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佐伯桃太郎
“……”
此刻縱使是見多識廣的吉崎川,也是被這句話噎了一下,一時間不知道該說什麼。
這對夫妻,還真是好死啊!
他萬萬沒有想到他們竟然能將事情做絕到這種地步,竟然絲毫沒有考慮過伽椰子的情況下,將所有的房產變賣。
再聯想起之前他們半夜出門車禍的事情,一個荒誕的真相便從吉崎川的腦海中冒了出來;
因爲“看見”那隻魄魕魔,所以他們以最快的速度賣了房子,打算拿着錢跑路,結果在半途被魄魕魔找到,死於非命。
但實際上,只要他們不離開這個屋子的話,因爲有着伽椰子的存在,他們根本什麼事情都不會發生。
甚至因爲與伽椰子接觸時間長導致沾染了後者氣息的原因、哪怕是短暫出門,魄魕魔也不敢傷害他們。
但他們偏偏在伽椰子虛弱的時候,選擇離開此地,直接跑路。
於是在半路上就歇逼了。
這可真是自尋死路——
想到這裡,吉崎川心中不由得冒出幾分嗤笑。
不過這也解釋了在電影裡面,爲什麼伽椰子要像佐伯剛雄繳納租金。
因爲她的父母將房子賣給了佐伯的父親——桃太郎!
也正是因爲如此,伽椰子拿到這筆錢和父母的賠償之後,纔有錢給父母辦葬禮、後續繼續讀書。
而在葬禮期間,佐伯剛雄看見伽椰子、在收取租金的時候對於其表白,得到了伽椰子。
一切都說得通了,諸多想法在腦海一閃而逝,吉崎川看了一眼旁邊站着捏緊拳頭、有些緊張的伽椰子,回過神詢問道:
“能幫忙引薦一下這位購買了房產的佐伯桃太郎先生麼?”
“這自然可以。”
聽見吉崎川的話,工頭也是鬆了口氣,他本身就是給人打工的、拿着錢,照本宣科說一下協議的規矩,這樣就算桃太郎先生追究下來,自己口頭上也能說自己已經盡力。
總不可能拿着這點錢,跟別人硬剛,畢竟這件事除了惹得一身騷之外,根本沒有絲毫好處。
所以他藉着吉崎川的臺階,語氣立馬軟了起來:
“請您稍等一下,我給桃太郎先生打個電話。”
他先是讓工人停了下來,隨後走到一邊打電話。
而那些停下來的工人也樂得可以歇息一陣,坐在玄關、或是貨架上,目光有些好奇的看着下面的吉崎川兩人。
與此同時,打完電話後,他走到吉崎川面前,誠懇的說道:
“桃太郎先生說他馬上過來,您在這稍等一下吧。”
“那我們先上樓,等到桃太郎先生過來,請讓他來三樓。”
吉崎川這句話並沒有詢問的意思,而是以一種肯定的語氣說道,隨後不等後者答應,拉着伽椰子便走了上去。
走上三樓,那躲在角落的黑貓似乎感受到伽椰子的氣味到來,夾着尾巴小心翼翼踏着小貓步便快速走到伽椰子身旁,喵喵幾聲,隨後——
轉頭去蹭着吉崎川的褲腳;
而自從看見自己的黑貓後,原本緊張的伽椰子瞬間鬆了口氣,蹲下身子,用手輕輕撫摸着黑貓的頭; 之前她之所以緊張,其實是害怕這羣工人傷害到自己的黑貓。
此刻見其無礙,所以自然放鬆了下來。
至於父母賣房那些事情,她並不覺得這裡面有什麼問題,房子本身就是他們買的、所以憑什麼賣出去的時候要經過自己的同意呢?
不過,自己以後只能租房了,也不知道兩百萬的賠償究竟夠不夠。
之前她心中甚至竊喜過,想到如果自己沒有房子的話、按照老師的性格,或許自己能跟他住在一起?
哪怕每個月付租金也好。
但隨後想到自己這樣肯定會讓齊藤飛鳥老師不滿、甚至對老師發脾氣,所以她只能將那種想法從大腦趕走。
伽椰子不想老師因爲自己的原因而“不幸福”。
“伽椰子,如果這個合同已經簽訂的話,我可能沒有辦法將這個房子要回來,但是賣房的錢已經算是你父母的遺產,將會繳納遺產稅後由你繼承,拿着那筆錢,可以在其他地方買一個房子。”
對於這種已經簽訂的協議,吉崎川也找不到辦法處理,最多就是花錢找律師扯個幾年皮然後敗訴。
但如果伽椰子實在不願意離開的話,自己也只能與那位“桃太郎”商議一下,將這塊地再“買”回來。
“老師做主就好了。”
她搖了搖頭,對此並無要求。
看着伽椰子這副好像怎樣都行的模樣,吉崎川也只能嘆了口氣,實在猜不透她究竟是什麼心思。
“那到時候再看吧。”
吉崎川坐在沙發上,看向窗外;
當看見位於窗外某個房頂出現了紅衣小男孩後,他一愣,隨後伸出中指,狠狠的朝着對面鄙視過去。
魄魕魔幹掉那對夫妻之後,看來現在是又盯上自己了。
不過有伽椰子在自己身邊,他對此壓根絲毫不懼,有種當着伽椰子的面弄死自己啊!
吉崎川豎起中指後,那紅衣小男孩身形消失在原地;
在這時,樓板忽然傳來踩踏的聲音;
靠!
這傢伙這麼猛的麼?真來啊哥!
吉崎川以爲後者真的跟來,下意識站起身,目光看向樓梯口。
下一刻——
一位穿着西裝的老人挺直着腰桿,杵着柺杖便從樓梯口走了上來,在他身後,則是之前的包工頭。
“吉崎川老師,久等了。”
他將柺杖放在一邊,蒼老的雙手緊緊握住吉崎川的右手,隨後緩緩鬆開,目光看向一邊的伽椰子:“這位便是伽椰子小姐吧,聽聞噩耗,真是讓人悲痛欲絕!希望你早些度過難關。”
伽椰子看着面前的老人,有些怕生,躲在吉崎川身後,不敢說話。
“桃太郎先生,之前我聽工人說,川又先生在離開之際,將這邊的房產都賣給了您?”
吉崎川一向說話比較直接,壓根不繞彎彎,開門見山的說道:“因爲川又先生的事情,您也知道,所以這邊壓根不知道房子這回事,請問能拿出簽訂的合同看一下麼?”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