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案發現場有一條70公分的沿湖步行瀝青道,瀝青道的右邊是草地,左邊也是草地,左邊的草地大約三米寬,而後是一個45度的斜坡草地,下面是湖邊。湖邊以沙石爲主,一列路燈位於左邊草地,在夜間也可以爲湖邊提供照明。
樑襲實驗了一下,以他一米八左右的身高,在瀝青道步行時,看不見湖邊,勉強能看見湖水的邊緣。每一百米有一個混凝土臺階通向湖邊,湖邊設立有警示標牌。
小羅在下,樑襲在上,兩人步行到了案發地點匯合。現場已經處理完畢,不過還佈置警戒線沒有撤除,一名巡警在附近負責看守警戒線,估計很快就會收到撤離命令。
小羅道:“誣陷者不可能比獨眼更快到案發現場,還和死者聊天,點菸。即使使用消聲器,在安靜的夜晚,獨眼在附近的情況下,不可能沒有察覺。”
樑襲同意,提出新的假設:“除非獨眼不是去案發現場。”
小羅看遠處的一家路邊咖啡攤,道:“審訊錄像差不多過來了,喝杯咖啡?”
……
散步!獨眼龍回答審訊官時,告訴審訊官,昨天心情不好,於是到肯德公園散步。他把手槍留在車內,爲什麼留在車內?獨眼龍回答,他習慣不配槍輕鬆散步。問獨眼散步路線,獨眼回答沒有路線,隨意走走。
沿湖邊嗎?或許是,或許不是。
有發現槍支被使用過嗎?沒有。
關於你和蒙達的恩怨有描述錯誤嗎?沒有。
你是什麼時候知道蒙達死亡?今天你們找我的時候。
昨晚幾點回家?十二點左右到家。
你妻子說你沒馬上回臥室,而是在客廳喝了幾杯威士忌?是的。
爲什麼?心情不好嗎?是的,所以纔去散步。
樑襲和小羅坐在一邊草地上看完審訊,樑襲道:“很隨意,他一點都不擔心,完全是在搪塞。”
小羅同意,提出自己意見:“如果是謀殺,爲什麼獨眼心情會不好,回家後一個人在客廳喝一杯?應該很高興。”
樑襲道:“我更奇怪是爲什麼獨眼不說實話,是不是不能說實話?如果昨天他到公園目的不是殺死蒙達,那麼必然是去做另外一件不可見人的事。”
小羅接口:“誣陷者知道這個信息,於是想辦法利用了這一點。”
樑襲道:“我們從誣陷角度去看本案,誣陷者爲什麼要冒險用獨眼的槍?誣陷者目的到底是爲了殺死蒙達,還是爲了誣陷獨眼?如果只是爲了殺死蒙達,沒必畫蛇添足,添的不是一般的足。”
小羅道:“也許,也許不僅爲了殺死蒙達,也要栽贓獨眼。”
樑襲道:“從你的這個解釋推理,蒙達和獨眼是一個陣營的人。他們的敵人殺死了蒙達,栽贓了獨眼,瓦解了他們的陣營。”
樑襲問:“假設就是獨眼殺人呢?爲什麼你不相信獨眼殺人?”
小羅解釋道:“因爲獨眼殺人手法太拙劣。他的手,腳,頭,路邊撿到的樹枝都能做爲兇器,爲什麼非要用自己的配槍去殺人?我再分析消聲器,搜查沒有找到消聲器,獨眼官方用槍沒有配備消聲器。帶消聲器,說明獨眼預謀殺人,他腦子壞掉了?用自己的槍去預謀殺人?如果獨眼是激情殺人?他怎麼會帶上一個消聲器?”
樑襲道:“我始終覺得誣陷成本太高,風險太大,存在很多不可控因素。誣陷的前提要將獨眼單獨約出來。還要讓獨眼將手槍留在車內。是誰有這麼大魅力呢?爲什麼獨眼不能告訴審訊官實情呢?”
小羅問:“你認爲?”
樑襲道:“從犯罪行爲和成本與利益來說,我認爲真相是獨眼擊殺了蒙達。”
小羅有些激動:“我剛纔問了好多問題怎麼解釋呢?獨眼殺蒙達,爲什麼要用自己的配槍呢?完全說不通。”
樑襲道:“我更奇怪的是,獨眼殺人,爲什麼還要請我來查案?”
小羅雙手揮舞:“所以我是對的。因爲獨眼是被誣陷的,所以才請他信任的你來協同查案。”
樑襲道:“可是我認爲殺死蒙達就是獨眼。”
小羅無語,攤手,你高興就好。
……
去刑偵部的路上,豪斯打來電話,告訴樑襲拍攝英拉葬禮攝像頭已經回收完畢,確認沒有人發現和注意到攝像頭的存在。他們稍微看了畫面,畫面清晰度角度都符合預期,樑襲讓豪斯先保管錄像內存,等他有空再聯繫豪斯。
最近是旺季,一件事接一件事的來。不對?好像沒有收入,只有支出。
快到刑偵部時樑襲接到了血月的電話,血月管家告訴樑襲,伯寧街附近,距離醫院五公里處,有一棟泰晤士河河邊豪宅出售,總面積六百多平米,建築面積兩百二十平米,三層樓。管家說明,如果樑襲有需要的話,四百萬英鎊左右就可以買下這套豪宅。管家建議樑襲一星期之內去實地看房。這套別墅特意爲樑襲留一個星期的考慮時間,如果樑襲看不上,別墅將對外出售。市場價五百萬左右,競爭者很多,不乏願意多拿一兩百萬買這套房子的人。
駕駛員小羅在樑襲掛電話後問:“偵探這麼賺錢嗎?”談話的內容都是以百萬英鎊爲單位。
樑襲解釋道:“主要是機會。看有沒有機會找到和自己一樣喜歡吹牛皮的人。如果有,日常聊天都是幾億起步。”
小羅笑聲中兩人到達了倫敦南區刑偵部。
刑警職業誕生以來,刑警一直被公認爲綜合能力最強的警種。他們執着,專業,冷酷的面貌下帶着一顆對真相追求的心,很多有志警官也以成爲便衣刑警爲理想。但這十年來,伴隨着科技發展,攝像頭鋪天蓋地的出現,刑警不再如從前那麼受重視。很多優秀刑警人才被調動到網絡與反詐騙工作崗位。
畢竟是福爾摩斯的故鄉,很多從事刑警工作的人都有一顆福爾摩斯的心。最少在倫敦,刑警隊伍還是留住了很多人才。這些人才不再執着於傳統辦案模式,顯示出更多的辦案風格。
比如樑襲接觸的審訊心態側寫。早年刑警審訊策略,通過語言和語氣來控制氣氛和審訊過程。現在審訊除制定審訊策略之外,還制定審訊問題。有意義的問題,沒意義的問題左右穿插在一起,通過視頻回放和心裡側寫,對被審訊者做出一個沒有證據的推測。
刑警小組正在開會,邊播放審訊錄像,一名刑警邊解釋。他從審訊中發現一個重點:獨眼在被羈押之前,已經知道蒙達死亡。
作爲偵探的樑襲同意他的看法,並且看法更激進一點。根據獨眼妻子所說,昨晚獨眼回家後,一個人在客廳喝了幾杯酒。妻子能說此情況,說明獨眼日常回家不這麼做。可能性很多,偵探資源有限,會直接確立嫌疑最大的可能,而後通過調查與推理來驗證這個可能。
刑警說明告一段落,貝克向同事們介紹了樑襲,還有內政部的小羅,他們是都協同案件調查者。所謂協同案件調查者,他們可以不向刑警彙報調查進展,但是可以獲知刑警的調查進展。他們工作就是從個人的角度去調查案件。
因爲貝克,好多刑警聽說過樑襲,小組組長請樑襲說下話。當然不是讓樑襲慰問大家,誇獎大家,大家的時間都很寶貴,沒必要因爲自己的禮貌去浪費別人的時間,樑襲一開口就進入正題:“我和小羅的看法有些分歧。從現場來看,很難解釋獨眼手槍被盜,槍手先獨眼到達現場殺人的假設。我保守一些,不說我認爲獨眼是兇手,我認爲獨眼有事瞞着大家。”
樑襲道:“作爲偵探,我的關注點可能和大家不一樣。我關注的是獨眼爲什麼請我協同調查?調查到現在,我始終認爲獨眼是兇手,並沒有發現任何的意外驚喜。”除了律師,現在誰都不能單獨私下見獨眼。
一名年輕刑警問:“就整件事是否發現可疑?”
樑襲回答:“是的。”
樑襲提出了幾點,他很小心,與會都是經驗豐富的刑警,他內心有些緊張。第一疑點是小羅提出的消聲器。獨眼用自己手槍殺蒙達,說明沒有預謀,但爲什麼會攜帶消聲器?假設獨眼有預謀,爲什麼會用自己的手槍?第二點,如果獨眼不是兇手,他出現在案發現場附近不到五百米的停車場原因是什麼?如果獨眼是兇手,爲什麼在殺人後留在停車場內抽了一根菸才走?
第三點:如果獨眼不是兇手,爲什麼在審訊中沒有正面的回答審訊官的問題。如果獨眼是兇手,在審訊中爲什麼不解釋自己昨夜出現在公園而引發的各種疑問?
第四點:兇手和死者蒙達的關係很奇怪,殺了蒙達說明兇手不喜歡蒙達,但是蒙達有抽菸的時間,以蒙達履歷來說,一根菸的時間他有可能完成反殺。一個討厭蒙達的人爲什麼要給蒙達一根菸的廢話時間?
這一點是基於蒙達身上沒有香菸和打火機提出的疑問,這根菸十有八九是兇手給的。蒙達戒菸很多年。
組長道:“嗨,我們是讓你解惑,不是讓你提出更多難以解決的問題。”
大家一起笑。組長當然開玩笑,樑襲提出的四點疑問是本案的核心內容,是調查到目前爲止案件存在的主要疑點。
貝克爲自己朋友加油:“樑襲很擅長從疑點中分析出答案。”
樑襲看貝克:“我什麼時候有這個擅長的?”我自己都不知道。
一名刑警舉下手,站起來道:“我這邊還有一個場外因素。我注意到獨眼人脈很廣,刀鋒,mi6都有他的朋友。比如刀鋒的伊莎和獨眼在mi6共事最少超過十年。我剛纔詢問了幾位同事,刀鋒接手反恐辦公室工作時,全程沒有人問案件的進展。或許是他們紀律很好,或許有別的原因。”
組長問:“你認爲案件與獨眼的工作有關係?”
刑警點頭。
組長道:“即使因爲工作,獨眼也沒有殺死蒙達的理由。”
一名制服警察敲門進來:“有律師說要見獨眼。”
組長很疑惑:“獨眼沒說要請律師。”
制服警察回答:“律師主動申請成爲獨眼的律師,手續都帶過來,只要獨眼簽字,他就是他的律師。”
組長道:“他有見律師的權力。”
制服警察點頭關門離開。
樑襲問:“不能竊聽他們談話內容嗎?”
大家一起看樑襲,樑襲乾笑:“不能啊!呵呵,我們可以調查下律師的身份嗎?”
組長回答:“要見嫌疑人,律師身份必須寫在明處,直接去看就可以,不用調查。”
律師不是什麼好律師,業內的名聲並不好。但是又是好律師,最少他的委託人是這麼認爲的。在獨眼簽字之後,律師辦事效率奇高,通常這類案件會說滿單獨會見時間,而這位律師只花了一分鐘。一分鐘後他就從單獨會見室離開。
樑襲和貝克與小羅坐在小羅的車內,律師車一動,小羅就開車跟上。貝克聯繫刑偵部的技術部門,通過監控跟蹤車輛,兩車一前一後到了肯辛公園的東面停車場附近。
律師車輛消失在監控中,小羅加速走了數百米,看見了律師車輛靠邊停下。律師下車左右看了一眼,扣好西裝底部釦子走向停在他汽車前的一輛車。這輛車後窗放下一道縫,律師對車內人說了幾句話,裡面遞出一個檔案袋,律師打開檔案袋看了一眼,當即笑開花,轉身回到自己車內。前車先行離開,律師開車掉頭離開。
小羅開始跟蹤前車,前車開的不快,十分鐘後車輛到達了一家豪華酒店門口停下。門童上前拉開後座,薇薇戴着墨鏡從後座下車,副駕駛下來一名男子將一張鈔票交給門童。然後男子在薇薇身後跟隨,一起進入了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