇煥和李立等人舉行熱情的迎接儀式。
丁武等人看見裝滿物質的幾百輛汽車激動的說不出話來,這些物質足足可以解決上萬人幾個月的需求了,如果拿去換成普通的土豆、紅薯之類的食物應該在一年以內都不用爲食物發愁。
“李兄弟,你看要不我們讓劉璇帶領一部分人先趕往遠山縣?”幾個聚居地領導人物一來到房間,袁崇煥就指向一箇中年人對李立說道,通過李立解決幸福梅林的詭異事件以後,袁崇煥等人隱隱的以李立主。
“也行,不過路上一定保證先遣隊伍的安全。”李立看了看袁崇煥推薦的中年人,沉吟少許,他心中也明白袁崇煥的意思,他則是向衆人傳達一個信息——他以李立爲首。
通過神識一掃,李立發現這個叫劉璇的中年人是一個五階的異能者,這讓他心中一驚,在荒野的小聚居地中很少有這樣的高階異能者。
最讓人不解的是,不管是五階的劉璇,還是神秘的四階楚雲,都被袁崇煥非常尊重,而袁崇煥不過只是一階的異能者,而且歲數也有一個甲子,完全不符合強者爲尊的荒野生存法則。
“但是我們派出的偵查小隊還沒有返回來,如果這樣冒險前進會不會有問題。”中年眼鏡男看了看李立。一臉猶豫之色,他是想適當的表現一下自己的存在感,畢竟他原來也是一方聚居地的首領。說什麼也要在領導團隊裡面獲得一份話語權,他的話語幾乎的沒有實質內容的,但是卻十分巧妙。
如果第一批人羣路上沒遇到大的危險,也沒人說他什麼,畢竟防患於未然的思想深入人心,但是第一批人羣一旦在路上遇到大的危險,人們就會想到他。他的地位就在團隊直線上升,話語也有了分量。
“李康,你小子就是前怕狼後怕虎的。你這書呆子性格得改改,虧你也是一方聚居地的首領。”一個粗獷的聲音在房間裡響起,一個滿身肌肉的大漢不屑的看了一眼眼鏡男。
“沈重山別胡鬧了,李康說的很對。我們要考慮好一切可能發生的因素。”袁崇煥瞪了肌肉男一眼。語氣嚴肅。
這名叫沈重山的人看見面色鄭重的袁崇煥,也收起了嬉皮笑臉,一臉認真了起來,看來這一幕,李立心中大感好笑,這個天不怕地不怕的沈重山居然害怕袁崇煥,正是一物降一物。
“要不這樣,上次我們收集上百支血煞組織的九五式自動步槍。這些槍已經分給下面的戰士,我們就派這些戰士護送第一批人羣?”丁武看見討論的人羣。目光看向李立,早在他心中就把李立當成了團隊的領導者,他是李立堅實擁護者。
“現在李兄弟要穩坐陽山聚居地,防範血煞的攻擊,現在也只有這樣計劃,我在叫楚雲一起上路,有了這小子一起應該問題不大。”袁崇煥摸了摸下巴的鬍子,面露思索之色。
“好,就這樣,先走一部分人也好,既可以減輕運輸壓力,又可以讓先進入遠山縣的先遣隊伍在那裡接應後續部隊。”李立聽完,立刻拍板同意,他在就爲不斷增多的人羣煩惱,如果血煞來襲,他一個人根本保護不了這樣多的人,還不如慢慢的輸送一些人先離開。
“那第一批多少人?”劉康看見李立定下這件事情,再一次問出了大家都會想到的問題,來顯示自己的存在感。
“三千吧,我剛纔統計過了,我們現在一共有各種車輛1000多輛,我們分撥300輛車出來運輸第一批部隊,預計後天,第一批部隊就會到達遠山縣,然後回頭過來接應我們。”丁武笑了笑,說出了自己的想法,他是一個比較細心的男人,很多事情還沒交代他便做好了準備。
“好,就按丁武說的辦。”李立讚許的看向丁武,再爲團隊做出了決定。
“丁武,事不宜遲,你先去安排這件事情。”袁崇煥看了看李立,轉頭對丁武說道。
接下來,衆人有仔細商量了一下各方面的細節問題,最重要的問題還是如何面對血煞的攻擊,現在鬧出這樣大的動靜,血煞不可能不知道,就算血煞不知道是他們殺掉那批血煞小隊的傭兵,但是就憑陽山聚集上萬人也會引起血煞的注意。
不多時,一支由三百輛汽車組成的車隊,裝滿物質緩緩的離開了陽山聚居地,這支車隊看起來就向逃難的難民,甚至還比印度爬滿火車的逃票者更加誇張。
一輛普通的國產比亞迪越野車,居然搭載將近二十人,不管是車裡還是後備箱,甚至車頂密密麻麻的擠滿了人,唯一擁有空隙的地方就是司機前方的擋風玻璃。
這支車隊緩緩駛出了陽山聚居地,在無數人羣的歡呼聲中踏上了征途。
深夜,皓月當空,皎潔的月光灑滿了大地,李立和李菀盼一起坐在陽山聚居地山腰的一個空地上,李菀盼輕輕的靠在李立肩膀上,一起看着山下時而閃爍火光的陽山聚居地。
“菀盼,你後悔跟我一起來到荒野嗎?”李立轉頭看向李菀盼,輕輕的撥弄了一下她的秀髮,把被微風吹到額前的一縷髮絲放到她的耳後。
“有你在的地方,就是我的天堂。”李菀盼笑了笑,輕輕的搖了搖頭,聲音輕柔,
雖然李立和李菀盼在一起了,但是李立根本不知道李菀盼的過去,也不知道李菀盼童年經歷過什麼,這也是因爲李菀盼沒有和任何人講述的原因,她是一個不需要過多傾訴自己內心的人,不同尋常的童年和人生經歷,磨練出了一個獨一無二的她,她的性格堅韌程度遠遠不是李立所想。
“有你,我李立真的很幸福。”李立摸了摸李菀盼俏臉,語氣很是平淡,但是他的內心卻是暗暗發誓這一生無論如何一定要好好對待李菀盼,就算有一天自己不再愛她了,也要讓她一直幸福下去,不棄不離,既然牽了她的手,他就不會放手。
“如果婚姻是愛情的墳墓,那我們就一起埋葬我們的愛情。”李菀盼似乎看出了李立的心思,美眸流轉看了過來,她是一個很聰明的女人,她很明白愛情,愛情之所以美麗,是因爲它像曇花一樣,轟轟烈烈,盛開在人生最美好的年齡,也凋謝的很快,世界上沒有一個人會愛一個人一輩子。
生物的本能就決定了愛情不會長久,愛情是產生在兩性生物之間的一種情愫,既然只會產生於兩性生物,便說明愛情離不開繁衍,生物繁衍本能決定了生物會厭倦始終如一的伴侶,尋找其他的伴侶,以擴充生物基因庫,實現基因的多樣性。
這是千萬年以來兩性生物進化出來的生存法則,就像生物會本能的照顧後代一樣,如果沒有這個法則,物種或許早就滅絕了,也不會有生物的多樣化存在。
“就算沒有愛情,你也是我的唯一,把你寫入我的基因,融入我的血液,我們不棄不離。”李立親吻李菀盼一口,眼中充滿了堅決。
這不是因爲處於熱戀之中的狂想,被狂熱的愛情衝昏了腦袋,這是他內心最深處的寫照,當李菀盼不顧一切離開蜀都要塞,跟她一起來到荒野的時候,他明白這個女人爲她放棄了什麼,他唯一能做的就是讓這個女人不後悔當初的決定。
“你也是盼兒的唯一,今生今世的唯一。”李菀盼看着夜空下的下月,眼神充滿了堅定之色,自從李立爲她贖身拿着她離開東皇擊集團時,她就把李立當成此生唯一的男人,只要李立不棄,她便生死相依,不管以後多苦,路有多麼的艱難。
就這樣兩人在夜空下,繁星皓月的照耀下,緊緊的靠在一起,兩人都在回憶第一次見面,相處,最後到相愛的過程,這個愛情彷彿早已經刻在三生石上面,他們就是一對亂世紅塵難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