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奮,這根粗粗的、長長的東西是什麼啊?”
“油條!”
“那這個大大的,圓圓的呢?”
“大餅。”
“那這碗白……”
“豆漿!”
“呀,你都會搶答了啊。”
大餅油條豆漿,這是袁奮和芙蓉兩人的早餐,很簡單,卻很豐盛,全部都是芙蓉見所未見、聞所未聞的食物。按照她的描述,袁奮得知她們那裡早餐一般吃的都是麪包、牛奶和穀物。
芙蓉的筷功進步神速。經過她不斷的努力,已經能夠將掉落在桌上的芝麻夾起來了。
“你是說,你發現黑暗元素和你親近,光明元素對你排斥?”
吃早飯的時候,袁奮就將他昨晚的疑問問了出來。芙蓉思考了一會兒,回答道,“那是因爲你擁有亡靈天賦!亡靈魔法師雖然兼顧光明與黑暗兩系魔法的特點,但是更偏向於黑暗系。更何況,光明與黑暗兩種元素本身就是相斥的,就像水和火一樣。”
“哦,原來是這樣啊,我明白了。”袁奮瞭然地說道,“那我可以學習魔法了嗎?”
“可以倒是可以,不過,我還沒有想好先教給你哪個魔法比較好。”芙蓉想了想,還是回答道,“我比較擅長的是光明系魔法,但是你亡靈系魔法的天賦比較好,這樣吧,乾脆你自己來選擇好了,初級治癒術和骷髏召喚,這兩個魔法都是最基礎的,你比較想學哪個?”
“當然是骷髏召喚了!”袁奮脫口而出,“你也說過,我亡靈法術的天賦比較好,那當然先學亡靈法術啦。”
光明神在上,他果然選擇亡靈法術嗎?
“好,我可以教你,但是你要答應我,這輩子都不許修煉死靈魔法!不然我是不會放過你的!”
“好\!不就是不殺人嗎?我答應你還不行嗎?”
“嚴肅點!我並不是在開玩笑!”芙蓉嚴肅地說道,“我們那裡有一句話,一日爲師,終生爲父。雖然我是女的,但是因爲你的魔法是我教的,所以我也要對你今後的所作所爲負責!”
“好!那我就向,對,向春哥發誓,這輩子不修煉死靈魔法,不然後半輩子就變成芙蓉的僕人,做牛做馬,萬死不辭!”
芙蓉一聽袁奮對着他們這兒最強大的神發誓,頓時相信了。因爲她知道,神是無所不能的,違背神的旨意是會受到懲罰的。而袁奮口中的春哥,聽他說,好像是他們那兒最強大的神靈。
“好,我相信你,因爲我更相信我的眼光,我是不會看錯人的。”芙蓉整了整神色,說道,“既然你想學習骷髏召喚術,那我就教你,但是,你好像忘記什麼事情了吧?”
“是是是,尊敬、偉大而美麗的芙蓉老溼,快點教我魔法吧。”
“恩,這才聽話。”芙蓉笑得很開心,“骷髏召喚術,是亡靈魔法裡最基礎的魔法之一,召喚骷髏的方法有兩個,一個是直接從亡靈空間召喚,另一個是對亡者,也就是屍體進行煉製,使他們變成亡靈戰士,爲你而戰!”
“不過第二個方涉及到一些深奧的鍊金知識,對剛剛學習魔法的你來說,難度太大了。所以,我現在教你的是,如何從亡靈空間召喚骷髏。”
————
雖然袁奮被芙蓉稱爲她所見過的最後天賦的魔法師,但是當他真正開始練習的時候,卻
發現,魔法並不是他想象中那麼容易就能學成的。
“魔法在很久以前就存在於這個世界上,是由創世神所創造的。創世神爲每一個魔法都設定了一個特定的頻率,並將這種頻率記錄在遺蹟、文獻上面,以方便他的子民學習和使用。”
“魔法師要做的,就是利用自己的精神力和感知力,操控相應的魔法元素,將之進行組合排列,去模擬這個頻率。只有這樣,一個魔法才能真正地被釋放出來。”
“這個過程中,精神力,也就是魔力是會不斷地被消耗掉的。”
芙蓉教授魔法的方法很奇特,也很快捷,至少在袁奮看起來是這樣。
他本來以爲芙蓉會像學校的老師上課那樣,寫一些什麼魔法定律之類抽象的東西讓自己去記,去領悟,沒想到芙蓉卻是從空間戒指裡拿出一張灰色的卷軸,遞給袁奮讓他撕開。
袁奮立刻按照芙蓉說的那樣做了。卷軸剛撕開,他就感到頭突然一痛,緊接着,腦袋裡面就出現許許多多本來不存在的知識來。
芙蓉交給袁奮的這張卷軸,有個很直白的名字,叫做“學習:骷髏召喚術”,是她老師親手製作的。
它能讓使用者瞬間明白包括骷髏召喚術的魔法頻率,釋放魔法時所需要注意的東西等等知識,裡面更是包括了芙蓉老師自己對於這個魔法的使用經驗和講解。
類似的卷軸在芙蓉的空間戒指裡面還有很多,都是她平時收集起來的。由於芙蓉沒有學習亡靈法術的天賦,所以這些卷軸便宜了袁奮。
也就是說,這張卷軸給了袁奮一個類似樣板的東西,他要做的,就是參照這個樣板,去模擬這個魔法頻率而已。可是就這麼簡單的一步,讓袁奮覺得自己的頭都大了。
骷髏召喚術,總的來說,就是利用空間內的光明與黑暗元素,組成一個能夠進行傳輸的召喚法陣。
這個法陣,能夠將召喚者與亡靈空間的響應者—骷髏聯繫起來,並在兩者之間形成一個暫時的契約。這個契約能夠使被響應者(骷髏)瞬間傳送至召喚者的空間,並聽從後者的指揮。
袁奮光是讓光明、黑暗兩種元素聽從他的指揮移動就花了半天的時間,雖然這個速度已經讓芙蓉吃驚不已。
光明與黑暗這兩種元素是天生相互排斥的,所以在排列組合的過程中,只要有一個步驟沒有做對,甚至是稍微粗心了一點,整個過程就會功虧一簣,甚至連冥想狀態都不能繼續保持。
好在,經過不斷的練習,袁奮進入冥想狀態的速度已經很快了。
而且由於性格的關係,袁奮在對待魔法元素的態度上和芙蓉不同。
他更偏向於把它們當成是小兵,而不是朋友。他是小兵們的將軍。將軍的命令,小兵必須服從。而他發現,每當他以這種態度指揮魔法元素的時候,它們一開始會有一些微微的抗拒,但是後來都會乖乖地聽從他的安排。
而袁奮完成排列組合這個步驟,一共花了三天的時間。
整個過程中,芙蓉一點也沒有感到不耐煩,而是在一旁不停地安慰袁奮,讓他不要着急,不要灰心。當然,趁着袁奮結束冥想休息的時候,芙蓉還是會吵着鬧着讓袁奮做飯給她吃。
其他時候,她都陪在袁奮的身邊,玩玩遊戲、看看電視,基本沒怎麼出過門。因爲她知道,這段時間對於剛剛接觸
魔法的袁奮來說非常的重要,一點時間都浪費不得。
兩人的感情,也迅速升溫着。又過了五天,袁奮終於學會了他人生當中第一個魔法,骷髏召喚術。
————
“芙蓉,你確定,骷髏都是長這副摸樣的?”
“沒錯!古話說的好,什麼樣的亡靈魔法師,召喚什麼樣的骷髏。”芙蓉強忍住笑,拍着袁奮的肩膀,說道,“你那麼瘦,召喚出來的骷髏當然要像你一樣啦,這樣你們才般配嘛,哈哈。”
袁奮嘆了口氣,看着眼前這個已經第四次被自己召喚來的骷髏,欲哭無淚。
無論他怎麼嘗試,召喚出來的骷髏總是這個瘦瘦、小小的、身高連一米都沒有到的小傢伙。
袁奮爲了確認,還刻意在骷髏身上用水彩筆寫了自己的名字在骷髏的胳膊上,並把它送回了亡靈空間。
接着,袁奮再次釋放了骷髏召喚術。一點也沒有出乎他的意料,他果然在剛到的骷髏的胳膊上找到自己的名字。
“唉,我說,像你這麼小的一隻骷髏,除了掃地擦桌子,能幹什麼用?”袁奮用手指頭輕輕地碰了小骷髏一下。
小骷髏用他那雙空洞洞、黑漆漆的眼睛呆呆地望着袁奮,完全沒有反應。
“我說,你作爲一個骷髏戰士,不拿盾,好歹也要拿一把刀吧,可是你呢,就拿着一根破破爛爛的骨頭,更要命的是,這根骨頭好像還是你自己的肋骨吧?”袁奮繼續他的自言自語,“你說,你這是要幹什麼去呢,喂狗嗎?”
小骷髏還是繼續發呆,不理睬袁奮。
“哎,袁奮,要我說,你乾脆就把它給收養了得了。你看,你們多像父子啊。芙蓉見袁奮一個人在那兒逗弄骷髏,不理睬自己,便出聲說道,“連名字我都幫他想好了呢,你叫袁奮,他叫袁小奮!哈哈。”
芙蓉和袁奮相熟之後,調皮搗蛋的性格慢慢地展露了出來,平時大多時候都是一副軟妹子樣子,偶爾調皮活潑一下,時不時地虧袁奮兩句,弄得袁奮都不知道說什麼好了。
“好啊,我當他的爹,那你就當他的媽!這樣才公平!我可不想讓自己的孩子一出生就找不到媽媽。”
“哼,我纔不當他的媽呢!而且,我喜歡的是兒子,不是骷髏!”
“那我們一起生個兒子玩玩?”
“去你的,我纔不生呢!要知道,我還沒有答應你呢。”芙蓉嬌嗔,“你現在還在考察期!考察期懂不懂??”
“懂,我懂,你不就想讓我給你做滿一個月的飯才同意嘛。真是個貪吃的小傻妞。”袁奮捏了捏芙蓉的鼻子說道。
“你才傻呢,你才傻呢!死淫賊,臭淫賊!再捏我鼻子我就不理你了啊!”
“好好好,我傻,我傻。”袁奮一邊說着,一邊又開始逗弄起骷髏來,“我說,你幹嘛不理睬我?作爲一個聽話的骷髏,你應該……我擦,這是怎麼回事?”
袁奮清楚地看到,剛剛還一點反應也沒有的骷髏,這時突然動了,朝着袁奮做了一個讓他目瞪口呆的動作之後,竟然在沒有得到袁奮指令的情況下,自行消失在空氣之中。
這個動作,尼瑪赫然是一根中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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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袁奮同學終於學會第一個魔法了~劇透一下,這個骷髏的身份可不簡單哦!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