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
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舉措,關係人民健康福祉,關係民族未來。黨的十八大提出要“提高人民健康水平”。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從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出發,對繼續深化醫改作出了全面部署。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明確提出,要“推進健康中國建設,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理順藥品價格,實行醫療、醫保、醫藥聯動,建立覆蓋城鄉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和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實施食品安全戰略”。“十三五”時期,面對新的形勢和要求,我們必須從全局和戰略高度,充分認識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大意義。
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十分緊迫
自2009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和《國務院關於印發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的通知》發佈以來,醫改取了很大成績。改革取得的成效在2013年政府工作報告中如此描述:“醫療衛生實現廣覆蓋,基本醫療網絡健全;低水平全民基本醫療保險達到97%;建立基本藥物制度、實現公共衛生均等化、公立醫院迴歸公益性質改革正在深入展開”。
但是改革初制定的醫改目標是:“到2020年,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基本建立。普遍建立比較完善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和醫療服務體系,比較健全的醫療保障體系,比較規範的藥品供應保障體系,比較科學的醫療衛生機構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形成多元辦醫格局,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基本適應人民羣衆多層次的醫療衛生需求,人民羣衆健康水平進一步提高。”目前看來,距離醫改的目標還有一段距離。
李克強總理在2015年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指出:“面對艱鉅繁重的改革任務,要牢牢把握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基本原則,以公平可及、羣衆受益爲出發點和立足點,堅持醫保、醫藥、醫療‘三醫聯動’,用改革的辦法在破除以藥養醫、完善醫保支付制度、發展社會辦醫、開展分級診療等方面邁出更大步伐,在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等方面實現更大突破,在方便羣衆就醫、減輕看病用藥負擔上取得更大實效,不斷提高醫療衛生水平,滿足人民羣衆的健康需求。”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