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陷城池之後,韓別先給項羽寄了封信出去,然後效法項羽和韓信之前在摩耶薩城的做法。
先是清點倉庫,確認戰利品。
這個工作花費了一天的功夫。
然後,他吩咐懂阿三語的人草擬了一個公告,公佈紀律。
接下來,就是組織軍隊統計城池內的各項產業,同時在城內設置秦語學堂,在城郊開墾荒地,贈送給那些學會了秦語的兩名。
大概半個月後,韓別又在城內建設了瞭望塔、兵工廠、冶煉廠和皮革廠。
大軍基本上實現了自己的生存所需,不用再跟後方伸手要資源補給。
這都朝着好的方向發展。
一切都在有條不紊地進行着。
通過之前在孔雀部落遇到的祭祀活人事件,韓別深刻感覺到首陀羅階層在孔雀王朝的地位有多麼低下。
他們甚至不被當做是人看待。
這讓韓別十分氣憤。
韓別的先祖韓非,就是法家的推行者。
法家不僅講究紀律嚴明,法制森嚴,還給了地位低下的人鹹魚翻身的機會。
參軍就是改變命運的最好方式。
尤其是大秦,更加是法制的忠實執行者。
商鞅變法就是最好的例子。
從那時起,大秦的平民可以通過參軍積累軍功。
按照軍功獲得軍爵。
大秦的軍爵一共分爲二十等,分別是:
一級公士,二上造,三簪嫋,四不更,五大夫,
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長,
十一右庶長,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
十六大上造,十七駟車庶長,庶長,十九關內侯,二十徹侯。
所以在大秦,奴隸都有可能翻身做主人。
但這些首陀羅的境遇就不同了。
在孔雀王朝,他們絲毫沒有鹹魚翻身的機會。
他們的努力並沒有任何作用。
韓別十分看不過眼,打心底裡同情他們。
是人都有惻隱之心,這些人只是生錯了國度,如果生在大秦帝國,這羣人可能會有不一樣的生活軌跡,遠離戰火?
遠離奴役?
所以決定給他們翻身的機會。
韓別在城內張貼公告。
城內即日起廢除原有的階層分類,一切婆羅門、剎帝利、吠舍、首陀羅,不管身份,只要願意報名參軍,未來都可以通過積累軍功獲得軍爵,從而改變自己的社會地位。
他這一法令,並沒有收穫多少反對。
因爲城內本來就沒有什麼婆羅門衆。
而剎帝利,也就是那些守軍,要麼在韓別攻城時陣亡了,要麼就是跑掉了。
剩下的都是吠舍和首陀羅。
那些首陀羅就不用說了。
他們原本就生活在社會的最底層,連基本的人權都沒有。
一聽說參軍就能改變地位,獲得跟跟剎帝利幾乎一樣的待遇,當然十分願意了。
而那些吠舍,就各有各的態度了。
他們中有的從事商業,是城裡的大財主。
有的通過努力工作,積累了一筆財富,又放貸給那些做生意的人週轉,成爲了高利貸主。
這些人原本就比較富裕,雖然社會地位並不算高,但也能生活也是無憂無慮的。
他們只要剎帝利來了就繳稅,婆羅門來了就佈施。
那就足夠了。
所以,他們對於參軍改變社會地位並不是很熱衷。
而有些吠舍,他們雖然不富裕,但都熱愛他們的職業,生活也算安穩。
自覺沒有必要冒險參軍。
所以他們中也有很多人對此並不感冒。
而剩下那些雖然是吠舍,但過得比較貧窮。
窮得跟首陀羅沒什麼區別,只是社會地位比他們高一點而已。
那些人,就很樂意參軍了。
畢竟參軍的好處,別的不說。
首先就不用擔心吃喝拉撒的問題。
這些自然會有人替他們負責。
他們只要負責聽話就行了。
幾天下來,韓別招募了不少人馬。
根據韓別統計,利布多城人口並不多,只有三萬多人,
但韓別這次招募新兵,就有一萬人參軍。
這些人以首陀羅爲主,還有一部分吠舍。
韓別依然按照兩千人的規格,將這一萬人分爲五支先鋒軍。
加上原來那支,一共有六支先鋒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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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既然廢除了原來的階層制度,那就不能叫大秦首陀羅先鋒乾死隊了。
韓別想了想,決定改個名字。
叫做大秦急先鋒隊。
這六支大秦急先鋒隊合在一起,叫做大秦急先鋒軍。
同樣的,爲了方便管理,韓別又從原來的二千騎兵隊中抽調了大量將官過去大秦急先鋒軍處任職。
同樣的,一過去就連升兩級。
伍長過去升爲屯長,什長過去升爲百將,屯長過去,升爲五百主,百將過去,升爲二五百主。
以此類推,保證大秦對這支隊伍的掌控力度,也保證這支隊伍的純潔性。
畢竟效忠扶蘇陛下,忠誠於大秦這個信念不能丟。
除此以外,軍糧的問題也需要解決。
一來就讓平民繳納糧食,這會影響到大秦在這裡的親和度。
所以韓別決定讓那些新組建的大秦急先鋒軍軍農一體。
他之前在城外開荒得到的農田,拿了一部分出來做軍田。
讓新兵每天下地耕作。
耕作結束之後再進行軍訓。
這樣一來,軍隊有了糧食來源,新兵也訓練到了。
這也算是府兵制的另一種變種,畢竟是人就得吃飯,人是鐵飯是鋼,一頓不吃餓得慌。
沒人能夠與飢餓作鬥爭。
一舉兩得。
又過了就幾天,信使回來,帶回了項羽的回信。
韓別拆開信件細看。
不多時他便展露笑容。
項羽對他這段時間的行動十分滿意,認爲他的行爲十分符合大秦軍的作風。
沒有丟了大秦的威名,這一段時間的行動很好的展露了大秦的獠牙。狠狠的滅殺了孔雀王朝的氣勢。
項羽還鼓勵他,讓他儘管按照自己的想法、判斷行事,不用匯報。
但同樣的,他也需要對自己的決策負責。
大秦軍就是這樣的,有功必賞,有過必罰。
給你獨立帶兵的權力,你就得負起獨立帶兵的責任。
韓別對此自然十分清楚,也沒有任何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