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把薛默琛送進手術室後,我茫然無措的坐在了外面等候。
軟骨碎裂,有點粉碎性。
我沒想到陸斬的那一拳頭竟是如此厲害,這下大概會讓他歇上一兩個月了。我現在特別後悔,爲何沒有在他們打架之前就攔住他們,非得等出事了纔出去。
我這沒用的慫包!
我和他今年大概是犯太歲,不是我傷就是他傷,總是跟醫院割捨不下。
他的手術持續了三個小時才結束,我等得心力交瘁。大概是這麼些年我已經習慣了當一條寄生蟲,所以完全沒有應變能力,遇到這樣的事我的心理防線就不攻自破了。
我跟着醫生把他送入病房,他還在昏迷中,應該是用了全麻。
“醫生,他這個情況要忌諱些什麼嗎?”
“半個月前不能亂動,尤其爲了防止肌肉萎縮,還得每天按摩。等石膏取下的時候纔開始鍛鍊行走吧。”
“……你的意思是,他現在根本不能走?”
“最好是不要亂動,傷筋動骨一百天,不過二三十天,忍忍就過去了。”
“可是……”
我想着他那龐大的公司,允許他休息二三十天麼?我一下子更自責了,覺得自己簡直就是個混球。
“好了,等他醒來可以吃點清淡點的食物,切記辛辣。”
“噢!”
我茫然的點點頭,目送醫生離開了病房。瞧着病牀上昏迷不醒的薛默琛,我有種說不出來的壓抑。
昏迷中的他不冷漠,沒有戾氣,看起來俊朗而高貴。
他其實算得上是人中之龍,有顯赫的身價,有不俗的容貌,更甚,他還有非凡的身手。他這樣的男人,的確是會讓很多女人趨之若鶩的。
我在想,我們之間如果沒有那件事發生,我和他是不是會成爲人人羨慕的神仙眷侶?
想起他曾經的溫柔,我心裡依然會悸動,會有一絲甜蜜涌上來。雖然那時候我們青蔥懵懂,但真心愛過。
我還記得我爲了給他慶生,連續幫別的系的同學寫了五個論文,換來了一千塊錢給他買了一套不算很高檔的西裝。
他當時特別的高興,從此最喜歡穿那西裝晃來晃去,一直穿到我們關係破裂,他在我的面前親手撕壞了那套衣服,一點點的,撕成了碎片。
我不知道他當時的恨意有多濃,反正我是被嚇到了,也被傷到了。
所以這麼多年來我們雖然還在一起,但我從不給他買禮物,他倒是給我買了不少,從LV到愛馬仕,我穿的用的全都是一般人用不到的。
只可惜,我們已經沒有了當年那純粹的愛,一切都變得那麼可笑又蒼白。
“摸夠了嗎?我能醒過來了嗎?”
揶揄的聲音想起,我才發現我竟然不知不覺把手摸到了他的臉上。他這會眸色明亮,正似笑非笑的瞧着我。
我慌忙縮回手,訕笑了一下,“剛纔你臉上有個蚊子,我怕把你弄醒就輕輕的貼上去了。我……”
“晨,你還愛我的對嗎?”他直直的盯着我的眼睛問。
“你想多了,我去給你弄些清粥。”我臉一熱,起身要走,卻被他一把拽了過去,無法控制的撲在他的身上。
他面色一沉,無言的痛吟一聲,“晨,我想回家,回我們的家。”
“醫生說你暫時不能離開,還是等腿傷好點吧。”
我其實想反脣相譏的,但我忍住了。那是家麼?那裡從來就沒有家的味道。那只是個客棧,我苟且偷生的地方。
“我倒是不着急,但你爸……”
他涼涼一句,頓時讓我背脊發涼。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