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8億票房,有點少!
這是林老闆爲數不多嫌票房少的時候,一般情況下,他希望他投資的電影賠的越慘越好。
什麼?
你說這對導演不公平。
導演不需要公平,賠的慘的導演,林老闆願意包養他們。
現在輪到林老闆自己個人投資的電影,他就想着,爲啥沒有五十億票房呢。
就算沒有五十億。
四十九億也行啊。
如果僅僅只有24.8億的話,出品方的總分成票房大概是38%——可分成票房一共43%,其中有6%被克萊斯特發行部拿走了。
然而,這筆賬是沒辦法按照38%算的。
不然的話,這筆錢早就分下來了,也不至於拖了好幾個月。
實際上,在《港不容易》上映之前,徐朗就以1.5億的價格將《港不容易》38%*80%的票房分成賣給了17控股。
之所以不是38%,而是38%*80%,也就是30.4%的票房分成。
那是因爲這部電影其中有10%是屬於光劍的,還有10%是屬於趙燕子的。
在剩餘的30.4%當中,徐朗佔據58%,寧海、周勃、王順溜都佔11.8%,林冬佔了6.6%。
這是什麼鬼操作呢?
對於《泰不容易》這部電影來說,由於發行方克萊斯特發行部的友好照顧——畢竟是老闆的私人項目,投資方最終分到的錢高達38%。
依據這個計算方法,只要《港不容易》的票房到達11.5億元,投資方就可以拿到3.5億元的收入,那麼去掉2億成本之後的票房淨收入就可以達到1.5億元。
而之前的《泰不容易》票房就已經超過了12億,爲什麼徐朗對於《港不容易》的信心還不到12億?
這一切的背後,是人性的扭曲還是道德的淪喪?
難不成徐朗要把大家的錢都吞了。
實際當然不是這樣的。
事情依舊要從光劍傳媒說起,這家公司投了《港不容易》,當《港不容易》票房大爆,打破國產電影票房紀錄之後。
這家公司立刻進行了大肆的宣傳炒作。
刻意模糊化了其他投資方,弄得好像整部戲都如同他們自家出錢似得,徐朗也僅僅只是一個打工仔。
於是,他們的股價一夜暴漲。
到後來,足足漲了65%之多,票房上的收入根本不算啥,人家市值暴漲了33億。
總票房才13億不到,分成票房更是不足五億,哪裡比得上股市上的風雲變幻。
自己努力累掉蛋,禿頭都添了好幾顆疤,憑什麼好處全讓別人給佔了。
從那時候起,徐朗就已經開始默默的謀劃了。
爲了讓計劃能夠順利,他還拉上了幾個小夥伴,確保資金充足。
幺七控股是香江一家上市公司,處於快要退市的邊緣。
徐朗沒費什麼力氣就把它給收購過來了。
上市公司聽起來很高大上,但真正值錢的其實也就那麼多,相當一部分都是半死不活的吊着,股民們早就不給他們當韭菜了。
用歡趣影業把它給收了過來,算是一種買殼上市。
歡趣影業變相的就成了港股上市公司。
徐朗1.5億就把30.4%的票房分成賣給已經買殼上市的幺七控股,這裡面的名堂就顯而易見了,大家心領神會,股民也是如此。
於是,當《港不容易》大爆的時候,幺七傳媒的股價一路暴漲。
林冬不關心這裡面的條條框框,他只想知道自己能分到多少錢——他打算拿着這筆錢去投資《小破球》。
別問爲什麼不勸徐朗等人投小破球。
問就打死你。
那種看白癡的眼神,讓林冬覺得自己幼小孱弱的內心受到了傷害。
加上任振全的那次,就是暴擊。
他絕對不會給任何人三倍暴擊的機會。
如此一來,他就相當於退出歡趣影業了,他在歡趣影業的份額會由其他人吃掉,在幺七控股股價持續上漲的現在,他那6.6%的份額誰都願意接手。
退出並不代表不會合作。
他和這幾位交情都不錯,接下來還會繼續投資《暴走的外星人》和《荒島誑想曲》,大家利益相關,不會因爲這個產生隔閡。
經過一番暈暈乎乎的計算,在林冬快要吃個半飽的時候,終於得出了大家手上幺七控股股票的價值。
如果正常的分成,24.8億,總分成票房38%,也就是9.424億。
林冬能分5%。
也就是4712萬。
這種投資收益並不比Star VC差多少。
現在,經過一番資本操作,分到林冬手裡的大概有7300萬之多。
這已經非常給力了。
母雞變鳳凰也不過如此,他們畢竟只是買殼上市,股民們雖然因爲《港不容易》買入了股票,把股價推了上去,但是對於這家公司的未來並不是所有的人都能看好。
電影投資是一件週期非常漫長的事情,有時候一兩年都算是比較快的。
這樣的話,公司的營收就很成問題。
股價自然也會因爲公司沒啥工作而下跌,周而復始,玩的大概就是心跳。
林冬沒有陪這羣人玩上市公司的意思。
他已經發現了非常好的賺錢機會,比他們這些人玩的更多更穩當。
比如《小破球》,這種會大賣特賣,但是臨時要增加製作成本的項目,克萊斯特不能重新投資,他也不會重新投資,正好開小號上。
開小號刷錢多爽,旱澇保收。
至於那邊讓不讓投的問題……
看看被林冬勸說的這些人吧,一個個都覺得他像是搞船銷的,覺得他打算坑錢,覺得他腦子瓦特了。
這種情況,有人投資就不錯了。
而且這個項目去年才確定好導演,距離開拍都有距離,就更別說拍完上映了。
“真的要退出嗎?”徐朗非常的不甘心。
林冬剛開始和他合作的時候,他們都還比較窘迫,都是無名小卒。
而現在呢。
他徐朗是四十億大導,個人資產數億,比那些所謂的明星富豪榜更富有。
然而還是比不上林冬。
林冬就是一個怪物,根本沒有辦法用娛樂圈去定義他,那些所謂的娛樂圈大佬,其實身價現在都比不上林冬。
比如中友傳媒市值目前是575億,但是王家兄弟倆個加一起都沒30%的份額。
還有這一次也跟着賺到錢的光劍傳媒,市值444億,而他們的董事長王鴻遠先生佔比70%,其實也就是三百多億的身家。
最重要的是,這些人的身家都是股價支撐起來的。
真要是拋售轉讓,估計能跌的讓他們懷疑人生。
林冬的克萊斯特只屬於他一個人,百分之百的份額,按照大家的估計,這玩意一旦上市,千億市值都不是沒可能。
“又不是不合作了,你有啥好擔心的。”林冬翻了個白眼。
煽情呢這是。
一個禿子對你煽情,噁心不噁心。
“行了行了,大家心裡都明白,咱們分一分冬子的遺產吧。”寧海嘿嘿笑,林冬說好了投資他的《暴走的外星人》,他一點都不擔心林冬不認證。
“你才遺產呢。”林冬愣了一下。
但是這個詞還真的觸動到他了。
如果他哪天離開了,他留下的這一切,豈不就是遺產嗎?
到時候,會不會有人覬覦,會不會有人侵吞,會不會有人欺騙兩個老人。
“哈哈~”其他人卻不覺得這麼說有問題,就當成是普普通通的開玩笑了,男人之間嬉笑怒罵,多正常的事情啊。
“哥幾個,如果哪天我不在了,還希望大家幫忙照顧一下我爸媽。”林冬舉起了奶瓶。
這一次是椰奶。
“呃!~~這是什麼神展開。”周勃摸不着頭腦。
“冬子,尼瑪就是我媽,你爸就是我爸,如果我死了,也希望你能照顧一下我爸媽,還有我的孩子。”其他人都覺得林冬開玩笑,唯獨情緒比較低落的王順溜當了真。
他這幾年遭遇了不少的危險,現在想想原因都覺得後怕,因此感同身受。
而林冬的克萊斯特,或者說是林冬指派的裴潛龍幫了他大忙,不僅讓他保住了億萬家財,保住了一雙兒女,還讓他抱住了顏面。
年度綠帽王,本來應該是全民嘲笑的對象。
現在幾乎所有的人都選擇站在他這邊,痛斥狗男女,其中宋濟還以商業欺詐等罪名被送進去關好些年。
以前侵佔的,通通吐出來給他了。
裴潛龍那人,王順溜接觸過,桀驁不馴都是委婉的說法,直白點就是看不起任何人,也包括他王順溜。
能這麼賣力的幫他,全都是因爲林冬。
這是人情該還給誰,王順溜心裡明明白白。
所以,林冬提到這是,王順溜就立刻接過了話茬,很鄭重的做出了承諾。
其他人也不知道這倆人怎麼就突然之間就要當異父異母的兄弟了,也都紛紛端正了態度。
“就咱這幾個人,誰要是出了意外,就都互相照顧一下家人。”寧海不覺得這是什麼大事,大家最不缺的就是錢了,而有了錢什麼事都好辦。
我找七八個人伺候,一個人給三五千塊,從衣食住行,都能給你安排的明明白白。
逢年過節,或者拍戲空擋,我再登門關懷一下。
這比一般的兒女還要周到好不好。
很多兒女都做不到逢年過節回家看看老人,頂多也就是春節那幾天回個家。
更別提僱人照顧。
有的兒女說不定還要老人照顧,還要老人給錢花呢。
“冬子你纔多大一點啊,和我們這些老頭子討論這些問題,你看看在座的哪個能把你熬走,我其實想說,萬一我們哥幾個有誰破產了,你必須得拉一把。”徐朗覺得林冬是瘋了。
熬毛線啊。
林冬差點氣的蹦起來,如果必須熬走你們,我才能回巫師世界,那我還回個屁啊。
不過他也沒法解釋。
算是接受了大家彼此的承諾,真要是有那一天,這些人估計是不會袖手旁觀的。
最起碼王順溜這種死心眼的人,會記得今天的承諾。
別看王順溜一副農村小夥的模樣,其實這貨身家早就已經過億了。
而這一次經過徐朗這麼一頓神操作,王順溜跟着借光,他手裡的股價最起碼能值1.3億,當然,他是不會輕易賣掉這裡頭股票的,就算賣也會等一個好的價格。
這個上市殼子,完全可以當成他們推出影視項目的工具。
“行了,趕緊的,我要一份,你們還有誰要?”寧海已經迫不及待的要繼承林冬的“遺產”了。
“我不要了,你們仨分吧。”徐朗已經有足夠多的幺七控股。
等這一波股價漲勢穩定下來,他們都會賣掉一部分股票,等到股價跌下去再吃進。
於是,林冬讓出來的這部分就歸了寧海、周勃、王順溜。
他們幾個平分。
整來整去傷感情,這邊處理類似的商業問題,基本上都是這麼商量着來。
而林冬得到的則是7381萬。
股票轉讓稅費不算多,交易費差不多0.3%,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現在一時半會沒法立刻交易。
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林冬的個人資產已經飆升到了兩億零四百三十萬。
周勃的《荒島誑想曲》,按照以前商量好的,林冬佔35%,周勃29.5%,徐朗16.5%,王順溜9.5%,寧海也是9.5%。
一點五億的預算。
林冬一把拿出5250萬,這個毫無壓力。
還有寧海的《發飆的外星人》,寧海自己拿29.5%,林冬拿20%,徐朗拿21.5%,周勃拿14.5%,王順溜和周勃一樣也是14.5%。
由於這一部預算比較高,足足有四億。
所以林冬需要給寧海八千萬。
即便是給了這兩份錢,林冬的個人資產也還剩下7180萬。
這些錢,林冬打算買下八百畝那邊的小別墅,儘管系統認可他可以在裡面辦公生活,但是卻不允許他把那玩意放在他私人的名下。
怎麼說呢。
這也就意味着,這個小別墅,會跟隨克萊斯特而失去林冬的控制。
意思就是,這小別墅是屬於系統的,不是真正可支配的財產。
林冬並不知道自己回到巫師世界後,這邊的克萊斯特會被系統怎麼處理。
如果是繼續存在,會被認爲是他可繼承的財產給他父母,還是讓打造這個江山的管理層共同持股,還是上交給國家。
或者乾脆被系統給抹掉,就不復存在了。
這麼一想的話,林冬就希望能夠買下來,以他父母的名義。
他父母從公司買下這棟小別墅,也不是不可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