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多日沒有辦出什麼大案子,但是白警官的威名還是殘存的,她以前在九華區分局幹過一段時間,許多人她都認識,當初那個讓她聲名大噪的案子,還就是在區分局的時候辦的。區分局的氣氛沒有市局嚴肅,因爲是基層,所以大家乾的活兒都差不多,一起說說笑笑的很親切,白領偵走回來,就有一種很奇異的懷舊感,那從大門到辦公室的雪白的牆壁上,彷彿印着她已經逝去的青春。
白領偵走到自己以前的辦公室,那裡已經換了人,老同事調走了幾個,不過現在在的這個人她也認得。這裡恰好也是處理這次這個案子的辦公室,一個男警員坐在電腦前吃盒飯,一邊盯着電腦屏幕看,聽到白領偵敲門,就擡起頭來跟她打招呼。
“看什麼呢?看案子嗎?”白領偵微笑着走進去和他打招呼。
“是啊,看照片呢。這兇手處理得太乾淨了,我啥也沒看出來!”那警員放下手裡的盒飯跟她說。
白領偵走到他身邊,看見電腦上是那具屍體坐在垃圾桶裡面,望着天空的照片,兩個眼睛很圓,很亮。她從來沒有見過死人的眼睛這麼亮的,這個孩子要是活着,眼睛一定很漂亮。
男警員盯着電腦仔細看,一籌莫展的樣子。白領偵看他沒什麼進展,就按着自己的思路來提醒了兩句。
“處理得乾淨不一定代表沒有線索。有時候太乾淨了反而是一種線索。真正難辦的是看上去好像很多破綻,其實查起來卻無從下手的案子。”白領偵道,“這個案子其實不難,所有變態殺人案都會留下心理學上的線索。”
“照你這麼說,這個案子其實很好查?”那男警員問。
“是啊,比方說你看這個人的傷口,雖然現在還沒有開始屍檢,但是我也能看得出來,你不覺得這個傷口有點太過整齊了麼?什麼人、什麼工具才能造成這麼整齊的傷口?”
那警員擡着頭想了想,說:“你是說……醫生?”
“接近了,應該是臨牀外科手術醫生。這種傷口這麼整齊,必須是經過訓練的醫生才能做出來。而且,我翻過他的傷口,這個人切得很講究,皮膚和肌肉還有血管,是一層層分開切的,這種習慣只有外科手術醫生纔有,也只有這樣的手法,才能決定血液的流速。普通的殺手只會一刀斃命,絕對不會做到這個地步。
“還有,普通的殺手,在咽喉割上一刀就足夠致人死亡了,這個兇手卻在死者的腿部大動脈也割了一個同樣的傷口,說明他的目的並不是要殺死這個人,而是放掉他的血,很可能兇手是需要用他的血來達到某種目的,而死亡只是取血所附帶的後果。”白領偵說。
“一個人身體裡的血至少是三四千ML吧,兇手要這麼多血來幹什麼用呢?”
“不知道啊,所以我才說那是‘變態殺人案’,那些變態纔會拿人的血液來做什麼奇怪的祭祀啊,甚至會存起來當飲料,覺得喝了這個能昇仙什麼的。
“還有,你看這個人死的時候眼睛睜大那麼大,他一定是醒着被人放的血,但是他的身體上一點傷痕都沒有,說明這個人沒有被捆綁,也沒有掙扎過。你覺得兇手會用什麼方法?”
“這……受害人醒着,但是兇手又沒有對他進行捆綁,身上也沒有傷痕,一定有什麼別的方法讓他動彈不得,迷藥?不對呀,迷藥他不暈過去了?那要用什麼……”男警員百思不得其解。
白領偵看他遲遲想不出來,便笑着解釋道:“別忘了我們認爲兇手是醫生,既然是醫生,要弄到麻醉藥就不是一件難事,更何況這是個外科手術醫生!他一定也精通麻醉,所以才能夠做到既能保持受害人的意識清醒,又能讓他無法動彈。”
因爲白領偵有個當醫生的男朋友,所以她對這些事情非常瞭解,一個麻醉師對麻藥計量的掌握要精準到這個地步是非常難的,但是周溯游就能夠把病人醒來的時間控制到秒。他的周圍也有這樣技術高超的醫生,別說,市第三人民醫院真的是臥虎藏龍高手如雲。
“所以,基本上我已經肯定這個兇手是個醫生,而且是技術非常高超的外科醫生。咱們只需要把全市所有技術精湛的外科醫生都找出來,在調查他們昨天身在何處,有沒有作案時間,有沒有不在場證明,這個案子就能夠真相大白了。”白領偵拍拍那警員的肩膀說。
有時候白領偵自己沒辦法感覺到自己推理很清晰,這就好像一個人沒辦法聞到自己的口臭一樣,這種事只有說出來給別人聽,並且跟人家的思維速度比較之後才能得出結論,平時在市局她都是一個人辦案,最多和林傑商量一下,林傑也是個聰明人,和他在一起根本沒有優越感。現在跟這個警員在一起,她就像是老師教學生一樣。
可能也是因爲這個案子剛好碰到她的領地裡來了,若是她沒有個當外科醫生的男朋友,也不會對這些事情如此瞭解。
那警員聽了這話也如同醍醐灌頂,他趕緊找人去查市裡比較出名的醫生檔案,白領偵還提醒他要查新進的實習醫生,因爲這些人可能身懷絕技。
等到下午的時候,屍檢結果就出來了,因爲沒有其他的外傷,所以也沒有解剖什麼的,就直接檢驗了傷口,確定了死亡時間。死者身上有頸部大動脈和腿部大動脈上兩處刀傷,死因是失血過多。屍體傷口十分整齊,應該是被手術刀一類的銳利刀具劃傷,屍體傷口的處理用了外科手術的手法,所以推定兇手應該是一名醫生。另外,在屍體的身體當中檢測到了丙泊酚注射液的成分,也就是麻醉藥的成分,所以兇手應該是在受害者還或者的情況下,給其注射了麻醉藥,然後再切開他的兩條動脈放血。
屍檢的結果都跟白領偵所預料的一樣,所以白領偵很自然地留下來跟他們一起討論案子,按照她的說法是,“反正回市局也沒事兒,一樣的”。
他們在一起交換了意見,大家都同意兇手是外科醫生的說法,這樣就又來了一個問題,兇手是如何讓死者在毫無反抗的情況下接受麻醉的呢?
“如果我是兇手,一定會找個容易下手的目標,大家都知道,使用麻醉藥之前是一定要經過充分的準備的,包括排便、斷食等等,這樣才能讓手術的過程更順利,讓醫生對麻醉藥劑量的掌握更精準。這具屍體能夠乾淨到這個水平,我想,死者在死之前一定是正在準備手術,要接受麻藥的纔對!”白領偵說。
“這位死者接受的並不是全身麻醉,而是局部麻醉,所以他在受害的時候,意識還是清醒的,只是身體不能動彈,直到失血過多的時候纔開始出現了生理反應,所以死者的眼睛是睜開的。”負責檢驗的法醫說,“這位死者並沒有長期接受藥物治療的痕跡,所以他所得的應該是一個不算嚴重的病,但是仍然要接受手術,所以我估計應該是盲腸炎或者闌尾炎。”
警局的同事沒多久就查到,死者是市第三人民醫院的住院病人,他是一個高三的學生,前不久被診斷出慢性闌尾炎,正住在醫院準備手術,因爲這個病人行動自如,所以他偶爾不在,醫院也並沒有引起重視,警察過去問的時候,醫生還以爲這個病人是回去拿資料了,因爲他住院的過程中曾經好幾次要求回家拿複習資料,他媽媽幫他拿過三次,他自己回去拿過一次。這次醫生以爲他是傍晚突然沒了資料,所以纔回去拿,然後就在家裡住了,所以沒覺得奇怪。
目前爲止所有的推測都中了。現在剩下的就是如何調查兇手是誰。
“看來這個兇手仔細觀察過,他選了一個就算離開也不會引起別人懷疑的病人,並且也是一個準備手術的病人下手。”白領偵道。
“那麼兇手一定是市第三人民醫院的醫生咯?不然他不會知道病人的情況,而且瞭解得這麼清楚!”方纔在辦公室和白領偵對話的男警員道。
“不僅如此,我覺得,這個兇手選擇的很可能就是自己的病人。”白領偵說。
“爲什麼?這樣不是最惹人懷疑麼?還是說兇手覺得,最危險的選擇纔是最安全的選擇,所以故意選擇了自己的病人?”男警員問。
“也可能有這個原因,但我的想法是,麻醉藥這種東西,需要對患者的身體足夠了解才能確定使用劑量。患者的體制因人而異,每個患者動手術之前都是需要醫生製作一個詳細的手術方案的,除非是急診的病人。而這名患者是提前住院準備手術的,因爲他是高考生,所以肯定不會選擇全麻,害怕對腦部有傷害會影響考試。剛纔我們已經分析過了,這個醫生對麻醉藥的用量掌握得很精準,所以他一定非常瞭解病人的情況,包括他的病情和體制。第三人民醫院的外科醫生都非常忙碌,只會關心自己的病人,誰有那麼多功夫去關心別人?”
“可是,萬一兇手是早有準備,故意選擇了一個別的病人呢?”男警員又問。
“這也有可能,具體的情況要去醫院調查了才知道。”白領偵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