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因爲主角經歷了這些,所以,他暫時會不會愛上劇情人物,甚至往後的一大段時間裡,他都不會再去愛上任何女人,這是爲了後面的情節做鋪墊,雖然大多數讀者都認爲應該安排個絕世大美人做女一號,一開始就讓主角做作愛做的事,然後和一大堆劇情裡的美女談情說愛,蘿莉熟女一起收,但是,我依然堅持,女主角還是押後再出,而且絕對不會超過兩個,可能只有一個也說不定。
其實認真說起來,男主角只是失戀,沒有真正被戴綠帽。
我之所以寫刺客聯盟,提升實力是其次,主要還是讓主角心理成長,等看完這一卷,我會在後面證明給大家看。
………..
街道上川流不息的行人,人來人往,車來車去,車水馬龍的街道上滿是喧譁,與小城市不同,這座滿是鋼鐵水泥的大都市的清晨是如此的喧鬧。
同樣,污染也非常嚴重,空氣中滿是廢氣。
或許是因爲自己剛剛起牀,又或許是因爲丁亮在來到這個任務世界之前就一直餓着肚子,也很可能是因爲他剛剛踹飛了一個賤人,以至於他此刻胃口大開,此時的他除了食物之外,都暫時將其他事情拋在了後面。
因爲丁亮知道,只有吃飽了纔有力氣辦事。
好在離他住的地方不遠處,一間普普通通的點心早餐店已經開門了,也幸虧衛斯理的錢包裡還裝着幾十美元,丁亮這纔不至於被餓死。
點心早餐店裡的人並不多,大多都是忙着上班的人,一黑一白兩個膚色反差很大的男性店員也不拖沓,很快就輪到了丁亮。
“給我兩份火腿批薩,我要帶走。”
這位年輕的黑人店員很快就收了錢,將批薩裝遞給了丁亮,不過他似乎和衛斯理比較熟,手上做着事,還抽空和丁亮閒聊着:“衛斯理,你還真是夠勤快,不過你也真是的,就你那個破女友,整天就知道和你那個朋友亂搞,經常連門窗都不關,你還幫她買什麼早餐!我要是你,早直接把那婊子給殺了!”
店員並不知道丁亮是因爲肚子太餓,所以纔買了兩份,在他看來,丁亮買兩份批薩,自己應該吃不完纔對,八成是給女友跑腿買的。
這傢伙不過是‘隨口’嘟囔了幾句,不過這隨便的一句話,卻讓丁亮心裡很是惱火。
很顯然,這個被丁亮替換掉的衛斯理先生,以前絕對是一個戴慣了綠帽子的孬種,就連隨便一個街邊小店的人都知道他女友外遇的事情。丁亮甚至猜測,是不是這傢伙以前在送批薩去‘他’家的時候,經常能‘順便’用生殖器慰問一下那位飢渴的婊子,卻因爲最近那婊子勾引了衛斯理最好的朋友,結果這傢伙被那婊子打入了冷宮,心裡不爽,打算來個鷸蚌相爭漁翁得利的計策,指望等到衛斯理的朋友和女友吹了之後,自己還能重新日那賤人?
這傢伙個子不大,聲音也挺細的,但是剛剛這‘嘟囔’的聲音,估計就是對街的行人都能聽到了。要說這傢伙是出於好心,丁亮絕對不信。
看着眼前這幅努力在憋着笑的黑人店員,丁亮確定,這傢伙絕對是故意的。
別說,還真被丁亮猜對了。
丁亮深吸了口氣,沉默了片刻之後,他遞過錢,默不作聲地接過裝着批薩的袋子,但是,就在接過袋子的那時候,丁亮的右手忽然往前用力一揮,照着那黑人店員的腦袋就是一記重重的老拳。
“蓬!”
那小子毫無防備之下,丁亮堅硬的拳頭狠狠命中他的左臉頰,一把將他整個人都擊飛了出去,身子與後邊的架子狠狠地撞了一下,整個人都跌在了地上,貨架上的物品倒了不少,砸得他滿頭滿臉都是。
店裡的滋笑聲皆然而止,整個小店都靜了。
在很多美國人看來,這種無傷大雅的玩笑實在沒什麼,一般都不會發生什麼衝突,要不然,那黑人店員也不會說這種話了。
但是丁亮不同,他和大多數黃種人的看法一樣,尊嚴有時候甚至比生命還要重要,何況,早就被綠帽子壓出了三味真火的他,肚子裡已滿是怨氣,也活該這傢伙撞在了他的手上。
不過發泄完後,丁亮心裡又有點兒後悔了。
好在他現在正餓着肚子,力氣使得也不是很大,最多隻是將這傢伙打暈而已。
“很抱歉,我剛剛有點衝動了。”嘆了口氣,丁亮對剩下那目瞪口呆的白人店員說道:“你們的損失我會賠償的,這樣吧,你們計算一下損失,我現在有事,明天晚上下班以後,我去提錢以後再過來,一次性賠償你們的損失……等這傢伙醒來以後,你和他說,我明天給他一千塊醫療費,讓他別煩我,否則我一分錢也不給,好了,明天見!”
說罷,趁着那店員還沒反應過來,丁亮拎着批薩,頭也不回的走了。
明天見?
別傻了,丁亮從頭到尾就沒這打算,他這麼說,無非是不想招惹不必要的麻煩罷了。
如果不出意外的話,一千美金應該夠那個黑人心甘情願地等他一天了。可是,等過了明天晚上,如果不出意外,丁亮應該已經進入了那個叫做互助會的殺手組織,哪裡還會給什麼錢。就讓批薩店的傢伙找他那個比婊子還不值錢的女友算賬好了,而且,如果批薩店的人能逼着她以身抵債的話,估計男女雙方都會覺得很愉快。
出了店門,丁亮走在水泥道上,邊走邊品嚐着手中地道的紐約式批薩。
紐約式批薩的主要特徵之一就是它很薄,餅底較有咀嚼感,大多數的紐約批薩店都是用Grnde的zzrell乳酪來達到這一特徵的。紐約式比薩大都是通過壁爐式和模板式烤箱烤制,並且它所用的比薩醬較薄並只帶有少數幾種餅頂餡料。麪糰則是由高蛋白質、高筋度的麪粉製成,並帶有輕微的耐嚼感。
等到丁亮慢悠悠地在街上繞了一個大圈,終於來到了目的地的時候,他已經吃掉了一個批薩,肚子也有了八分飽。
丁亮打量了四周一陣,這才悄悄地走到了一幢三層樓的小樓房前邊,伸出手,很有節奏地朝着有些掉漆的大鐵門敲去。
“蹬蹬蹬……蓬蓬蓬……”
丁亮接連敲了不知幾次門,隨着時間的推移,他敲得越來越重,最後乾脆直接用腳去踹門,鐵門足足響了兩分多鐘,那扇緊閉的大門後面才終於響起了一陣有些沙啞的聲音。
“敲什麼敲!大清早的,哪個混蛋在那裡發瘋!喂,你是誰啊?”
丁亮聽得出來,聲音的主人應該是個中年男性,而且明顯還帶着些怒氣。
“開什麼玩笑,我是哪個難道你會不知道?”丁亮語氣頓了一頓,想了想,隨即接着道:“我知道你是克羅斯,而且,老實告訴你,我也不是你老婆生的那個孬種兒子,這點你不用懷疑,至於我爲什麼找你,找你幹什麼,我覺得你還是等我進去後再談比較好,我可不想讓更多的人看到我來這裡。”
正如丁亮所說,大清早的,本來注意這裡的人並不多,但經過丁亮這麼一鬧騰,倒是吸引了周圍一些人的注意。
至於爲什麼不解釋,一是解釋之後主神可能要抹殺他。二是,如果克羅斯這麼容易被他忽悠,那他也別做殺手了。
丁亮不知道門後的人此刻正想着什麼,沉默了好一陣,掉漆的大門這才‘喀嚓’一聲轟然打開。霎那間,屋內一位身穿黃色皮夾克,年紀四十歲左右的中年人出現在丁亮眼前。他的頭髮是黑色的,眼睛也是黑色的,但從五官和膚色卻是個純血的白人無疑,下巴留有淡淡的鬍渣,頭髮梳理得自然整潔,他那佈滿歲月滄桑的臉上,發佈着幾條淡淡的皺紋,劍眉下,一對深邃的眼睛卻明亮無比,充滿智慧。
丁亮知道,這應該就是克羅斯了。