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有大城市的地方就有星巴克,就像麥當勞和肯德基一樣,成爲中國追求時尚的年輕人們必須享用的一個品牌。
來到星巴克,楊大波並沒有急着進去,而是把車停在路邊,再次撥通了志勇的電話:“你在哪兒?”
“我……”
“我現在就在星巴克門前,你不說我走了。”
“姐夫,別,我在伊麗莎白……”
“都什麼時候了,你還不過來。”
“我……我不去了,姐夫,一切全看你的了。”
“有沒有搞錯,是你追求人家,不是你姐夫!”
“我知道,關鍵是我不敢去啊,還是由你代勞吧,幫我把心意表達到就可以了,求你了,姐夫,你是我親姐夫。”
楊大波抹掉額角上的冷汗:“好吧,你小子真是爛泥扶不上牆,你姐那邊回來了嗎?”
“沒有,你放心,我就說你今天加班,要很晚回來,一定不會讓我姐懷疑的。”
楊大波淡然一笑,真搞不懂這小子怎麼想的,掛了電話,正打算下車,卻見從旁風一般飄過一輛紅色的沃爾沃兩廂轎車,就停在男人的古董版甲殼蟲前面,車門一開,首先邁出一條精緻無暇的修長美腿,穿着雙灰色的坡跟小羊皮靴,靴沿上還墜着只可愛的帆布泰迪熊,看起來非常俏麗。
一位純白衣裙的女孩,飄逸的黑髮灑落在兩肩,一手揹着淡藍色耐克運動揹包,一手搭在胯旁,捧着一隻十一英寸白色筆記本,很恬靜的走進星巴克的玻璃大門。
奶茶mm?
看到這個女孩,楊大波立即產生一陣莫名的心悸,那種甜蜜而又溫暖的感覺,就好象看到自己的初戀情人一樣,楊大波儘量回想一下和志勇的對話,再次明確一下自己這次來的目的。
隔着玻璃窗,看到女孩優美恬靜的側臉,白的好似香噴噴奶酪,卻不是混沌一片,而是有着精靈般的剔透,被午後的陽光勾勒出一道完美的光暈,一對水汪汪的大眼睛忽閃忽閃的,透着幾分俏皮和無邪,沒有一絲雜質。
楊大波舔舔嘴脣,我靠,清純啊清純,和江小碗那種傾國傾城的氣質不同,這個女孩帶給人的是那種鄰家小妹妹的親切感受,一顰一笑間又總有種飄然除塵的感覺,楊大波實在找不到很好的措辭來形容,就算最優秀的文學家也沒法形容。
女孩鬢角的兩綹秀髮垂下來,大眼睛在店裡張望一下,然後一個人來到靠窗的那張桌子旁,整理下裙子的下襬,然後翩然坐下。服務員過來問候一下,似乎是問女孩想喝點什麼女孩恬靜的說了一句,服務笑笑離開了。
奶茶mm的出現,立即在人跡寥落的星巴克引起一陣不大不小的轟動,裡面的情侶無論男女都把目光齊刷刷的投向她身上,如此迷人又清麗的女孩子一出場,令整個星巴克瞬間爆棚。
女孩似乎對這種景象見怪不怪了,最多向周圍的人們含笑點頭致意。
功夫不大,服務員端來一杯熱氣騰騰的飲品,放在女孩面前,楊大波看的清楚,奶茶。
女孩一手托起茶杯,把長長的習慣放在脣瓣間,白嫩柔滑的喉嚨一起一伏的,女孩一邊咬着吸管慢慢shunxi着白色的液.體,一邊把精緻的刀鋒般纖薄的蘋果MacBookAir打開擺在小餐桌上,蔥白的手指在鍵盤上敲擊幾下,然後全神貫注的看着屏幕。同時把裙下的一條雪白的美腿疊在另一條腿上,從楊大波這個方向,正好可以看到裙底白色蕾絲邊的下襬處,女孩光潔如玉的大腿根部,楊大波甭提多懊惱了,如果角度和光線再稍稍偏側一點,也許就可以看到裙底春光了。
如果世界上有一門功夫可以讓視線彎曲,或是可以穿透衣服的阻隔,那麼楊大波一定會毫不猶豫的去學。
正所謂遠觀不如褻玩,楊大波不喜歡遠遠的觀望,甚至賊溜溜的在窗外偷窺,這麼美麗的女孩子擺在那裡,要是不過去搭訕幾句,他就不是楊大波。
不過男人清楚,搭訕可以,甚至開幾句無傷大雅的玩笑也可以,關鍵是要明白自
己來幹什麼,不是自己泡妞,而是幫江小碗那個昏頭昏腦的表弟泡妞。既然答應人家,就算明知連百分之一的希望也沒有,還是必須試一試的。
他對着後視鏡整理下自己的髮型,忽然想到不能喧賓奪主,還是把自己搞得凌亂一點,關鍵是突出下人家志勇,於是隨便把頭髮搞亂一點,把胸前的襯衫釦子解開兩枚,直到自認爲已經比較不靠譜了,然後推開車門,邁着矯健的步子走進星巴克的大門。
他徑直來到女孩面前,大剌剌的坐在對面,見女孩還在凝神望着電腦屏幕,招呼也沒一下,便很不禮貌的掏出菸捲,啪一聲點燃,叼在嘴裡,剛吸了兩口,服務生便過來,把手背在身後,禮貌的說道:“對不起先生,這裡不許吸菸。”
楊大波撩了下眼皮,“怎麼?你們是執法部門嗎?”
服務生笑容一僵,“不是。”
“哪條法律規定在星巴克不許抽菸的?”
“沒有。這是我們店裡的規矩。”
楊大波這麼做,完全是想給女孩一個比較差的印象,故意從錢包裡取出三張百元大鈔拍在桌面上,用小煤窯老闆那種口氣說道:“星巴克是消費賺錢的地方,從現在開始我沒抽一支菸給你三百塊錢,直到我抽到滿意爲止。”
服務生沒敢去接,人家畢竟是有素質有涵養的人,見到楊大波這種暴發戶的做派,只好悻悻的退避三舍。
“等等!”楊大波並沒有罷休的意思,叫住服務生,指指桌上的鈔票,“你忘記帶你的東西了。”
“不好意思先生,這錢我不能收。”
“我給出去的錢從來沒收回過。”
看男人臉色不善,服務生只好乖乖的把錢收好,“先生,您想要點什麼?”
“給我上你們這裡最貴的咖啡。”“加奶嗎?”“加奶要錢嗎?”
“嗯,是要收取一點點費用的。”
“那還等什麼,當然加了,老子今天來這裡就是花錢來的。”服務生謹小慎微的點頭,一轉身,心裡罵着街走了。
回過頭來,卻見對面的女孩子正目不轉睛的看着自己,長長的睫毛忽閃忽閃着,把楊大波心裡搞得亂七八糟的。楊大波心煩意亂,心說你別再忽閃了,再這麼下去,沒準老子獸性大發,在這裡就把你qiangjian掉。
“請問你是楊大波先生嗎?”女孩首先打破沉默,一上來就主動詢問起來。
尤物!絕對的尤物!人長得絕色也就罷了,沒想到連聲音都這麼動聽,也難怪志勇會對她魂牽夢繞的,只要是個激素水平隨便達標的男人就會動心啊。
楊大波儘量擺出一副無視對方的樣子,“對……對啊,你是……”
他想要把手裡的菸灰彈掉,一時卻沒找到菸灰缸,女孩則從口袋裡取出一片紙巾,精心的整理好邊邊角角,然後妥帖的鋪在桌面上,兩腮露出兩個淺淺的酒窩,示意男人可以把菸灰彈在上面。楊大波並不是一個輕易就能對別人動心的男人,但這一刻,他覺得自己被殺傷了,而且傷得不輕。他乾咳一下,趕忙整理下迷亂的心緒,換了個更爲舒服的坐姿,語聲也沒那麼霸道了,不是他不想把這齣戲演好,關鍵是對着這麼一個女孩子,就算想霸道也他孃的霸道不起來啊。“謝謝。——我是。”
女孩咬着吸管的一端,不施粉黛的俏臉上帶着恬淡的笑意,用研究性的目光細細打量着面前的男人,“您是陳志勇的哥哥?”
這小子,真能胡謅,這麼快就從姐夫變成哥哥了,不知道他還對女孩編了什麼。楊大波只好認可的點頭:“是的。”
“他說您曾經在美國留學,對嗎?”“是的。”“他還說什麼了。”楊大波一臉懵懂的問道。
女孩撲哧一下笑出來,然後站起身,很大方的伸出雪白無塵的手掌,“我叫初戀,很高興認識你。”
初——戀?
多麼溫暖而又美好的名字!這一刻,楊大波迷醉的說不出話來。
初戀,簡簡單單的兩個字眼,滿載着多少美好的回憶。
世界上最令人察覺不到的事情,便是你我在一起時,那個不斷流逝着的,據說叫做「幸福」的日子;世界上最甜美的事情莫過於你慢慢地向我走來,靜靜地訴說着“我愛你”。
男人在這個名字上沉溺許久,看到女孩笑意盈盈、甜美可人的樣子,這才把思緒重新拉回來,握住女孩柔若無骨的小手,心裡忽然有種異樣的犯罪感,也許是女孩生的太精緻,令人不忍觸碰,“你的名字很特別啊。”
重新坐回到原來的位置,女人腮邊的漩渦依舊保持淺淺的姿態:“我給自己起的,好聽嗎?”
“何止是好聽,簡直讓人無法自拔。”男人見人家沒說真名,也就沒有多問,他也奇怪自己在美女面前總會不由自主的紳士起來。
女孩眼波流轉,總是趁男人不經意間脈脈的注視着他,細長的眉毛,高挑的鼻樑,尖細的下顎,加上一雙明亮得像鑽石般的眼眸,時而閃着睥睨萬物的神彩,讓他看起來像只趾高氣揚的波斯貓,優美的粉紅色薄脣有些刻薄的上揚,帶了點囂張的味道,一身名牌的高級衣服,包裹着緊實的身子,那不將任何人放在眼裡的傲慢模樣,在她眼裡,這個男人即便是偏坐在暗淡的角落裡,也是那麼出彩和醒目,充滿了令人瘋狂的魅惑。
兩人目光偶爾一觸,她也不像許多女孩子惺惺作態的臉紅避開,而是主動迎着對方的目光,在這種目光的彼此交匯間,男人忽然覺得心裡甜甜的、膩膩的,說不清是什麼滋味,反正很舒服,就好象有人在溫柔的撩動自己最敏感的神經。
短暫的沉默後,兩個人幾乎同時開口:“你……”“我……”
兩人都笑了。
楊大波向後靠了靠:“你先說吧。”
“我叫你楊大哥,好嗎?”
“隨你喜歡叫什麼就叫什麼吧。”
女人目光閃動,流露出幾分頑皮的神色:“但你看起來根本沒那麼老,叫你楊大哥會不會生氣?”
“怎麼會,我根本不在乎這些。”
“我看還是不好,這樣吧,我叫你大波,好嗎?”隨即又自言自語道:“這樣叫好象有點怪怪的……”
看着女孩字說自話的可愛模樣,男人忍不住笑了:“叫我楊大波就可以了,沒必要那麼斟酌。”
“不好,那樣顯得太生硬了,對你也不禮貌。我還是叫你楊大哥吧,你比我大,本應該這麼叫的。”
這個女孩子還真是心細如髮,連一個稱呼都會這麼字斟句酌的,就是翻來覆去不入正題,不過楊大波一點也不着急,能和這個女孩對坐,本身就是種享受。
“楊大哥,你是做什麼工作的呢?”
“時尚公司一個小小的藝術總監。”
“是嗎?怪不得看你的樣子就很有點藝術家的氣質呢。”
“你還真會說話,我算哪門子藝術家啊,頂多算個不着家而已。”
“起碼你也是都市白領,像你這樣的人很受女孩子歡迎的。”
“白領是不假,每次領了薪水,交了房租水電,買了油米泡麪,摸摸口袋,最後只好悲嘆一聲,這個月工資又白領了。”
“呵呵,看你的樣子斯斯文文的,衣着有很大方得體,我猜你一定是那種居家好男人的類型。”
“恰恰說錯了,我不喜歡整理房間,他們都叫我亂室英雄。”
女孩掩口輕笑:“楊大哥,你真能逗。像你這麼幽默又帥真的男人,一定有很多女孩子追求你吧?”
楊大波明白了,志勇那小子一定沒給人家說實話,肯定說自己如何了不起,如何年少多金,鑽石王老五什麼的,這小子是不是吃錯藥了,到底是他泡妞,還是讓我泡妞啊。戲既然已經開場,總不好穿幫了。“說實話,我喜歡交朋友,尤其是女朋友,只不過愛情這東西很像鬼,相信的人多,遇見的人少。有些事,我們明知道是錯的,也要去堅持,因爲不甘心;有些人,我們明知道是愛的,也要去放棄,因爲沒結局;有時候,我們明知道沒路了,卻還在前行,因爲習慣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