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
所謂政府和市場的關係,其要義就是在資源配置中市場起決定性作用,還是政府起決定性作用的問題。我國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始終是圍繞着正確認識與處理政府和市場的關係這一核心問題展開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強調,要健全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的制度體系。
一、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作用
所有經濟活動最根本的問題,就是如何有效地配置資源。一般來說,資源配置有兩種主要方式,一個是市場,一個是計劃。市場決定性作用就是讓價值規律、競爭和供求規律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市場決定資源配置的優勢在於,作爲市場經濟基本規律的價值規律,具有通過市場交換形成分工和協作的社會生產的機制,通過市場競爭激勵先進、鞭笞落後的優勝劣汰機制,通過市場價格自動調節供給和需求的機制,從而可以引導資源配置實現以較少投入取得最大產出的要求。
市場經濟下的資源配置是競爭狀態下的配置,具體表現在:第一,當資源所有者把其所有的資源例如資本和勞動配置於某個行業或產業時,就存在着事實上的優勝劣汰。於是,創新和品牌塑造就成了每個企業的自覺行動。馬克思論述過超額剩餘價值或超額回報的形成。某一企業由於率先創新而獲得超額回報,這種超額回報隨着其他企業的跟進而迅速地平均化,於是又有了新的創新。市場經濟下企業更多地追求自己的回報相對地高於別的企業,“相對”得多比“絕對”得多更爲重要,這個過程就像軍備競賽一樣永遠不會完結。第二,試圖吸引各種生產要素的國家和地區同樣處於競爭狀態,他們必須提供好的社會人文環境,以使資本和人才最大限度地發揮作用。環境與吸引資本和人才的關係具有馬太效應。
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的條件包括:第一,要有合格的市場主體。合格的市場主體是市場經濟的微觀基礎,也是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作用的主角和載體。第二,市場是充分競爭的。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作用以充分競爭作爲基礎條件。第三,健全的法律體系和完善的制度安排。健全的法律體系和完善的制度安排是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作用的制度條件。第四,法律制度必須得到最有效的執行,也就是說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法律和制度僅僅是提供了一套市場參與者共同遵守的規則體系,但市場主體事實上具有潛在的違規的動機,他們爲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總是要想方設法規避法律和制度的約束,從而存在擾亂市場秩序的潛在風險,降低市場配置資源的效率。第五,有一套完備的可驗證的社會信用體系。市場經濟是一種信用經濟,要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作用,一套完備的可驗證的社會信用和社會徵信體系是重要基石,否則市場必然陷入混亂和失靈。第六,市場機制能夠無障礙發揮作用。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資源配置即市場主體獲取各自所需要的商品、生產要素及各類信息的途徑是市場,這就需要一個完善的市場機制能夠無障礙地發揮積極調節作用。第七,健全完善的市場體系。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作用,必須要有一個健全完善的市場體系,完善的市場體系不僅是市場機制功能充分發揮的基礎,也是實現資源市場配置的平臺和保證。第八,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作用以短期有效和局部有效爲條件。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生產者是獨立的經濟活動主體,分散決策是決策的基本特徵,生產什麼、生產多少、如何生產都是市場主體根據市場信號獨立作出反應,而不是相同或相近的生產者合謀以後再集體作出反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