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又被她很嚴重地鄙視了一番,之後才說道:“貪財鬼!”
我已經習慣了,在這個世界上,錢的確不是萬能的,但是沒有錢是萬萬不能的。想要和高帥富鬥,就必須把自己武裝成爲了一個更高更帥更富的高帥富。
“說吧,有什麼偉大的任務需要英俊瀟灑的哥出面?”現在的實力就是7級8級的怪我都不放在眼裡了,一開始能穿着鎧甲滿街跑就是別人所沒有的優勢。
當比人穿着布衣防禦還1的時候,我都已經可以無視那些怪的攻擊了,越級打怪不是夢。
“這個山洞原本是李老闆的防具工坊,但是前幾天突然出現了一大批的哥布林佔據這裡。”
“這個我知道,我就是受他委託來的!”
“你不覺得奇怪嗎?哥布林突然出現了!”
奇怪?我當然不覺得奇怪了,遊戲不都這樣嗎?有任務就必須要有怪物,有怪物就未必一定要有情節,可以根據需要改一下設定就好了……
“這個、你要問策劃哥哥吧?”
牧師姐姐無視我的話繼續說道:“我本來想進去調查一下的,但是……”
可以理解,要不哥的出現,你死定了。
“所以,我希望你能幫我到洞裡仔細地調查一下,有消息了就來村裡的診所找我!”牧師姐姐正式發佈任務地說道。
同時系統再次給出了提示:是否接受任務:調查神秘山洞(A級)?
這就是等級對任務級別的影響了,這個任務可能更難,但是相對我現在的級別來說,就沒有之前的那個任務難了。
果斷地接受了,反正都是進那個洞,最好是能一口氣完成。
“在此之前,你先送我回村裡去吧!”牧師姐姐理所當然地說道。
我詫異啊,NPC給完了任務不是應該很識相地自己消失嗎?這NPC也太個性了吧。
“這個、算任務嗎?”我弱弱地問道。
牧師姐姐白了我一眼,“財迷!”
最後“叮”的一聲,系統提示:是否接受任務:護送?
嘿嘿,雖然酬勞低,但是能攙扶一個美女走這麼一段風光秀麗的路程也不失爲是一種享受。
把美女牧師送到村子的診所之後,任務完成,我纔得到了10銅幣的報酬,相比之前抽到的2個金幣來講,我已經不把這個錢當錢看了,不過聊勝於無嘛。
我連看都沒看一眼,就準備要出門繼續任務。美女牧師叫住了我:“財迷,記得先去就職!學個補血的保命技能!”
真是一言驚醒夢中人啊!
我也恍然醒悟過來:對啊,這就是一個徹頭徹尾巨大的商機!
果斷地跑到了對面的教堂,伸手直接推開門衝了進去,只見一個年輕俊俏的小神父正坐在長椅上鼓搗着什麼,被我這麼一嚇,手一哆嗦就不小心扎破了自己的腳了,他隨手就給自己的小傷口放了治療術。
嘿,還別說,真管用,傷口立即就沒了。
“你怎麼進來不先敲門?”俊俏的小神父放下長袍有點慌張卻故作鎮定地問道。
遊戲就是遊戲,管你什麼傷,只要一個治療術,通通都搞定,比現代的那些醫院強悍多了。
“神父,我來就職牧師!”不管怎麼說,這位哥也算是以後的頂頭上司了,多少得低調一點。
神父哥很不滿地用眼角看了我一眼,“就你?”
我看人還是挺準了,就看準他這人吃軟不吃硬,剛纔不小心撞破了他的不雅糗事,這會兒可不能來硬的, 不然狗急跳牆了,我還拿什麼下酒?
我連忙掏出了牧師姐姐的給的推薦信,恭敬地說道:“這是我的推薦信!”
看見推薦信的時候,神父哥眼睛就瞪大了起來,連忙恭敬地雙手接了過去,然後故作文雅地點着頭把整封信給看完了。
推薦信嘛,估計也沒幾個字,純粹就是任務道具,但是他看着有模有樣的我也不忍去打擾他的雅興。
“既然有姐……有推薦信,那就不一樣了!不過,想要成爲神聖的女神的僕從,還要看看你有沒有那個本事?”神父哥有點不是很樂意例行公事的樣子。
但是我一聽卻覺得有戲,這分明就是就職任務嘛。
“請說!”
“想要成爲女神的僕從,首先要有一條虔悲仁慈的心!我問你,如果你發現老太太在馬上摔倒了,你會去扶她嗎?”
我想了想,這個問題很糾結。
說謊嘛,非我所願,於是我搖頭:“不會,我怕被人敲詐!”
“如果一條狗掉進了河裡,你會毫不猶豫地跳下去救它嗎?”
“不會,我怕它咬我!”
我看見神父哥已經有點要抓狂的意思了,但是他還忍着性子繼續問道:
“如果你看見有人掉了一袋金幣,你會撿起來還給失主嗎?”
“撿起來我會!但是金幣上寫着誰是失主嗎?”
最後神父哥終於忍不住了,“你只要回答會就行了,知道嗎?這是規定!”
“哦!”
“你很誠實!不過,想要成爲女神的僕從還必須進行一場儀式,但是儀式用的聖水昨天洗……用完了。這是聖盃,你要拿着聖盃到村子東面的橋頭邊的女神雕像那裡接一杯聖水回來,交給我!”
神父哥說着,系統就提示任務了,果斷地接受之後,神父哥遞給一個……
“神父,你確定這是聖盃而不是洗腳桶嗎?”
神父哥氣定神閒地拍拍我的肩膀:“不要懷疑神的指示,快去快回!”
擦,這分明是拿我當苦力給你挑水洗腳啊。不過沖着能就職,能有幾百不錯的任務經驗的份上,這活我也幹了。
把木桶收進了包裹之後屁顛屁顛地跑到村子東面,這裡果然還是人滿爲患啊,和十一國慶黃金週的某某國家級景點有的比。
眼前的紅紅綠綠的一大片顏色鮮豔的各種頭髮和清一色的灰色麻布衣服,很是壯觀。
“看,這個小號居然穿着重鎧!拿着劍!”我的出現立刻就引來的圍觀和議論紛紛,畢竟這是新手村,開服才一個多小時的時間,所有的玩家都擠在這裡搶一隻毛都沒有長齊的兔子或者公雞,鮮有我這樣裝備齊全的。
不理會人羣,沿着小路往前一路小跑着。
跑了幾分鐘之後,玩家不見少,反而還更多了,原來這裡都是3級的史萊姆,史萊姆攻擊低血多,最適合那些沒有什麼攻擊防禦力的新手玩家來這裡練級了,沒風險,還可以慢慢地耗死史萊姆。
因此,這裡幾乎隨處可見有好幾個玩家都在揮舞着木棍敲擊着同一只史萊姆。
可憐的史萊姆纔剛一刷出來級被亂棍打死,典型的亂棍打死。
而一旁的4級小黃蜂區域卻只有幾個玩家在打怪,原因很簡單,小黃蜂血少但是攻擊高,那些沒防具的玩家根本就頂不住小黃蜂的兩次攻擊。
我路過的時候也順便挑了一隻小黃蜂來試刀,和5級的哥布林相比血量是少了,我一下能打殘血,但還必須補刀,可是攻擊卻比哥布林高了不少,以我現在的14點防禦居然還被打出了58的傷害,哥布林都打不出這個傷害吧。
果然很銷魂,不是屌絲該呆的地方。
打死了一隻小黃蜂之後,經驗居然+80點,比哥布林整整高了60%,很可觀的經驗啊,如果能在這裡練級,那速度就快多了。
我心裡就更HIGH了,現在村裡藥水十分緊缺,就算是刷新出來了也多半是被黃牛給搶了,大部分玩家都只能殺一隻怪回村補一下血再出來殺,這樣的效率非常的低下。而且要10級才能就職,也就是說這個時候,一個奶媽的搶手程度幾乎可以用令人髮指來形容。
我好想看到了鈔票在朝我招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