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死亡

我死了。

我發現這個事實的過程是這樣的:

十月三日,陰,微風。

上午八時,我被死黨小麗從牀上挖起來,說是今日清爽宜人,最適合出外郊遊,非拉着我跟她一起到郊區騎腳踏車。

我萬分不悅地穿好衣服。真不知道我爲什麼會跟這種人成爲死黨。小麗活潑外向,一刻都消停不下來,有她在的地方,我就別想有一刻是安靜的。而我,典型的土豆一族。能坐着絕不站着,能躺着絕不坐着的那一種。每次跟她出去回來,我都不得不連續躺上三天三夜來恢復元氣。

無奈小麗頂着生命在於運動的閃亮光環,而我又實在太過善良心軟……

不過當我們的腳踏車出了學校,來到空氣清新的郊外時,我還是覺得非常愜意。偶爾出來透透氣,其實也很不錯的。

奇怪的事情發生在我回到學校以後。

我發現我的腳踏車不見了!這可糟了,這腳踏車可是借來的,弄丟了可怎麼跟主人交待?

我正着急,卻突然發現一個更爲嚴重的事實——小麗不見了!

怎麼回事?我們兩個,明明一直在一起,到底是什麼時候分開的?我仔細回想,卻發現我居然記不清自己是如何回到學校的!

我深吸一口氣,冷靜下來。然後順着我們出去的路,一點一點地回想。

一輛救護車從我身邊呼嘯而過,我一個不穩,差點沒摔在地上。真過分!差點就撞到我了耶!

不過算了,看在它救人心切的分上,本姑娘寬宏大量地原諒了那輛粗魯的救護車。

很快我就到了郊外。暗自竊喜,想不到我的腳程這麼快,而且走了這麼多路居然一點都不累,先佩服一下自己。

一會兒我就看到了剛纔從我身邊飆過的救護車,醫生護士們從救護車裡跳下來,然後奔到了小麗面前!

呼!終於找到你了,原來你出了意外。我跑過去。

小麗看起來似乎沒受什麼嚴重的傷,只是她的臉色煞白,一雙眼睛直愣愣的毫無焦距。我伸手在她面前揮了好多下,她都不理我。可憐的小麗,不知遇到了什麼,看來是嚇壞了。

“嘔!”我聽到周圍一陣嘔吐聲。呀!這些人的臉色都好難看!難不成看到了什麼噁心的東西?

我轉身,立刻看到了一個車禍現場。我和小麗的腳踏車被壓在一輛貨車的輪子下,真是慘不忍睹。

很快我又在車輪下發現一團可疑的肉狀物,紅紅白白的模糊一片。這是什麼?爲什麼我覺得對它這麼熟悉?

等……一下!腳踏車,小麗,我……這……這一團噁心到能讓人將三天內吃下的所有東西都吐出來的東東,難不成就是……我!

我……我不要呀!蒼天不公!老天無眼!我才二十二歲,憑什麼英年早逝?我堂堂天之嬌子,苦熬至今日,好不容易就要大學畢業,成爲國家棟梁,怎麼可以就這麼死掉?我一不欺負人,二不做壞事,規規矩矩兢兢業業,從小就是父母的好孩子,老師的乖學生,標準的五好青年、四有公民,憑什麼憑什麼就這樣死掉?最最過分的是,居然讓我死得……這麼難看!

嗚……我不活了!我以前算不上沉魚落雁,至少也秀麗端莊。該死的老天居然讓我壓成這樣!連鼻子眼睛在哪都分不清了!我……我不活了!嗚……

“你本來就死了。”

“那又怎樣?我願意再死一回怎樣?”我惡狠狠地回道。沒看到我正傷心嗎?居然還這樣打擊我!

“你要是再不跟我走,二十四個小時之後就要永永遠遠地消失了。”

我愕然地眨眨眼睛,轉過身來。

面前的人西裝筆挺,頭髮梳得一絲不亂,五官平庸,左手掛一隻華麗的金錶,右手提一個筆記本電腦,怎麼看怎麼像營銷業務員。當然,如果他沒有披着一件黑色斗篷的話。

只見他臉上微微不耐,舉起手腕看了看錶。“十點二十二分三十八秒。你知道你什麼時候死的?十點零八分五十二秒!沒見過像你這樣的魂,死就死了,還到處亂跑,害得我一陣好找!”

“我又不是故意的!”我大聲道,“我以前又沒死過!”死的人是我,我已經夠委屈了。

“得!攤上你算我倒黴!”他斜我一眼,“還不快跟我走!十點三十分零秒之後,是地獄百年一度的大假,去晚了就沒人受理你的案子了。”

“這位大哥,”我一邊跟上,一邊可憐兮兮地望着他,“我第一次死,不知道有沒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地方嗎?”

他瞪我一眼,“你還真是一點當鬼的自覺都沒有!人死了,當然就要下地獄了。”

“下地獄?”我咋舌,“不是隻有做了壞事的人才會下地獄嗎?”

“做了壞事的人,要被押到煉獄。一般人是先送到地獄。因爲鬼魂在人間,超過十二個小時就會灰飛煙滅。送到地獄後,經過審查,再決定是送去投胎或者其它地方……你腦袋進水了,這些信息,應該在死的時候自動獲得的呀!”他像看傻子一樣看着我。

我委屈到不行,“你也看到了,我的腦袋都被壓成那樣了!”嗚……想起來就一陣傷心,“爲什麼我會死得那麼難看?”

他白我一眼,“死都死了,有什麼好看不好看的。”

我氣極,“你看看我那個樣子,會害得多少人吐到胃抽筋?想不到我生前一件壞事也沒做過,死後卻要造這種孽!他們以後提起我會怎麼說?那個被壓得不成人形的胡瑩呀!我的天!這就是我留給這個世界的最後印象嗎?我不如死了算了!”我嗚咽道。

“你本來就死了。”他無奈地看着我,“你到底要我說多少遍?”

我哀怨地看着他,不由得悲從衷來。雖然我死了,他也不用一遍一遍地重複這麼殘酷的事實吧?努力回想我的一生,我的生活似乎只有睡覺、吃飯、上網。雖然這是我最喜歡的三件大事,可是我一大好青年,將來指不定大有作爲的好苗子,就這麼不明不白地死了,我能不委屈嗎我?想想我活了二十二年,甚至連場正式的戀愛都沒談過!嗚……早知道我就不聽老師的話,積極發展早戀事業,也不用到現在死了纔來後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