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林夢夕那邊才知道,她之前在圖書館看書,出來就找不到自己的自行車,現在學校真是夠亂的,光天化日之下車子都能被偷走。
沒車實在不方便,於是沈一凡直接騎車帶着林夢夕離開財大,去外面再買一輛,順便帶她一起吃個晚飯。
買了新車後,沈一凡還打了電話給小蝶,讓她多派點妖蝶到學校,尋找偷車賊的蹤跡,連他老婆的車都敢偷,這幫人是活膩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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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天後,沈一凡端掉了一個特大的盜竊團伙,再一次獲得了六角場派出所的獎勵。
這個團伙已經在東華市活躍了好多年,團伙老大已經坐上了東華賊王的寶座,手下養着一大幫的人,偷什麼的都有,可就是因爲一名手下運氣不好,偷走了林夢夕的自行車,導致了他們團伙的覆滅。
得知自己被盯上的原因後,賊老大留下了悔恨的淚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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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下旬的時候,財大舉辦了校園歌手大賽,林夢夕報名參賽,在整個財大校園引起了轟動。
沈一凡拉着舍友們去給林夢夕捧場,主要是怕有人騷擾林夢夕,他要向財大男生們宣告林夢夕已經名花有主。
陳清琳這次沒過去,不打擾沈一凡和林夢夕秀恩愛。
其實復華也有校園歌手大賽,而且規模更大,但沈一凡沒興趣觀看。
林夢夕一出場就引得觀衆席尖叫聲不斷,雖然現在天氣寒冷,她穿得比較多,但那身材和氣質還是讓她一上臺就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
臺下口哨聲和起鬨聲不斷,畢竟是財大校花,而且是幾十年才能出一個的美女,羣衆基礎還是很強大的。
林夢夕颱風不錯,並沒有被場下的動靜所嚇倒,依然穩穩站着,她演唱的是《如果雲知道》,雖然她不是專業歌手,但嗓音極佳,加上靚麗的外表,不錯的唱功,還是讓臺下觀衆聽得如癡如醉。
最終她憑藉超高的人氣獲得校園十佳歌手第二名,第一名演唱的是《我爲祖國獻石油》。
在比賽結束後,有一名評委給了她名片,這名評委來自一家頗有知名度的娛樂公司,他希望林夢夕能加入他們公司,他可以把林夢夕打造成一線娛樂明星。
林夢夕其實做過明星夢,或者說大多數女孩都做過明星夢,誰不願意成爲萬衆矚目的大明星呢?不過她現在的計劃是等大學一畢業就跟沈一凡結婚,結了婚再去娛樂圈闖蕩明顯不合適,而且沈一凡也不會喜歡她整天拋頭露面的,那個圈畢竟太混亂。
她婉言謝絕了對方的邀請,不過出於禮貌,還是留下了對方的名片,隨後在衆人的注視下,她撲入了前來支持她的沈一凡的懷抱,這兩人的戀情算是徹底的公之於衆,並在復華和財大的校內論壇上都掀起了熱烈的討論,雖然還有很多人妒忌、不服,但這兩人稱得上真正的郎才女貌,沒有誰比他們倆更適合對方。
那天晚上沈一凡請客慶祝林夢夕得獎,也讓他的舍友和林夢夕的舍友互相認識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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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十二月中旬的一個週日中午,沈一凡的要賬公司正式成立。
這期間夏君梅出了不少的力,包括工商、稅務等各方面,反正她很多同學都熟悉這些方面的事務,甚至公司請的會計也是她的本科同學。
公司起名爲東華市經緯商務信息諮詢有限公司,註冊資本一百萬。
雖然是要賬公司,但也不能名目張膽的叫這個名字,總要掩飾一下。
公司法人是沈一凡,其實他想過這家公司直接送給林夢夕,或者雅子、陳清琳,但是法人不光享有權利,還得承擔義務,一旦真的出現違法違規的事,法人是要被抓進去調查審問的,他可不能坑了自己那些女人,所以還是由他本人來當。
本來正廳級幹部是不能開公司的,但他這個正廳級幹部只是掛個名頭,而且戰忽局那邊對經濟問題管理比較鬆,高級修真者賺多少錢都是應該的,如果因爲經濟要求得不到滿足而被其他國家策反,那將是華夏的恥辱,畢竟沈一凡這樣的頂級潛力股已經屬於可遇不可求的層次。
他向戰忽局那邊詢問過,沈望山批准了他開公司的要求,也省得他費心思的推個傀儡出來,自己當幕後老闆。
公司地址選在復華西南方,比較接近東華大學,因爲他還考慮着讓呂薇薇過來工作。
我是污妖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