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從外表上看,只在三十歲左右的男性正坐在一把高背椅上等着公爵,這把約在十三世紀完工的高背椅正是最典型的“教皇”椅,也就是說,靠背格外寬大,並且由三個尖尖的拱頂組成,然後在椅腳與椅腳形成的三個面上也各有三個尖頂的拱門,這樣在椅子上人們可以看到總共十二個拱門,數十根細柱,椅子的扶手上方是捲曲的線條,不能扶手,座面上鋪着織錦的軟墊,軟墊的四個角都垂着金絲的流蘇,除了這把椅子,房間裡就沒有其他的傢俱了,只有帷幔與掛毯,牆板是深黑色的,垂掛下來的黃銅支架上,散發着馥郁香氣的蠟燭正在燃燒。
拉羅什富科公爵看到對方向他伸出了手纔敢走上前去,吻了那隻手上的戒指,那隻手傳出的森冷寒意讓公爵忍不住打了個寒顫。
“殿下……”公爵囁嚅着說,而那隻手抽了回去,擺了擺,“我知道你要說什麼,”那位殿下說:“但沒必要,公爵,沒必要,因爲我們一直在注視着你,我的好先生,”他戲謔地說:“我們知道你做了些什麼。”
公爵頓時雙膝發軟,不由自主地跪在了地上,“殿下……唉,殿下……”他哀求道:“我發誓,我可以向上帝發誓……”
他聽到有人在吃吃發笑才意識到自己說錯了話。
“好啦,”那位殿下說:“難道你真的做了什麼嘛,我相信你,公爵,要說你有多麼忠誠可不見得,但要說你有這樣的膽量,我是不相信的。”
這句話對於大部分男人來說堪稱羞辱,但對於拉羅什富科公爵來說,卻無異於一道赦令,他感激地擡起頭來,但在看到那雙妖異的紅色眼睛時又不由自主地低下頭去。“擡起頭。”那位殿下命令道,他只得再次看向那雙眼睛,他看到那雙眼睛裡倒映出自己的影子,就像是被浸沒在了鮮血裡的拉羅什富科公爵,這個景象讓他滿懷恐懼又難以控制地被吸引。
“靠近點,公爵。”那個聲音說,於是公爵立即遵命,他挪動膝蓋,幾乎碰上了椅子前的腳凳,他可以清楚地看到嵌板上的浮雕,上面是四片橡樹葉和鴿子,以及百合花,四葉飾象徵着四部福音;鴿子與百合花分別代表聖靈和聖潔——多麼諷刺啊,這樣莊重神聖的一把椅子,卻被一個吸血鬼佔據着。
阿蒙,魔黨中的茨密希族的族長,按照血族裡的傳統,他是親王,也是茨密希家族所有吸血鬼的家長,拉羅什富科公爵正是因爲臣服於他,才能夠保持青春,擁有秀美的容貌,強壯的體魄與靈活的身手,以及對女性甚至部分男性的吸引力,也正是因爲如此,阿蒙不認爲他能夠背叛自己,因爲相比起錢財、榮譽與信仰,他能夠給公爵的東西對公爵來說,可重要與珍貴的多得多了。
“你沒有背叛我們,”阿蒙說:“那麼我只能這麼認爲,你是因爲無法達成我的要求,才一直拖延與我的會面。”
“是的。”公爵低聲說。
“你大可不必如此,”阿蒙笑吟吟地說,雖然黑暗生物,包括血族中的密黨與中立氏族,都認爲魔黨中的茨密希家族全都是一些瘋子,但單純的從外表與態度來看,只要別看那雙赤紅的眼睛,沒人會以爲這位溫文爾雅,總是笑容可掬的好好先生會是一隻無比殘暴與冷酷的怪物,但事實上,就連茨密希家族中的吸血鬼,喪命在阿蒙手裡的也不在少數。公爵或許不知道,但他偶爾也能感受到——但對於權力的渴望又讓他無法拒絕阿蒙的賜予,哪怕對方要他去做的事情越來越危險,“你知道我對你一向寬容。”阿蒙說:“而且有時候我也會非常地想念你,雖然你還不是我的孩子,但我身邊並沒有多少能夠與我討論文學的人。”
他頓了頓:“有些太古板,有些太輕佻。”
“我倍感榮幸,殿下。”公爵說。
“我知道你一向謹慎,”阿蒙說:“也許你只是不願意雙手空空地來見我,但沒關係,公爵,哪怕只是和我說些什麼有趣的傳聞呢,我也很願意聽聽的。”
“您想要聽些怎樣的傳聞呢?”
“你的國王——路易十四,如何?”
“我只能說他還是個孩子。”
“內心,還是身體?”
“身體。”公爵說:“他還年幼,但已經是隻獅子。”
“聽起來可真是令人驚訝,”阿蒙說:“有傳聞說他還未接受正統教育。”
“有些人似乎是天生不要學習就能做國王的。”公爵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