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一講陳言,以及我自己。
新學期開學之前的一天,我的好朋友陳言從英國回來了。
我和陳言都是二十一歲,我們相識二十一年。我第一次見到他時的場景已經無從回憶,因爲那時候我只有兩個月,他剛滿週歲。
世間有幾人能這樣幸運?一個完整的、沒有被分割的童年,完全與你一個人度過。我與陳言就是這樣的。他後來交往過許多許多女朋友,讀初中時,他的小女友是全校最漂亮的女生;高中時他去了英國,從那時直到他大學畢業的七年裡,緋聞不遠萬里地穿過英吉利海峽和歐亞大陸,飄到他北京的家裡。
傳說他喜歡金髮女郎。
傳說他高三時的女朋友是《VOGUE》的模特。
傳說他大學時交往過六個女朋友,都是足球隊的啦啦隊長。
又傳說,某一任啦啦隊長是倫敦某個有貴族血統的家族的大公子的女朋友,被他生生撬過來,結局是那人帶了朋友在停車場堵住他,將他打得鼻青臉腫。消息傳到國內,他的媽媽心疼得拎起包就要去英國,要和那人打官司,要收買當地黑道爲兒子報仇,要陳言的爸爸發動各界的朋友給對方家族施加壓力,要得到校方和肇事人的正式道歉—總之鬧了個天翻地覆。
他額頭很高,顯得很聰明;一頭捲髮,小時候因爲校規的緣故,剃得短短的,一叢叢貼在頭皮上,活像一隻小羊羔;他還有一對雪白的大板牙,整天嘻嘻地笑着,又像一隻小兔子。
初三的時候我們分開。那時我的父母因爲工作調動的原因離開北京,他的父母則決定送他去英國讀高中和大學。
我祖籍廣州,但出生在北京,所以從未把自己和南方那座城市聯繫起來:我一句粵語也不會講,愛吃餃子,習慣了在晚高峰時突然來一道交通管制,覺得暖氣是人類最偉大的發明—我根本是一個地地道道的北京人,突然要我去廣州,我大哭了三天不肯答應,一定要留在北京讀寄宿高中。
我的爸爸媽媽一開始不同意,後來我哭得實在太可怕,他們只好說:
“反正你留在北京呢,也是不在父母身邊,不如你和陳言一起去英國讀書吧?”
當時陳言一家人都在我家做客,我兩眼紅腫,坐在沙發上拼命搖頭,說:“我不想去那麼遠的地方。我捨不得爸爸媽媽。”
陳言的爸爸媽媽立刻順勢誇我“懂事”“孝順”“還是養女兒好”,又說陳言去英國是他自己提出的,非去不可,而且自己早早地把行李打包好,好像巴不得一去不回頭。
陳言坐在我對面,因爲不用去學校了,頭髮長長了一些,又鬆又卷,好像一個藝術家;他瞳仁的顏色很黑,眼神憂鬱,可是嘴巴依舊嘻嘻地笑着,露出一對雪白的大板牙。
“小兔子,你笑什麼?”我沒好氣。
“我笑啊,女孩就是女孩,你還是乖乖回廣州吧,跟我去英國,我肯定把你賣到非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