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誘不成,三名劫匪也只能是在高明的威脅下上了車,畢竟此時槍在高明手裡,他們哪敢不聽。
見到高明制服了劫匪後,金店內終於有些膽大的員工敢試着走了出來,遠處一些圍觀的行人也敢於漸漸走近了。
一般能開得起金店的老闆,自然都不差錢,所以店面的位置,基本都是在繁華地段。這家萃華珠寶也不例外,是在這座小縣城的繁華地段,也是這座縣城的市中心範圍。
不過這時正是中午飯點的時候,大部分人要麼是回家吃飯,要麼是下館子吃飯。再加上今天中午的天氣比較炎熱,日頭火辣,所以此時街上的行人,也並不是太多。
一開始三名劫匪進店內實施搶劫時,還沒引起什麼注意,畢竟他們從頭到尾都一槍沒開,只是亮出槍後,就威脅到了所有人,足夠達到他們目的了。搶劫的大部分是求財居多,只要過程順利,一般也不會輕易隨便開槍殺人。因爲殺沒殺人,定罪程度完全不同。一旦手底下有了人命,基本就是死刑沒跑了。
雖然他們本來就是在干犯罪的勾當,有很大風險,但犯罪也分輕重,他們也得爲後路考慮。萬一失手被抓的話,那他們就得考慮去承擔後果了。所以只要是理性點兒的,都不會輕易隨便開槍傷人。
所以,沒開槍,也就沒引起什麼太大動靜。最開始吸引到周圍行人目光的,反而是高明跟車裡面的那名留守劫匪司機動手。
他彈弓射出的鋼珠彈丸打到車窗玻璃以及打中那名劫匪後所發出的慘叫聲,還是挺大的。
一開始看上去,似乎是他無緣無故就忽然攻擊那名車內的留守司機,似乎他是壞人。但隨後當那三名劫匪從金店內搶劫完出來,三人手中都是持槍帶刀,只要稍微有點兒常識的人,也都明白是怎麼回事了。這帶着槍和刀,剛從金店裡揹着大包東西出來,渾身上下又捂得嚴嚴實實,墨鏡大口罩的,生怕被人認出來,這不是搶劫是什麼。
既然這幾個是劫匪,那高明自然就是見義勇爲的好人和英雄了。所以見到高明最終取得了勝利,明白過來的圍觀行人也都立即替高明歡呼,甚至有拍手叫好的。不過也有仍害怕槍械,怕高明可能會失手走火的,仍是遠遠站着沒敢過來。
不過,無論是金店內的員工,還是圍觀的行人,還沒等真正有人完全走過來跟高明說話,就聽警笛聲越來越響,警察終於在這時候趕到了。
可能因爲警力不足的緣故,前後也就先來了三輛警車,還不是滿座,總共下來十個警察。
一般像這種搶劫案件,劫匪又擁有槍支武器的,出警數量要經常數倍於敵,才能更有把握。眼下才不過來了十個,只比劫匪數量多一倍半,可見確實是清明節期間不少警察放假,所以警力有些不足。當然,這也可能是接警後最先趕到的,隨後肯定還有,至少武警都還沒來。像這種持有槍支的暴力犯罪事件,一般都會通知武裝警察。否則只是普通民警、巡警的話,會怕警力與火力都不夠。
“別動,放下槍,舉起手來!”
警察一趕到下車後,便立即全部舉槍對準高明。他們剛趕到,還不明白情況,只見到眼下高明拿着槍,自然便誤以爲他是搶匪。何況就算不是,任何人非法持有槍支,也都是犯罪行爲,必須先繳械。
“我不是搶匪,他們纔是。”高明見狀,擡起另一隻手指了下車內的四名搶匪後,便立即丟掉手裡的槍。這種時候,他可不想引起任何誤會。萬一弄不好,是很開可能在這種誤會下吃了槍子,被警察給誤殺的,真那樣的話,他那才叫冤枉死了。
“所有武器都放下!”他一擡手,有警察注意到了他另一隻手裡拿着的甩棍和彈弓,又立即大聲喝令道。
高明見狀,也只能無奈放下左手上仍抓着的彈弓與甩棍。
好在旁邊圍觀的行人以及金店內的店員都可以給他作證,證明他並不是劫匪,而是見義勇爲的好市民,所以給警察說明後,誤會便很快解除。帶隊的警官還親自過來給他誠懇道歉與道謝,並誇獎了番他的勇氣與本領。但最後還是嚴肅叮囑他,以後遇到這種事,只需要及時報警就可以了,千萬不要像這次一樣,自作主張,把自己置身於危險中。打擊罪犯,維護治安,是他們警察的責任。
高明對這些,自然是全都點頭應了,沒跟對方置駁。不過他也就是口頭答應,心裡怎麼想與以後怎麼做,那又是另一回事了。他眼下並不想在這裡多作耽擱,想及早回去,而且因爲接連發生的事,他現在連午飯都還沒來得及吃,所以只想及早脫身。自然不會跟警察在這裡多爭辨地浪費時間,何況他再是如何,也說不過警察去。
見義勇爲確實是好事,但也得分情況。像他這種情況,確實是十分危險的舉動,警察自然不會提倡,更不會鼓勵這種行爲,反而要極力勸阻。
但高明選擇這麼做,自然是事前已有把握,否則沒有把握的話,他也不會輕易把自己置身於危險中。正因爲他有防身的本身,又有攻擊的手段,自信能夠靠自己解決這四名劫匪,纔敢做這種事。
他這人從小喜歡看武俠小說,深受影響,從小就有見義勇爲,行俠仗義的想法。比如他小時候那次用彈弓打傷人,就是他看不過去一個高年級的學生欺負低年級的同學,所以便仗義替其出頭,這纔出手稍重打傷了人,差點兒被勒令退學。
但被欺負的那個同學,他其實根本不認識,雖然那人也是跟他同一年級,但並不是同班。之前沒說過話,也沒有過任何接觸,也就是同在一座學校又同年級,算是見過,但對方叫什麼他都完全不知道。
就是在這種情況下,他見到有人仗勢欺人,欺負弱小,他便敢於替其仗義執言並出頭。雖然最後的結果稍微有點兒嚴重與失控,但他對此並不後悔,而且還經常以此爲豪,認爲是自己小時候做過的一件最得意的事。
不過也因爲這件事,他被父母嚴厲教訓一通,並禁止他再玩彈弓後,他之後在這方面也就有所收斂,剩下的兩年裡乖乖地沒再惹任何事,堅持到了順利畢業。
其實他一上高中,就已經是到外地了,只是也離得不遠,就在他們家鄉的市裡。不過因爲是住校,也少了父母的管束。
可惜的是,沒了父母管,卻有老師管。對於住校的學生,學校管得頗爲嚴格。再加上高中階段學習又特別緊張,而他當時上的那所高中也是市重點,基本都是好學生,所以普遍也沒什麼人惹事。
高明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沒人招惹到他,他也不會主動尋釁滋事地惹麻煩。所以高中三年,也是順順利利畢業,一度讓他父母以爲,這孩子長得懂事,變得乖巧聽話了,因此對他的管束也寬鬆了些。
高考填志遠,他大學報了個挺遠的地方時,父母也沒有極力反對。
誰知他上大學後,纔是真正放飛自我。一畢業,更是連家也不回了。不找個正經工作也就罷了,還整天胡混日子,又貪玩樂,沒個定性,真是讓他們操碎了心。
可惜鞭長莫及,這小子翅膀也是真硬了,讓他們想管也管不着。
高明對於自己將來的打算與規劃,其實也不是沒跟父母說過,但父母對他的這些想法卻完全理解不了。溝通多次都沒辦法,高明也就無奈放棄了,他跟父母之間是真有代溝,而且代溝很大,完全無法溝通,誰也說服不了誰。
既然如此,高明也就不管那麼多了,乾脆我行我素。他反正將來是會迴歸的,所以覺着自己現在放任個幾年完全沒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