晃過的一剎那,馬哲眼前又浮現出晏楠的身影。這個花季一般的少女,本來可以上大學追求自己的舞蹈事業,或許會成爲舞蹈界的一顆閃亮新星,然而就這樣凋謝了。如同劃破天際的流星,來不及展示美麗優雅的舞姿,遮天蔽日,消無聲息地湮沒在山的那一頭。
一生中有幾個青春,誰來爲她的青春買單?
不一會兒,公訴方穿着制服闊步走了進來。作爲公務人員,天生具有優越感,總覺得自己比別人高一等。進門掃射一圈,爲首的公訴科科長鍾世偉看到了馬哲,眼神凌厲,僅僅停留了幾秒鐘就轉過去了,沒有任何交流。
反倒是李強的父親李兆國邁着小碎步跑過去,誰知鍾世偉狠狠地瞪了一眼,在法院工作人員的帶領下進了一側的小房間。
這一詭異的舉動馬哲看在眼裡,無奈地搖了搖頭。
他感覺,今天是他一個人在戰鬥。
本來晏楠的哥哥晏剛要來出庭,馬哲拒絕了。他不想讓晏家人重溫那段不恥往事,所有的一切都由自己扛着吧。
時間一分一秒過去,簡直是度秒如年。馬哲不停地看着手錶,閉上眼睛調整呼吸,而旁邊範鵬的家人哭成了淚人,聲音悽慘,如同哀鴻,他實在聽不下去了,走出門外抽了只煙。
剛走到門口點燃,看到樑媛站在不遠處衝着自己揮手。
褪去了臃腫笨重的冬裝,換上了清新淡雅的春裝,一縷春風迎面撲來。樑媛今天穿着一件淡綠色披肩,下面一條亞麻灰裙子,腳上穿着復古黑皮鞋,雙手自然下垂提着個信封包站在那裡面帶微笑,如同民國時期的女大學生,純情自然,淡然脫俗。
樑媛快步走了過來,幫着馬哲整理了下領帶,還不忘把翹起的衣角抹平,露出燦爛的笑容道:“準備好了嗎?”
馬哲愣在那裡,道:“你怎麼來了?”
“我怎麼不能來?”樑媛閃着明亮的眸子道:“我來旁聽啊,看看馬大律師的精彩表現。”
“別寒磣我了。”樑媛的
到來反而讓他緊張,道:“你趕緊走吧,你要是在下面我估計連話都說不出來了。”
“我相信你。”
“這不是相信不相信的問題……”還不等說完,工作人員站在門口召喚準備開庭,馬哲急忙道:“你趕緊走吧,等我好消息。”
“加油!”樑媛用手比劃了下,給了一個堅定的眼神。
走到審判庭門口,馬哲突然感到一陣眩暈,甚至步子都邁不開。這時,一隻肥厚的手掌搭在肩膀上,回頭一看,劉成功臉上露出捉摸不定的笑容。
“好好表現,你不是陳忠國的得意弟子嗎,別給他丟人。”說完,臉上的笑容瞬間消失,昂起頭闊步走了進去。
馬哲深呼吸一口氣,走到原告席落座。旁邊的公訴方從包裡拿出一沓資料整理,而鍾世偉很淡定地坐在那裡,對面的劉成功與其微微頜首,自始至終沒有與馬哲進行過任何交流。
馬哲環顧一週,寬大高的審判桌上擺放着木槌,上方懸掛着國徽,儘管沒有特效,但他能看到它周圍散發着神聖的光芒。
四名法警把守着門,旁聽席坐着寥寥無幾的人。由於涉及個人隱私,該案不公開審理,只有家屬才能旁聽。然而,樑媛卻出現在旁聽席的一個角落。
樑媛眨了眨眼,用手向下壓了壓,示意馬哲放鬆。馬哲點了點頭,低頭進入工作狀態。
十分鐘後,法官入席。一切準備妥當後,帶被告人入席。
首先進來的是範鵬,原先是一頭烏黑飄逸的長髮,如今剃了光頭,依然戴着一副黑框眼鏡,透過鏡片可以看到空洞的眼神裡流露出惶恐和不安。橘黃色的囚服,鋥光瓦亮的手銬,雙手在不停顫抖。
範鵬一出場,旁聽席的家人控制不住情緒,撕心裂肺,哭天喊地,範鵬回頭瞟了一眼,頓時淚流如注,雙手拖着手銬用掌心擦着眼淚。
法官敲了敲木槌維持秩序,範家人才算安靜下來。這時候,範鵬看到了坐在原告席上的馬哲,錯愕愣在那裡。而馬哲一直面無表情看
着他,範鵬羞愧地低下了頭。
李強在法警的羈押下走了進來。只見他像沒事人似的,容光煥發,面帶微笑,衝着旁聽席上的家人揮手示意。似乎在告訴旁人,他沒有罪,他是來旅遊的。
看到這一幕,馬哲恨得直咬牙。要不是在庭審現場,恨不得衝上去揍孫子一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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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開庭。
法官確認覈實了相關信息,並宣讀相關權利義務,進入法庭調查階段。
首先由公訴人宣讀起訴書。
鍾世偉清了清嗓子,拿起起訴書宣讀起來:被告人範鵬,男,27歲,大學文化,原系閔陽市電視臺合同制聘用人員,因晏某強女幹一案於2013年12月15日批捕,現關押於閔陽市看守所。辯護人羅沈,天劍律師事務所。被告人李強,男,28歲,原繫上海某銀行職工,因……辯護人劉成功、高磊,大地律師事務所。
經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移交我院,依法查明被告人範鵬、李強於2008年8月6日凌晨2點15分左右對被害人晏某實施了強女幹……
2008年8月7日晚晏某在同學的邀約下來到富樂福飯店聚餐,吃飯結束後又到樂活KTV唱歌,遇到了被告人李強。晏某不勝酒力,完全醉酒。李強提出要送晏某回家,經過允許後駕車離去。半路上遇到範鵬,範鵬對晏某一直有好感,隨即心生歹念,將其帶到了嘉年華酒店,實施暴行。這一點,犯罪嫌疑人範鵬對此供認不諱。
而李強拒不承認犯罪事實,經公安機關偵查,發現了現場遺留證據,但年代久遠,無法斷定證據有無關聯性。不過李強交代,他確實萌生想法,對晏某進行了猥褻。綜上所述,本院認爲被告人範鵬違背婦女意志,強行發生行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6第一款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強女幹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被告人李強實施猥褻侮辱婦女行爲,觸犯了《刑法》第237條規定,應當以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