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江雪
在光滑如鏡的電梯門上清晰地映出了身後的櫃檯, 在不遠處的櫃檯前,風緒跟一個女孩子坐在那裡挑戒指,她伸向半空比量的手上戴着那枚很適合我的五夕之花。
眨眨眼睛, 確認了三點事實:一、確實是風緒。二、他旁邊坐的確實是個女孩子(要是男孩子我會吐血!!)。三、而且他們確實是在挑戒指……
……何解?
……我沒看到, 我什麼都沒看到。電梯門緩緩打開, 花月急急慌慌地推我進電梯, 還強硬的不讓我回頭, 全然不覺得自己的行爲很突兀。親愛的,你家紀舒都發現有問題了好不好?電梯門緩緩地合上,將外界的一切隔絕在這一方狹小的空間之外。除了機械運作時微弱的嗡嗡聲, 還有心臟劇烈跳動的聲音。
我能感覺到花月用擔憂的眼神一直注視着我,我也能猜到紀舒一定會安撫地攬着她的肩膀。但是, 怎麼說呢, 這件事……實在不能說是讓人悲傷的呀。實際上, 我快樂瘋啦!!!我跟風絮還真是心有靈犀啊,他果然也覺得五夕之花很適合我呢。
“姐姐, 那個,假設,我是說,假設……那個……”
“靜靜,你不用假設了。電梯門反光, 她早看見了。”
“噯!!那個, 姐姐, 你不要在意哈, 說不定, 那個,嗯, 說不定……”
“額,那個,其實花月你纔是‘不要在意’啊,看你緊張的。”如果今天坐在風緒旁邊的是另外一個女生,我很可能會在一瞬間的反應失靈之後,開始疑惑。但是旁邊那個女生我家親親梓歆吶!!
強力佐證之一:梓歆有戀人,雖然看起來十之八九是她在單戀,但是憑梓歆的癡情,是絕對不會跟風緒有啥瓜葛的。
強力佐證之二:風緒在我身邊默默守了五年了,這五年間什麼人他沒見過,要爬牆早爬了。
強力佐證之三:梓歆的左手尺寸跟我是完全一樣的,我們倆買的戒指從來都可以換着戴。而且我們倆的喜好比較相似,風緒找梓歆來一起替我挑飾品,再讓梓歆以她的名義送我已經不是第一次了。我們在一起之前有一次被我看到,還以爲她倆是一對的。
只是,這一次不太一樣噯。風緒知道我不喜歡既貴又重的東西,所以以前都是在精品店裡買。這一次,爲什麼在珠寶行?這日子附近,既不是我生日也沒什麼節日……呼之欲出的答案讓我不禁心跳加速。可能是有點喜形於色了,弄得花月有點犯蒙。紀舒拍拍花月的肩膀,一臉不屑的說: “行啦,你還爲她擔心什麼呢。你看她樂的嘴角都勾起來了,肯定不是什麼天塌地陷的事。那小子不是會爬牆的人,人家小兩口之間指不定有什麼陰謀呢。”
“切,我家親親花月那是替我,有這麼好的妹妹多幸福。怎麼,你吃醋啦?哼,酸死你!!”
“我真的是很佩服風緒那小子,怎麼能忍得了你?!”
“啦啦啦啦,我沒聽見,我沒聽見,哼哼,酸不死你,酸不死你,紀醋缸!!!”
不過這事確實有點犯愁,本來以爲應該是梓歆爲了瞞我而有點躲躲閃閃,我還叮囑自己要表現自然。結果梓歆回來的時候,表現一如往常,完全跟個沒事人似的,倒是我自己老是得提醒着自己不要暗爽得HIGHT過頭了,常常爲了掩飾而躲躲閃閃。後來又一次廖小雅把她們社團的道具扛回宿舍,我纔想起來,ND,梓歆是她們社排名第四的COSER,要控制情緒有什麼難的!
可是爲什麼風緒也是面色如常呀,一點都不提戒指的事,好像壓根就沒這麼回事。唔,難道真的要等結婚才能拿得到了麼?你們都好沉得住氣呀%>_<%
四月的風一刮,院子裡的櫻花樹又開了,花冠如雲朵一樣的罩在樹頂,飄散着淡淡的清香。風吹過的時候,花瓣洋洋灑灑的飄下來,落了人一身的花雨。地上也積了不少的花瓣,所幸櫻樹下面都是草坪,堆積的花瓣纔不會悲哀地被掃成一堆,堆在角落裡。春天快到了呢,可是在這種美好的季節裡,尤其是這種美好的天氣裡置身於紛紛揚揚的花雨之中我卻要對着一個笑得像二傻子不知道是發春還是發燒的傢伙。不就是程暮雨躲不過他死皮賴臉,趁着周圍沒人在樹後面小小的在他臉頰上親了一下麼,至於樂成這樣?!
“行啦,別笑了,笑得我渾身起雞皮疙瘩。”
“嘿嘿,嘿嘿……”
翻個白眼,我受不了了,這孩子苦盡甘來的表現真是激烈啊,額,不對,他比我大四歲呢!!靠,比我大四歲以前還老在我面前裝嫩,他也真好意思的!!程暮雨一臉恨不得挖個坑鑽進去的表情,坐在旁邊,像個巨大的番茄。要不是千山死拽着他不放手,估計他一定早就跑得沒影了。
“你就是來我這傻笑的啊?那你慢慢笑吧,我走了。”
“哎哎,別走啊,我不笑了,不笑了,哼,嘿嘿。那個,我倆那個啥……”向來皮糙肉厚的千山居然紅着臉把握着程暮雨的手舉起來讓我看。十指交握的手上一對銀戒在陽光下熠熠生輝。
“(⊙o⊙)!!!你倆結婚啦?!”
“沒呢,還沒呢。這不找你來了……”
“那個,你來吧,我們不可能正大光明的結婚,但是至少希望有一起走過來的朋友做個見證。”
“好,我一定會去的。”
約好了時間,送他倆出去,一路上千山都在試圖去牽程暮雨的手,大庭廣衆之下程暮雨肯定不理他,不過走到校門口的時候還是心軟了,悄悄地勾了手指過去。看着兩個人離去的背影,莫名的欣慰,在他們走的這條路上有多少人摔得頭破血流、遍體鱗傷,能夠有幸見證這樣一對的單純幸福是多麼不容易的事。
看着他們握在一起的手,突然間感覺好象沒有什麼好擔心、焦慮的了。只要兩個人緊握着對方對手,相互信任,相互扶持,就沒有什麼跨不過去的障礙。雖然我們都不知道能夠牽着對方的手走多遠,但是,至少我們可以珍惜現在這份心情,這份想着一個人,掛着一個人,愛着一個人心情。即使這份感情遭遇擱淺,至少我還可以在以後的歲月裡回憶起這份幸福的感覺。
七月來臨,一場小小的婚禮正在城郊的一座小教堂裡悄悄的舉行。花月帶了許多花,我們把它們堆砌成小小的拱門立在教堂的門口一招是這裡有一場婚禮正在舉行。簡潔素雅的綵帶裝飾着教堂的天頂,神臺上聖潔的白色蠟燭換成了喜慶的紅燭,到處都裝飾着紅色的玫瑰,愛意隨着芬芳瀰漫。
千山和程暮雨都不是教徒,這裡也從來沒有同*性*戀*人在此宣誓,他們會在這裡舉行婚禮有一半是因爲這裡的神父是我的朋友,另一半是因爲千山想給程暮雨一個儘可能正式而莊重的婚禮。這裡的神父叫ALLEN,是個有一頭金褐色捲髮的高大英國人,臉上總是掛着溫和謙恭的微笑,是我見過最適合當神職人員的信徒。想當年我在神臺上高唱《我愛*北*京*□□》的時候,他也是掛着這幅笑容讚美我的歌聲美妙,並且邀我加入唱詩班。
我說,我的朋友要結婚了,可以來這裡麼?他說,來吧,我可以見證。我說,他和他要結婚了,可以來麼?他說,我沒有見證過他和他的婚禮,但是我想,我們的神可以。我說,可他並不是我們的神,也可以麼? ALLEN笑了,他說:那可以允許他愛你們麼?
於是他們的婚禮有一位神做見證。
ALLEN穿着最正式的牧師禮服,純白的禮服上鑲着金色的寬邊,從寬邊的邊緣蜿蜒出精細的花紋,襯着他深藍色的眼睛,顯得無比神聖莊重。他站在神臺上宣讀着誓言:“現在,僅以我們敬奉的神明見證,你願意再次與你身邊的人締結誓約嗎?愛他、忠誠於他,無論貧困、患病或者殘疾,直至死亡。”
“我願意。”異口同聲的回答,整齊得如同接受檢閱的部隊。精巧的對戒被裝在紅色絲絨的方形小盒裡捧上來,兩人各自拿起一枚戒指戴在對方的手上。
“好了,現在新郎可以親*吻…新郎了。”ALLEN面不改色的把那個小小的停頓掩飾過去,不過陽光是從他那邊照過來的,他臉上就算有表情我們也看不清楚。
千山居然沒有興沖沖的撲上去,一反常態的羞怯起來,紅着一張臉僵在那裡。倒是程暮雨大大方方的親上去,姿態自然地像一個正派新郎。實在是……令人擔憂啊。
ALLEN把教堂的長桌借給我們擺在花園裡,還親自去廚房做了拿手的披薩和蘋果派,漂亮的修女姐姐們還送了好多他們自己釀製的蘋果酒給我們。將淡綠色的透明酒液倒進澄澈的玻璃圓杯,我們舉杯,爲他們祝福,在陽光與綠蔭中分享着幸福與喜悅。
ALLEN撿了一隻半滿的杯子,拿在手裡晃幾下,低下頭去嗅了嗅,露出一副很滿意的表情,輕啜了幾口。
“親愛的夏,我記得十幾年前你就在我們的神壇上高唱我愛*北*京*天*安8門,他是你的戀人麼?是不是那邊那位帥哥?如果要舉行婚禮的話來我們這裡吧,我想我們的神會很高興見證你們曠日持久的愛情。”
…………我*愛*北*京*□□……
“ALLEN,□□是一座建築不是一個人,它……”正在窘迫的解釋,卻看到ALLEN一副戲謔的表情斜着眼看我。
可惡啊,你丫的要不是我教你中文你能知道什麼叫北京□□?!
我親愛的‘□□’端着一個杯子,邁着優雅的步伐走過來,看到ALLEN搭在我肩上的手臂,微不可見的一挑眉,不着痕跡地把ALLEN的胳膊撇下去,自己展臂把我攬進懷裡。
“我剛纔好像聽到你們在談論婚禮?”
“哦,是的,我在邀請你們來這裡舉行婚禮……哦,好吧,我承認我太閒了,希望有些令人高興的事情可以讓我忙碌一下。這裡環境優美,空間廣闊,業務精湛,怎麼樣?”
“嗯,環境到真是不錯,地方也大…好吧,我想你在十一月左右就會體驗到這件令人高興的事了。”
拜託你們不要再這麼神聖的地方用像談生意一樣的口氣說話好不好,還業務嫺熟嘞……等等,十一月左右?
“十一月左右……是啥意思?”
“就是一年之內我要娶你過門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