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未上鎖的電動車,我發現僅僅是提醒還不行,因爲很多人防範意識太差,根本沒有這種意識,有些是感覺破電動自行車不值錢,還能丟了?
我就將沒有上鎖的電動自行車,推到警務室,幫其看管,剛開始還好,但是後來發生的一件投訴事件,我就改變了原先的做法。
還記得那天,我下班很晚,因爲停車場有一輛電動車,中午放下的,沒有上鎖,我把電動車推倒警務室門口,並且跟看車的大爺說,如果有人找車,就趕緊的讓他來警務室。
結果一直等到晚上商場下班,也沒有人來推車。第二天我就翻看接處警,看看有沒有人報警電動車丟失,奇怪的是也沒有。
真是怪事了,憑空出現了一輛電動自行車。
此後,每天都會把電動自行車推倒警務室門口,因爲警務室就建在商場的停車場上。可是一週過去了,還是沒有人來認領。
報警電動車丟失的,也沒有。
時間就過去半個月了,這一天我突然發現了一個奇怪的報警,報警稱,他的電動車在地下室被盜了,但是地下室沒有被撬盜的痕跡,說的電動車的特徵特別的符合我從商場停車場推起來的電動車。
我就按照當時報警電話打了過去,接電話的是個女的。
“您好,我是咱們派出所這邊,您的電動自行車被盜了,是不是?”我問。
“對!”對方回答。
“能跟我說一下您的電動自行車的特徵嗎?”我繼續問。
“當然可以。。。。。”
對方說完,我就感覺我推起來的,就應該是她的電動車。
我就跟她說:“您要是有時間就來警務室一趟吧,我們這裡有一輛電動車,跟你丟的很像,但是卻是在商場停車場推起來的,當時沒有上鎖。”
很快她就來了,一看,就開心的笑了起來,就是她的電動自行車,她有鑰匙打開電瓶,騎着走了。
當時我的心裡很開心,尤其是看到她那種失而復得的喜悅心情,感覺自己的工作還是很不錯的嗎。
就當我沉浸在對於工作的成就感時,領導打電話通知我,我被投訴了。
我問清楚了怎麼一回事?原來是幫助其找到電動車的那個女的。
我很不理解,我給她打電話,問她怎麼會這樣?
她說,你還好意思問,你們就是小偷。她想起來了,那天她去商場購物,賣上東西以後,忘記了她是騎着電動自行車來的,就步行回家了。後來一直也沒有騎電動自行車,一會後發現沒有了,以爲是在地下室被盜了。所以才報的警。
那你幹嘛投訴我啊?
不投訴你,投訴誰啊?你們就是小偷,你們幹嘛把我的電動自行車推起來啊。
不推起來,就被盜了。
被小偷偷了,跟被你們推起來,有什麼區別,你這是找到我了,要是找不到我,你就把電動車給賣了,還不是跟小偷一樣。
你怎麼可以這樣想?
我不是這樣想,是你們肯定會這樣做?
不管怎樣,我也是幫你把電動車找到了。
找到了,有啥用,我都買了新的電動車了,你說,我的新的怎麼辦?
我真的不知道應該怎麼解釋了,突然間發覺自己也有說不出話來的時候,尤其還是被這麼強詞奪理的人。
那您想怎樣?
我想怎樣?我就是找你們領導,我想看看他給我怎樣的答覆,你們公安就可以無緣無故的推起我們的電動自行車嗎?
好吧,那你讓領導給你解釋吧。
爲了這件事,領導讓我寫了詳細的情況說明。
雖然並沒有說我做得不對,但是自己心裡總是覺得好像有根魚刺卡在哪兒。
做好事還要被埋怨,做多了還要被數落,心裡就特別的不痛快。
看來這樣的看護電動車也不是辦法,我就購買了好多電動自行車鎖,並且製作了很多卡片,可以張貼的那種,再看到沒有上鎖的電動自行車,我就給他鎖上,然後貼上標籤,標籤上寫道:“主人,我被警察抓走了,嗚嗚嗚!”以此來提醒車主來警務室領取鑰匙。
經過了將近兩三個月的治理,商場的電動車再也沒有丟失過,曾經實現了半年不丟電動車的神話,與原先一天就丟三四輛,成了一個鮮明的對比。這樣的方法一直沿用到我離開華興警務室。
很多時候總是在遇到挫折的時候,纔會想到改變,這件事情也讓我明白了,做事情要多思多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