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雷沙的慫恿之下,三個違紀兵,變成了三個逃犯。
但雷沙一路各種歪理邪說,倒把這兩人都洗了腦。
打暈了門口的兩名守衛後,雷沙叮囑道:“大哥跟我一起拿矛走,遇人就說提審阿茂。一路走到營口,我們向前線的方向跑。去獸人國打仗的地方。”。
按照雷沙的計策,他們一路前行。
兩個人,一前一後手拿長矛押着阿茂,還真就沒人上來打聽他們。一直到了營地出口。
“嘿,你們幹什麼的?”守門的是兩上長槍兵,看樣子就是打混習慣了的老兵。
雷沙心裡笑着:‘看我們這樣像是去見皇帝嗎?這也用問。’,但他嘴裡卻笑道:“哦,是這樣的,這個大塊頭太能吃了。按上頭的命令把他送回城裡去,減少糧食的消耗。”。
那問話的門衛擡起頭看了看阿茂,當他的眼神對上了阿茂的眼時,他連忙打了個哆嗦。一低頭催道:“快快快!這種人,走一個少一個,看着就像野獸。”。
羅格一踢阿茂的屁股:“快走,沒聽到嗎?”。
這時,三人一起加快了腳步,迅速的向前方掠去。速度之快已經接近小跑了。
等他們走出了三十多米,另一個衛兵才問道:“唉?他們出示團長的手令了嗎?”。
被嚇到的衛兵這纔想了起來:“對哦,..唉!你們等一下!!還沒給我看手令呢!!”。
衛兵不叫還好,這一叫,阿茂把本來就是鬆開的料扣一扔。三人撒腿就跑。
那衛兵反應過來後,馬上向營地裡喊了起:“有逃兵,大家快來抓逃兵了。”。
可惜呀,這個軍才組建不久,80%的人都是剛抓來受訓的新兵。哪裡聽過逃兵一詞,他們只知道,當這個兵太苦了,跟家裡的生活一比,簡直就是地獄呀。
這老衛兵一喊,非旦沒有人開始幫他抓逃兵,營內反而開始亂了起來。
“大家快跑,現在不跑就要被折磨死了。”有些機靈的人偷偷的在暗地中喊了起來。
新兵們都已經受不了這種折磨,一聽有人鼓動,當然願意逃命了。
只見軍營裡各地都是丟盔御甲的年輕人,一個個沒頭蒼蠅似的向外衝去。老兵和教官們馬上出來鎮壓。可新兵雖然怕苦,但卻都是血氣方剛的年輕人,這些天又總是被這些人鎮壓,見到他們眼就紅了。
打着皇家特派第三軍的名號,其實是送去當炮灰的小子們,在出發之前的一次意外中,與教官發生了流血衝突。結果,這一支兩萬多人的支援軍團,還沒出發,就全軍解散了。事後由於牽連的人家太多,皇帝只是下達了口頭警告,並在一週後下達了大赦通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了。
話說雷沙三人,一路狂跑,一直跑到了看不到人的荒地上才停了下來。
雷沙躺在了地上,胸口劇烈的起伏着。他從來沒這麼累過,就是從馬金長出逃時,也沒這樣玩命的跑過。
一直過了十幾分鍾,他才坐了起來。
羅格真如他自己所說,天生神力,跑了這麼遠,卻只是臉有些紅,微出了些汗。相比之下,阿茂就露出了自己的弱勢。他的體形太大,雖然跑起來步子大,沒有被落下,但時間一長,就體力不支了。看他現在臉色慘白的樣子,好像比雷沙更難受。
休息了一會兒,雷沙對他們說道:“兩位,身後一點動靜都沒有。我也聞不到任何人類的氣味兒,我想我們脫險了。不過,現在有個壞消息。我們沒飯吃了。”。
阿茂這時站了起來,他的氣也喘均了,指着前方的一片草坪說道:“不怕,那邊有牛角馬。我們抓兩匹吃就好了。”。
雷沙順着他指的方向看去,卻是一片空蕩蕩的。
阿茂這時眼帶桃花笑道:“過了那草原,就是我的家暗方山。山寨裡,還有我剛過門不久的妻子。”。
雷沙看着那張看起來比雷奧皇沒好看到哪去的臉,小聲問道:“你,你今年多大了?居然結了婚?”其實他是想說,居然有人嫁給你?
雖然他不懂,但從書上他還是沒少看的。人類的審美觀,好像不太一樣。獸人以力量粗壯爲美,人類以白淨,五官清秀爲美。即使是男人,臉長得太難看,也不會有多少女人願意嫁。
阿茂伸出兩根手指說道:“我已經十八歲了,哈哈哈,十七歲時結了婚。是我們暗方山的規矩。”。
羅格笑道:“你十八伸兩根手指幹什麼?以爲你二十了呢。哈哈。”。
阿茂的笑聲嘎然而止,“嗯?伸出兩根手指不是代表十八嗎?我怎麼記得我問比絲多大時,她伸了兩根手指,然後他爸就跟我說她十八呀。”。
雷沙和羅格聽後,相對一望,然後哈哈大笑起來。
不久後,三人成爲了好朋友。在軍中被逼做出的事,都一筆勾消了。能一起逃出來,大家就是朋友,尤其是年輕人。
雷沙馬上想到人類最願意做的事,拉幫結夥。
他馬上提意道:“這樣吧,我們結爲兄弟吧。就是異姓的兄弟。我們都沒有正規的姓氏,正好聚在一起。”。
阿茂這時更正道:“不是的,我叫阿茂·達。只是鄉下人,姓得比較簡單,不是貴族而已。”。
雷沙把眼一眯,斜視着他:“那好吧,羅格大哥,我們兩個結爲兄弟。以後同生共死。”。
阿茂馬上急了:“哎,我不是這個意思。我只是嘴笨。唉。”。
雷沙和羅格又笑了,就這樣,三個年輕人,結成了兄弟。十八歲的阿茂當然成了大哥,而羅格當了老二,雖然這個稱號不太好聽,但三人之中,他的能耐最大。
雷沙說自己十四,實際才十歲,但他的知識,卻比兩個人類,更人類。
來到了草坪之後,果然發現了一大羣長着兩隻彎角的長毛馬。這是一種普通野獸,由於沒有魔獸那樣的強大攻擊力,它們只能羣集在一起,以共抗外敵。當然,以草爲食的它們,最主要的生存手段還是跑。
雷沙看着一頭頭足有三四百斤的大角馬,嘆氣道:“唉,要是養了只老虎就好了。這些傢伙這麼大塊頭,怎麼抓呀?”。
阿茂笑道:“放心,大哥我打架不太在行,但說到狩獵。嘿嘿,我可是暗方山最好的獵手.....的徒弟。”。
喘了老大一口氣,阿茂說出了真話。雷沙和羅格也鄙視了他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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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之後阿茂的表現,證明了他的確是名師出高徒。
只見他慢慢的彎身走近了馬羣,邊走,邊拔着草。當還剩下十幾米時,突然間有的馬發現了他。
“唔~”一聲叫之後,所有的角馬開始向相反的方向跑。
但阿茂早有準備,他兩步就跨到了最近的一匹馬身後。兩隻大手各拉住一條馬腿。兩臂一較力,大喊一聲:“給我趴下吧!”。
一匹四百來斤重的大角馬,就直接被他放倒在地。緊接着,他一起身壓在了馬身上。擡手勒住了馬的脖子。左右一晃,‘咔嚓’一聲,角馬的脖子斷了。
雷沙看到了這一幕,更是對羅格的脖子起了好奇心。看羅格也就兩百多斤,憑他的小脖子,要跟角馬比,可是差遠了。當時怎麼就沒勒斷呢?
阿茂的手藝真是一流,幾下就收拾了馬的屍體,拉着能吃的部份走到了有樹的地方。
當天晚上的燒肉,實在沒有雷沙家裡的好吃。但是,在餓肚子的時候,能吃到肉,已經是一件幸福的事了。
到了晚上,雷沙被兩個大傢伙擠在了中間。他們的身子像兩堵牆一樣把寒冷的夜風都擋在了外面。雷沙躺在土地上,感受着他們的溫暖,卻睡不着覺。
“大哥,二哥,給我講講你們的事吧。我從小被獸人抓去,對人類世界還不太瞭解呢。”雷沙看着星星說道。
羅格嘆了口氣:“唉!我的命也不太好,從小一直被人收養。出了門,說要當個大將軍,爲國效力,然後回村裡報答鄉親們的養育之恩。可我剛出門不久,就聽說村子被強盜給洗劫了,一個活口都沒留。這些可惡的強盜,國難當頭,他們還殺自己人。接着,我到軍中,卻讓我當小兵。我一個人打十個,打贏了說好要讓我當大將的。但打完之後,卻圍上來數百弓箭手。兩個騎士級別的團長,親自將我扣起來,送到了比鬥場。天天殺人,爲他們取樂”。
阿茂一翻身,看着天幸福的說:“那可能就我最幸福了。我從小就是寨裡的驕子。人人都說我將來會當個大將軍。寨裡最漂亮的姑娘也成了我的新娘,雖然她比我大一歲,但我仍然覺得她嬌小可人。”。
雷沙打斷道:“跟你比起來,好像沒有不嬌小的姑娘吧。”。
阿茂繼續道:“別亂說,她是真的很嬌小可人。到了你就知道了,她是世界上最善良的姑娘。她讓我出來參軍,還答應照顧好我爸爸,讓我不要顧家裡,爭出一口氣來。後來的,就跟羅格差不多了,只不過我沒挑官銜,也被抓了起來,說我一身蠻肉,就是爲了鬥技而生的。”。
雷沙聽來聽去,都覺得不對勁。他們的命運,怎麼比獸人都要慘呢?原來他看到的書中,說的都是些美好的愛情,真摯的友情,溫馨的親情。怎麼自己遇到的都是這麼不近人情?
三個人聊着聊着,進入了夢鄉。
他們總算是脫離了被當鬥狗的日子,但他們的惡夢,還沒有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