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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進店的三名劫匪亮出家夥,喊出是搶劫後,店內的所有店員與還在店內的顧客全都不由大驚失色。由於大部分是女性,更是缺乏冷靜,不少都嚇得大聲尖叫,亂成了一片。
不過在三名劫匪的威脅下,卻是也不敢有人亂動亂跑,生怕捱了槍子。
高明此時在外面也是瞧得清清楚楚,果然這三名劫匪手中有槍。不過只有中間的那名劫匪手裡拿着槍,看上去是把改裝的土製獵槍。原本的槍管似乎還特別鋸短了,應該是爲了方便藏在衣服外套裡。
除了中間的這名劫匪拿着槍外,剩下的左右兩名劫匪都是拿着那種切西瓜的長刀。不過對於大部分普通人來說,刀的威脅也足夠了。而且別說是這種大長刀,就是把巴掌長的小匕首,大部分人對上了,也是免不了會心怯害怕。
此時劫匪手中雖然只有一把槍,但對於這間相當於沒有保安的金店來說,也是足夠控場了。
高明見到進入店內的三名劫匪亮出家夥後,就立即撥通了早已準備好的報警電話。
“你好,這裡是110報警中心,請問有什麼需要幫助?”高明一撥出後,那邊的電話接通倒是很快,只響了一聲就接通了。
“這裡是萃華珠寶,有人正在搶劫。”高明直入主題地說明情況後,就立即掛斷了電話,免得多說的話,被那些劫匪注意到。
“萃華珠寶”正是眼前這家金店的店名,而報警電話,一般都會根據手機定位信息,直接撥通到當地最近的報警中心。而像這種小縣城,一般面積都不大,主要的大街也就七、八條,只要是本地人,對城內的所有街面一般都會比較熟悉。再加上金店這種店鋪也較爲特殊一些,肯定不可能像飯店、服裝店之類開得到處都是。像這樣的小縣城,像眼前這家萃華珠寶這種規模的金店,恐怕也就兩三家。這就更容易讓人印象深刻了,只要是本地的居民,基本都知道在哪。
反而是高明對這座縣城不熟,眼下到底是在哪條路,他不看路牌標識的話,都沒法立即脫口而出。所以不如直接說店名,更加簡單省事。而且就算接電話的那名警員剛好不熟悉,不知道這家金店的具體位址,報警中心內肯定也有其他人知道。
若這個也有萬一,真的沒人能根據店名就找到具體地址的話,那就不是他的問題了。他眼下只負責報警,可管不了那麼多。
掛斷電話後,高明將手機順手扔到副駕駛座上,然後一把拉開副駕駛座前的手套箱,從裡面掏出一把彈弓與一小袋鋼珠彈丸。
他從小所在的家鄉,也是跟眼下這座小縣城類似的一座縣城,而且因爲深處內陸,比眼下的這座縣城還稍爲落後一些,規模也有些不如。因爲城區不大,所以他小時候經常跟同學與朋友跑出城區到郊外遊玩,有時候還自己一個人去。而他爺爺奶奶家,更是完全在農村,所以他小時候的成長經歷,跟農村孩子也差不了多少。
小時候放假到爺爺奶奶家時,也經常跟村裡的孩子們一塊上樹掏鳥,下河摸魚。而彈弓,就正是他小時候非常喜歡的一種玩具。
但這東西並不是純粹的玩具,還兼具一些武器的作用,如果能夠打準,製作的彈弓弓力又大的話,打中人其實是很疼的,甚至能夠直接傷到人。若是打到眼睛這種脆弱部位的話,恐怕能一下打瞎。
不過也正因爲有武器的作用,所以高明小時候對這東西也更加格外喜歡。男孩子嗎,總是對兵器這些沒有什麼抵抗力,而且越是有殺傷力的武器,反而越是喜歡。
國內的法律,除了對槍支管理非常嚴格外,對刀具的管制也比較嚴格,再加上大人們的看管,所以高明小時候除了廚房工具外,也接觸不到太多刀具。彈弓算是他那時候能夠接觸到的最有殺傷力的武器了,而且還是遠距離攻擊武器。而大人們多把這東西當玩具看,所以對他喜歡玩彈弓,也沒有強加阻止,除了一再叮囑他別打人家玻離,也不要對着人打外,就隨他喜歡去玩兒了。
高明小時候對這東西,真的是特別喜歡,一有空兒就玩,還自己一個人練準頭。雖然沒什麼名師指點,卻也練得準頭不錯,小時候跟玩伴們到林子裡去打鳥兒,往往是他的收穫最多,當時在小夥伴們的圈子裡還挺有名。
不過後來有一次,他因爲路見不平,行俠仗義,替一個被高年級學生欺負的同學出頭,用彈弓把那個高年級學生打傷了,而且有些不知輕重地把對方頭都打破見了血。之後便被父母強制沒收,堅決不允許他再玩兒了。
而他也因爲這件事,甚至差點兒被學校開除。後來還是在他父母的多番努力下,才最終保住,讓他留校察看。
在那之後,他父母不但一直禁止他玩兒,還叮囑了所有親朋好友與學校老師監督看管他,真是徹底杜絕了他玩兒的可能。而禁止的時間長後,他也就不得不漸漸放下了這個喜好,轉而它顧,去投入到別的興趣上面。
後來的很長時間裡,他確實把這個愛好給放下了,很多年都沒接觸過。直到上了大學後,這東西不知怎麼又突然在網上流行了起來,許多人跟着風地玩兒,便也又重新勾起了他的興趣。而這時他已遠離父母,再加上也已長大,不像小時候那麼不懂事了,所以也就重新拾起興趣地玩兒了起來,並且自此一直都沒放下。
不過現在的彈弓,已經跟他小時候有了很大不同,現在這東西因爲網上的流行,已經成了一種商品,有許多相關的產業鏈,大部分都是工廠流水線裡製作出的,還有各種規格與樣式等不同的。
不像他小時候,大部分孩子玩兒的彈弓,都是自己親手或家人手工製作的,比較粗糙簡陋,遠不像現在的精緻,也沒有現在的勁兒大。
高明小時候的第一把彈弓,是他爺爺給他做的,截一根合適的樹杈,割兩條廢棄的自行車內帶當像皮筋,裝彈的位置則是弄塊耐磨的廢棄皮革。把這些用細鐵絲緊緊纏繞綁起來,就是一把簡單的彈弓了。
這第一把玩兒壞後,後來的彈弓便是他自己親手製作的。製作的過程,也是很大的樂趣。
至於現在,高明就沒這閒工夫了,而且許多工具、材料也沒有現成的,他也跟其他人一樣,直接網購買了把現成的。正規的商品,不但更加精緻,而且設計也比較科學合理,精度更高,弓力更大。而且還有許多配套的產品,比如精鋼彈丸。這個殺傷力,可就比他小時候自己到處撿的小石子或者和泥曬乾的泥丸強多了。
勁兒用大了,十米之內,打鳥都能直接打出血,彈丸直接射入到鳥身體裡。
除了打鳥,加上另外的配套工具,還可以射魚。魚鏢連着魚線,在那種清可見底的小河小溪裡,瞄準了一射,射中後就可以把魚拉上來,可以增添許多玩兒的樂趣。
有這種現成的更好的產品,高明當然是直接買,比他自己手工製作的可強多了,而且也花不了多少錢。
重新撿起自己這個興趣後,因爲小時候早有經驗,所以高明很快就熟練上手,精準度也比小時候練的更強許多。十米之內,敢說百發百中,沒有脫靶的。就算二、三十米之內,準頭也在。只要目標夠大,就基本能中。最遠的有效射擊距離,大概能延長到五十米。不過這個距離,就不太能把準了,準頭會下降許多。
這種射擊距離與精度,再加上威力更大的精鋼彈丸,彈弓在他手裡,已經絕對稱得上是把武器了。
當然,他現在絕不會像小時候那樣不懂事,輕易用這個攻擊人。但必要的時候,他也絕不介意一用。現在他就打算用一用,想要見義勇爲一把。
劫匪手中只有一把槍,而且那種土製獵槍,高明小時候也在鄉下見過,威力並不算太大,有效射擊距離也不夠遠。再加上對方爲了方便藏在衣服裡,還特意鋸短了槍管,射擊距離與精度也會更下降。
不過就算再下降,近距離之下也絕對能夠打死人。但高明有彈弓在手,擁有遠距離攻擊武器,可不會傻到去跟對方接近。他有彈弓在手,就有自信能夠做到控場,就算對方人數比他多,但無法接近他就發揮不了什麼作用,他有把握能夠以一對四制伏這四名劫匪。
他曾經看過一篇文章,知道手槍的殺傷距離雖然可以遠達百米開外,甚至有的在兩百米外還具有殺傷力。但若論精準度的有效射擊距離,其實也就是五十米之內。超過這個距離後,一般就很難打準了。就算這個距離仍有殺傷力,但打不着,也就不必太害怕。
劫匪手中的土製獵槍,恐怕還做不到這程度。而高明手裡的彈弓,就已經差不多快趕上手槍的有效射擊距離了。所以他現在,確實對此有很大的自信,認爲自己可以靠着彈弓制伏這四名劫匪。
不過事有萬一,高明也有考慮到對方有可能頂着射擊接近他的可能。所以他拿了彈弓後,又順便在手套箱裡拿了把匕首與甩棍,這都是他車裡常備着的,既是防身工具,也是應急自救工具。
他經常會開車去許多地方,而出門在外,防人之心不可無。備着幾樣防身工具,總歸是有備無患。
另外,如果出意外撞車,或因其他意外,安全氣囊彈出的話,他就可以用匕首刺破氣囊自救;而他甩棍的尾端,是特別換裝的尖頭破窗錐,如果出了意外,自己被困在車裡,車門又打不開的話,就可以用這個砸破車窗玻璃逃出來,一棍二用,特別實用。
當然,誰也不希望自己有什麼意外。但不但一萬,就怕萬一,還是防範於未然,有備無患的好。像現在,他就正需要用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