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剛纔——”
泡勒的臉刷一下漲紅了,後半截話他有點說不出來。
“剛纔?”司雷不解,她看了看自己放才站立的地方,“我剛纔在發呆,什麼也沒做啊?”
泡勒望着司雷,一時也覺察不清她話裡的真假,只是似乎從下午司雷出現在他辦公室的時候開始,他就被這人的套路搞得一愣一愣。
儘管心裡有些不對付,但泡勒還是一語不發地調整了自己的坐姿,和其他人一起翻閱起司雷準備的資料。
當會議室的門再次被帶起,整個房間就只剩下紙頁翻動的聲音。
司雷這時才坐了下來。
她完全理解爲什麼譚伊市警署的辦案進展會是現在這種戰術上勤奮而戰略上怠惰的樣子——泡勒已經年近六十,今年年底他就將光榮退休。
在他的任上,譚伊市幾乎沒有發生過什麼命案,因此譚伊市警署的大案要案告破率一直在第三區名列前茅。
如今,泡勒退休在即,卻突然出現這等可能要叫他晚節不保的驚天變故,他當然想把這個案子推給AHgAs。
不過沒關係。
直到此刻,司雷才真正放鬆地進入了自己的節奏。
這個旁人眼中的燙手山芋,就由她來接。
她迫切需要這個機會。
……
午夜,千葉從自己的信息渠道看到了當日的譚伊警署案件更新。
只粗略掃了一眼,千葉的火氣就再度衝了上來:司雷在今天下午爲‘霍夫曼案’成立了特別調查組,同時,她以調查組的名義向AHgAs提出要求,希望這邊能儘快給到簡·赫斯塔的詳細資料。
因爲,根據裡希子爵等人的證詞,多年前進入譚伊市水銀針預備役訓練基地的簡·赫斯塔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尼省的費爾南死了,艾娃說是簡殺的,現在譚伊的霍夫曼死了,那邊也一口咬定是簡殺的——還好004號辦公室當晚就給了司雷答覆:
簡·赫斯塔正在執行特殊任務,可近似視爲近期未在第三區宜居地內活動,請直接將其從嫌疑人中排除。
千葉看得發笑,看來她還真得感謝一下艾娃——
如果不是艾娃令行禁止地早早囚住了簡,還不知道接下來會有什麼罪名持續掉落在簡的身上!
只是,千葉實在不能理解這其中的緣由:自4623年的風波以後,簡·赫斯塔這個名字和她本人就徹底地在公衆視野中銷聲匿跡——這其中甚至還包括後來的多次跨區作戰,爲了嚴格保守誘捕畸變者的秘密,簡的身份對內都是保密的。
可爲什麼突然之間,這麼多人,這麼多的事件,都在把矛頭指向簡?
千葉強迫自己靜下心來閱讀警署的相關文件,只是纔看完第一頁,她就不得不暫時離開工作室,一個人去陽臺吹了會兒冷風,直到她感覺自己稍稍平復了情緒,才繼續坐回自己的辦公桌前通讀全文。
在反覆閱讀警署的相關記錄後,她留意到了一些可能有用的信息:
首先,裡希子爵等人堅持,殺死費爾南的兇手與殺死霍夫曼的兇手勢必是同一個人,這是兩起明明白白的仇殺,絕不能將它們當作兩起獨立的案件。
雖然這些人對簡的指認已經被004號辦公室否認,但這一條信息卻是可以利用的。
畢竟,如果兩起案件的兇手真的都是同一個人,那麼只要證明赫斯塔沒有條件虐殺霍夫曼,就等同於證明她也不是費爾南案的兇手。
而這段時間裡艾娃對簡的囚禁,恰恰保證了簡在霍夫曼一案上的清白。
然而,這條邏輯鏈的問題在於:子爵等人對於“爲什麼堅持兩起兇案的兇手是同一個人”語焉不詳,他們只是瘋了一樣地賭咒,卻拒絕透露任何詳情。
這些宜居地裡的貴族們顯然刻意隱瞞了很多事,比如,明明目前預告殺人案的受害者只有霍夫曼一個,但裡希子爵等人卻能肯定,他們很快也將步霍夫曼的後塵,在收到12張照片以後暴斃。
他們反覆強調,12是一個重要數字。
但爲什麼重要?
這些男人對此守口如瓶。
千葉迅速把這件事納入了自己的重要待辦。
其次,則是司雷對已有線索的推理。
子爵在收到第一張照片後遭受了巨大驚嚇,當日就在自己的宅邸內外佈置了嚴防,或許是因爲這個原因,兇手寄送的第二張照片沒有出現在子爵府的信箱,而是經由一個他熟悉的酒館老闆之手轉交到他的手上。
可見在當時,兇手很在意子爵有沒有收到照片。
然而,在接下來的幾天中,兇手卻沒有再選擇類似的“必達”之法寄送照片——似乎這時,兇手又不太在意子爵有沒有收到照片了。
對此,司雷有幾個推測:
第一,也許兇手在意的並非是照片本身,而是頭兩張照片出現的連續性。
如果子爵收到第一張照片後就沒了下文,那麼警方和他就都無法斷定,這究竟是霍夫曼案的復刻,還是一起單純的惡作劇。
因此,最初的兩張照片是否能夠順利抵達子爵之手,非常重要。
其次,另一個事實是:10月24~27號這四天的照片目前只找到了兩張,也許是兇手的投遞中斷了,也許是TA把照片留在了什麼奇奇怪怪的地方,子爵與警方都還未找到。
但不論是何種可能,我們似乎都可以暫且做出這樣的判斷:儘管兇手提前準備好了預告照片,但當裡希子爵開始全副武裝、譚伊警方全城搜捕嫌疑人的情況下,兇手暫時在“冒險將照片投遞到顯而易見的地方”與“優先保全自身不被發現”的權衡裡選擇了後者。
既然寄送照片的主要目的是向受害人發出確定的虐殺預告,那麼當前兩張照片已經達到目的,子爵接下來能否及時看到照片,就顯得不是那麼重要了。
可是,如果照片本身的內容不重要,兇手又爲什麼非要選擇「照片」這一形式作爲預告線索?
從現有的照片來看,兇手給被害人拍的每一張照片都角度清奇,非常隨意,有些照片上的畫面根本就是模糊不清的,甚至有時作爲畫面主體的人物也不完整。
像霍夫曼收到的照片裡就有幾張出現了只有一部分在畫面內,其他部分沒有拍到的情況。如果不是通過服裝、地點和人物當日軌跡的多重確認,警方可能根本無法判斷照片上的人是誰。
然而,這裡的每一張照片,卻又包含非常清晰的地理信息:就連霍夫曼仰頭癱坐在汽車後座這種近景特寫,兇手都刻意拍出了附近的深藍色路燈燈柱——鑑於它是譚伊市中軸線主幹道上纔有的路燈款式,警方迅速通過這個線索確認了照片的拍攝地址。
這即是司雷的第三個推斷:兇手在試圖通過畫面傳遞一些信息。
這一張張照片,就像是一串缺少了密鑰的密文,暫時還無人能破譯它的明文。
人們只知道,兇手那張可怖而狠毒的臉就隱藏在這若干畫面的背後。
TA正在寂靜中,對着所有人發出尖利的嘲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